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资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年第3号)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BankofChinaInvestmentManagement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4
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 .............................................................................................................................. 9
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 16
第五部分 :基金的业绩 ........................................................................................................................ 33
第六部分 :基金管理人 ........................................................................................................................ 35
第七部分 :境外投资顾问 .................................................................................................................... 41
第八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2
第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43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4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53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5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56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4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70
第十八部分 :基金托管人 ................................................................................................................... 73
第十九部分 :境外托管人 ................................................................................................................... 76
第二十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77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5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9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112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3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15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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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8月19日证监许可[2010]1134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资本
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一是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
用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二是全球投资的特殊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
险、政治风险等,三是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20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
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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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资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正文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
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
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银全球策略
证券投资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
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时起,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
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50%的除外。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一年后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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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资基金(FOF)
基金管理人 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 指《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资基金(FOF)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
资基金(F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资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资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资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
新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
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6月9日颁布、自同年10月1日起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6月29日颁布、自同年7月1日起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作出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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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6月18日公布、自同年7月5日起实施的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发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招募说明书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局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
额投资等业务
直销机构 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
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登记结算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登记结算机构 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结算业
务的机构
境外投资顾问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为本基金境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
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并取得收入的境外金融机构;境外投资
顾问由基金管理人选择、更换和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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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托管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接受基金托管人委托,负责本基金境
外资产托管业务的境外金融机构;境外托管人由基金托管人选择、
更换和撤消
基金账户 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
作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
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
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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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
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
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外汇兑换损益、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
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
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
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
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
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
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
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公司行为信息 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资产的价值及权益的
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行动,及其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所投资的发
行公司有关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派发、配股、提前赎回
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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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
本基金将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可分为如下两类,一是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等;二是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
1、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市场供应关系的变动而导致利率变
动时而引起的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的损失。利率风险将对债劵或者对利率较为敏感的收益型权益
类产品产生影响。
本基金主要投资全球市场的指数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对于债劵投资将比较谨慎,而且投
资主要会集中在短债,因此利率风险相对较低。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主体或交易对手发生违约、或者由于财务状况恶化不能按时足额还
本付息的风险。一般来说:国债的信用风险可以视为零,其它债劵的风险可通过穆迪、标准普尔
这类商业评级公司给予的信用质量评级加以衡量。此外,债劵发行主体信用等级的下降也会导致
债券价格的下跌。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金,由于多元化分散投资,信用风险相对较低。基金投资组合中,金
融衍生工具有一定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严格、科学筛选交易对手来控制风险。
(3)交易结算风险
结算风险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风险。当双方在同一天进行交换时,就会产生结算风险。
在一方已经进行了支付后,如果另一方发生违约,就会产生结算风险。本基金将通过国际性的专
业清算公司统一进行交易结算,规避结算风险。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指因金融资产变现的难易程度所导致资产净值变动的风险。在流动性不
足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
影响。由于开放式基金的要求,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付赎回要求,流动性风险还包
括由于投资人大额赎回而致使基金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赎回要求所引发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对象主要为境外基金,流动性较好,但是在特殊市场情况下也可能会出现交投
不活跃、成交量不足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历史经验和现实条件,制定出现金持有量的上
限和下限计划,在该限制范围内进行现金比例调控或现金与证券的转化。
(a)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细规则参见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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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拟投资市场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通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
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境外公募基金(包括ETF),在已
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公开发行和挂牌交易的股票,
以及债券、现金、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等用于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的金融衍生工具和中国证
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上述资产均存在规范的交易场所、运作时间长、市场透明
度较高、运作方式规范、历史流动性状况良好,正常情况下能满足基金变现需求,保证基金按时
应对赎回要求。极端市场情况下上述资产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导致基金资产无法变现,从而影
响投资者按时收到赎回款项。根据过往经验统计,绝大部分时间上述资产流动性充裕,流动性风
险可控,当遇到极端市场情况时,基金管理人会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规要求,及时启动流动性风
险应对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c)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为应对巨额赎回情形下可能发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可能采取部分顺延赎回、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或者对赎回比例过高的单一投资者延期办理
部分赎回申请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详细规则参见招募说明书关于巨额赎回的相关约定。
(d)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
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收取短期赎回费;
(5)暂停基金估值;
(6)摆动定价;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巨额赎回情形下实施部分顺延赎回、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或者对赎回比例过高的单一投
资者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的情形及程序详见招募说明书关于巨额赎回的相关约定。当实施部分
顺延赎回的措施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赎回申请将无法全额获得确认,一方面可能影响自身
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将承担额外的市场波动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当实施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的
措施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如期获得全额赎回款,除了对自身流动性产生影响外,
也将损失延迟款项部分的再投资收益。当实施对赎回比例过高的单一投资者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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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的措施时,该赎回比例过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将无法全额获得确认,一方面可能影
响自身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将承担额外的市场波动对基金净值的影响。
实施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程序详见招募说明书关于暂停接受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的相关约定。若实施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投资者一方面不能赎
回基金份额,可能影响自身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将承担额外的市场波动对基金净值的影响;若实
施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投资者不能如期获得全额赎回款,除了对投资者流动性产生影响外,也将
损失延迟款项部分的再投资收益。
收取短期赎回费的情形和程序详见招募说明书关于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相关约定,对持
续持有期小于7日的投资者相比于其他持有期限的投资者将支付更高的赎回费。
暂停基金估值的情形详见招募说明书关于暂停基金估值情形的相关约定。若实施暂停基金
估值,基金管理人会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措施,对投资者产生
的风险如前所述。
当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的估值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即将本基金因为大额申购或赎回而需要大幅增减仓位所带来的冲击成本通过调整基金的估值和
单位净值的方式传导给大额申购或赎回的投资者,以保护其他持有人的利益。在实施摆动定价的
情况下,在总体大额净申购时会导致基金的单位净值上升,对申购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在总
体大额净赎回时会导致基金的单位净值下降,对赎回的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5)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不确定变动,例如: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变化
而引起的证券价格的非预期变化,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6)管理人风险
管理人风险是指基金经理对基金的主动性操作导致的风险。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基金经
理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能力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
金收益水平。
本基金选任具有丰富海外投资经验的人员组成投资团队,作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小组共同
管理基金财产,通过集体决策和团队投资防范个人主观投资误差。
(7)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那些由于不合理的内部程序,人为造成的或者是系统性的,由外部事件引发
损失的风险。以下事件有可能引发操作风险:
①员工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包括员工操作失误、违法行为等;
②系统因素引起的系统失灵和系统漏洞如软件或硬件失败等;
③外部事件引起的风险主要指外部欺诈如信息剽窃、第三方的伪造和盗窃等。
对于操作风险的控制主要是通过以下途径:
①制定和不断完善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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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对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格的监察制度;建立持续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
(8)金融衍生工具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工具是一份双边合约或支付交换协议,它们的价值是从基本的资产或某种基础性
的利率或指数上衍生出来的。QDII基金可投资于包括期货、远期、掉期、期权以及其他结构性
产品的金融衍生工具。由于金融衍生工具具有杠杆效应,会放大收益或损失,在市场面临突发事
件时,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可能会导致投资亏损高于初始投资金额。
本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工具的目的是为了对冲风险,而不是投机,主要会通过控制规模、计
算风险价值等手段来有效管理金融衍生工具风险。
(9)大宗交易风险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从而
导致大宗交易参与者的非正常损益。
本基金将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大宗交易的有关规定,有效防范此种风险。
(10)金融模型风险
金融模型风险是指由于投资管理人所依赖的金融模型错误或参数不准确而引发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其它基金,只有少量较复杂的金融衍生工具需要通过模型定价,本基
金将使用经国内外实践验证的、成熟的金融模型来将模型风险降低到最小。
(11)FOF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构建FOF投资组合的时候,对基金的选择在很大的程度上依靠了基金的过往
业绩。但是基金的过往业绩往往不能代表基金未来的表现,所以可能引起一定的风险。
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