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新华环保
基金主代码
164304
交易代码
1643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9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7,138,308.3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年10月1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华环保A
新华环保B
新华环保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NCF环保A
NCF环保B
新华环保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190
150191
16430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2,358,045.00份
42,358,045.00份
132,422,218.3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误差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环保产业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管理人会对实际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便实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收益率 +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指数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特征。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来看,新华环保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特征;新华环保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低预期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
高预期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
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齐岩
田青
联系电话
010-6877968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qiyan@ncfund.com.cn
tianqing.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8866
010-67595096
传真
010-68779528
010-66275865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n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439,963.62
本期利润
-4,486,916.7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9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9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66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37,475,436.8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9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于2014年9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99%
0.98%
3.52%
0.98%
0.47%
0.00%
过去三个月
-3.27%
1.11%
-3.48%
1.11%
0.21%
0.00%
过去六个月
-1.94%
0.91%
-1.82%
0.91%
-0.12%
0.00%
过去一年
-0.90%
0.91%
0.10%
0.91%
-1.00%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7.98%
2.23%
20.96%
2.04%
-2.98%
0.19%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由于本基金的投资标的为中证环保产业指数, 且本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95%×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9月1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1日生效。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于2004年12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为重庆市,是我国西部首家基金管理公司。
截至2017年6月30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着四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即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恒稳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华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华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新华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永超
本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华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华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07-20
-
7
工商管理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量化投资经理、北京乐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3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华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华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公司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根据公司制度,严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资总监、督察长、金融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平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通过平均溢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多个层面来判断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某一时间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且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产品紧密跟踪了指数的走势,保持了较小的跟踪误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9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4%,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1.8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未来我们将紧跟对应指数,争取进一步缩小和指数走势的偏离度。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一、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基金会计、投资管理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人员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① 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② 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③ 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④ 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运作保障部负责人是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在基金会计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2/3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二、基金会计的职责分工
基金会计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基金会计和公司投资管理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会计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会计职责:
① 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② 每日证券估值;
③ 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④ 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⑤ 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⑥ 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⑦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会计认为必要,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三、投资管理部的职责分工
① 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讯;
② 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④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四、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① 对基金会计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② 通知基金会计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五、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① 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② 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③ 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④ 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格的风险;
⑤ 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⑥ 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13,009,460.04
14,834,166.41
结算备付金
2,554.46
27,249.99
存出保证金
17,984.47
38,047.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5,514,757.30
258,263,996.10
其中:股票投资
225,514,757.30
258,263,996.1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2,340.93
3,424.0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7,321.18
6,283.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38,554,418.38
273,173,167.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76,288.94
158,159.0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3,069.11
236,222.16
应付托管费
42,475.21
51,968.8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68,909.73
542,176.8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98,238.51
300,311.21
负债合计
1,078,981.50
1,288,838.21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201,366,108.96
225,917,781.73
未分配利润
36,109,327.92
45,966,547.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7,475,436.88
271,884,329.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8,554,418.38
273,173,167.23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94元,基金份额总额217,138,308.30份。
2、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新华环保份额净值1.094元,新华环保A份额参考净值1.027元,新华环保B份额参考净值1.161元;基金份额总额217,138,308.30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新华环保份额总额132,422,218.30份,新华环保A份额总额42,358,045.00份,新华环保B份额总额42,358,045.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2,347,072.00
-102,108,756.17
1.利息收入
51,921.69
122,028.6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1,921.69
122,028.60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397,507.95
-13,541,698.9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1,425,826.03
-15,581,032.8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028,318.08
2,039,333.9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953,046.85
-88,871,460.6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5,467.41
182,374.82
减:二、费用
2,139,844.77
3,103,571.11
1.管理人报酬
1,275,640.73
2,053,637.98
2.托管费
280,640.93
451,800.38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43,752.73
255,454.71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339,810.38
342,678.0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486,916.77
-105,212,327.2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486,916.77
-105,212,327.28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25,917,781.73
45,966,547.29
271,884,329.0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486,916.77
-4,486,916.7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4,551,672.77
-5,370,302.60
-29,921,975.3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795,231.36
2,226,030.06
13,021,261.42
2.基金赎回款
-35,346,904.13
-7,596,332.66
-42,943,236.7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1,366,108.96
36,109,327.92
237,475,436.8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17,171,189.49
180,669,773.25
597,840,962.7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05,212,327.28
-105,212,327.2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0,586,395.32
-15,292,453.83
-115,878,849.1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7,764,294.55
3,722,989.10
31,487,283.65
2.基金赎回款
-128,350,689.87
-19,015,442.93
-147,366,132.8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16,584,794.17
60,164,992.14
376,749,786.3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陈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宗友,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端骞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13号《关于核准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批准,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9月5日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募集资金总额983,956,241.31元,其中募集净认购资金金额983,784,772.57元,募集期银行利息折算基金金额为171,468.74元,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4]3710003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4年9 月 11日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为不限定,本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包括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