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2014年1月24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英文名称:New China HuiXin graded bond fund,基金简称:新华惠鑫,基金代码:164302,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2017年1月24日,在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A(基金简称:惠鑫A,基金代码:164303)、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B(场内简称:惠鑫B,基金代码:150161)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基金管理人将进行注册登记变更、账户更名等操作。自本基金转换基准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17年1月25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英文名称变更为“New China HuiXin bond fund(LOF)”,基金简称仍为“新华惠鑫”,基金代码仍为164302。
本基金转换完成后,投资者可于2017年1月26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转换后持有的基金份额。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