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情况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以上海市张江公证处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申万证券份额、申万证券A份额、申万证券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分别合计未达到权益登记日对应级别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50,000元,合计60,000元,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重要提示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证券A份额与证券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申万证券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本基金申万证券A份额、申万证券B份额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开始停牌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结果公告日10:30复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结果公告发布日为2020年10月30日,故公告发布当日10:30起复牌。
三、备查文件
1、《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张江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