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交银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QDII-LOF)
场内简称
中国互联
基金主代码
164906
交易代码
164906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5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40,879,309.7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年7月10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 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5%。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王晚婷
贺倩
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xxpl@jysld.com,disclosure@jysl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021-61055000
95599
传真
(021)61055054
010-68121816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项目
境外投资顾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英文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HONG KONG BRANCH
中文
-
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
注册地址
-
One Island East, Floor 54, Quarry Bay, Hong Kong.
办公地址
-
One Island East, Floor 54, Quarry Bay, Hong Kong.
邮政编码
-
不适用
2.5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und001.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61,502,285.53
本期利润
47,098,168.5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0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8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4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29,383,204.5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62
注:1、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27%
1.77%
-2.99%
1.74%
3.26%
0.03%
过去三个月
3.32%
1.38%
-2.48%
1.32%
5.80%
0.06%
过去六个月
4.88%
1.63%
1.83%
1.52%
3.05%
0.11%
过去一年
21.73%
1.41%
24.64%
1.33%
-2.91%
0.08%
过去三年
55.04%
1.43%
47.56%
1.49%
7.48%
-0.0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6.20%
1.43%
41.85%
1.50%
4.35%
-0.07%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5月27日至2018年6月30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保本混合型、普通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81只基金,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蔡铮
交银上证180公司治理ETF及其联接、交银深证300价值ETF及其联接、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交银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QDII-LOF)、交银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交银中证环境治理指数(LOF)、交银致远智投混合的基金经理,公司量化投资副总监兼多元资产管理副总监
2015-05-27
-
9年
蔡铮先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硕士。历任瑞士银行香港分行分析员。2009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研究部数量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量化投资部助理总经理、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2012年12月27日至2015年6月30日担任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2日至2017年3月24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2日至2017年3月24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13日至2016年7月18日担任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未有聘任投资顾问。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4.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国内经济整体延续稳定状态,投资增速缓中趋稳,结构持续优化,消费增速小幅回落,对经济的贡献有所减弱。全球主要经济体稳步回暖,但受美联储加息及贸易战升温影响,海外主要资本市场均表现出宽幅震荡走势,市场波动性上扬,作为跟踪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的指数基金,上半年基金净值走势总体呈现宽幅震荡。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及业绩表现请见“3.1 主要财务指标” 及“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部分披露。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国家多项政策持续扶持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正逐渐成为全球科技创新的聚集地。资本市场对于中概股与独角兽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升,我们持续看好基本面优秀、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互联网巨头的投资价值。市场情绪方面,随二季度末美国释放沟通信号,贸易战形势或将有所缓和,引导市场情绪回归理性,我们对于下半年中国海外互联网板块表现保持乐观。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6.4.7.1
63,106,090.68
47,361,013.03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1,198,177,522.06
1,034,654,604.66
其中:股票投资
1,198,177,522.06
1,034,654,604.6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969.70
10,983,059.67
应收利息
6.4.7.5
10,195.19
4,721.6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2,431,223.93
13,803,424.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1,273,740,001.56
1,106,806,823.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附注号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562,203.80
-
应付赎回款
40,746,709.38
15,357,258.7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36,735.74
1,037,154.08
应付托管费
278,486.60
216,073.7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432,661.50
440,161.40
负债合计
44,356,797.02
17,050,647.95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6.4.7.9
840,879,309.71
781,928,105.32
未分配利润
6.4.7.10
388,503,894.83
307,828,070.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29,383,204.54
1,089,756,176.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73,740,001.56
1,106,806,823.98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462元,基金份额总额840,879,309.71份。
2、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半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59,174,348.83
97,277,390.82
1.利息收入
253,366.55
113,525.2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253,366.55
113,525.22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1,198,410.77
8,335,994.7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66,862,939.98
7,625,471.96
基金投资收益
6.4.7.13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4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6
-
-
股利收益
6.4.7.17
4,335,470.79
710,522.8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14,404,116.99
91,700,041.9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30,693.41
-3,397,777.57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9
1,595,995.09
525,606.42
减:二、费用
12,076,180.29
5,913,949.51
1.管理人报酬
8,195,238.00
3,435,412.18
2.托管费
1,707,341.24
715,710.8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6.4.7.20
1,521,886.01
1,476,376.84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6.4.7.21
651,715.04
286,449.6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7,098,168.54
91,363,441.3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7,098,168.54
91,363,441.31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81,928,105.32
307,828,070.71
1,089,756,176.0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7,098,168.54
47,098,168.5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8,951,204.39
33,577,655.58
92,528,859.9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38,759,846.00
442,895,604.44
1,381,655,450.44
2.基金赎回款
-879,808,641.61
-409,317,948.86
-1,289,126,590.4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40,879,309.71
388,503,894.83
1,229,383,204.5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41,902,540.74
-29,283,119.73
412,619,421.0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91,363,441.31
91,363,441.3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70,675,484.89
121,099,365.23
591,774,850.1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38,315,652.61
196,623,447.65
1,134,939,100.26
2.基金赎回款
-467,640,167.72
-75,524,082.42
-543,164,250.1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12,578,025.63
183,179,686.81
1,095,757,712.4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阮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华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江
6.4 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29号《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788,520,371.2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58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88,924,486.8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04,115.6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 (JPMorgan &Chase Bank, N.A.)。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5]第335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8,069,763.00份基金份额于2015年7月1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与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包括上市交易型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本基金还可投资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其它普通股、优先股等,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其它公募基金,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政府债券(短期政府债券除外)、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对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与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包括上市交易型基金)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和利息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4)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
境外资产托管人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195,238.00
3,435,412.1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035,514.27
1,442,792.93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707,341.24
715,710.8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6.4.8.2.3销售服务费
无。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33,250,032.57
246,567.42
39,103,260.95
111,810.19
摩根大通银行
29,856,058.11
6,564.05
33,613,844.83
91.70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境内托管人和境外资产托管人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198,177,522.06
94.07
其中:普通股
275,002,019.92
21.59
存托凭证
923,175,502.14
72.48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3,106,090.68
4.95
8
其他各项资产
12,456,388.82
0.98
9
合计
1,273,740,001.56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7.2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美国
971,864,609.49
79.05
香港
226,312,912.57
18.41
合计
1,198,177,522.06
97.46
注:1、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2、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7.3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7.3.1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信息技术
871,929,676.47
70.92
非必需消费品
282,044,808.69
22.94
工业
30,917,767.14
2.51
金融
13,285,269.76
1.08
合计
1,198,177,522.06
97.46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7.3.2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及存托凭证。
7.4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7.4.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名称(中文)
证券代码
所在证券市场
所属国家(地区)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Tencent Holdings Limited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
700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香港
380,100
126,225,849.39
10.27
2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BABA US
美国证券交易所
美国
88,340
108,444,222.68
8.82
3
Baidu Inc.
百度股份有限公司
BIDU US
美国证券交易所
美国
62,895
101,124,706.85
8.23
4
Netease.Com Inc.
网易公司
NTES US
美国证券交易所
美国
59,783
99,946,195.18
8.13
5
Jd.Com Inc.
京东集团
JD US
美国证券交易所
美国
317,533
81,833,515.62
6.66
6
iQIYI,Inc.
爱奇艺有限公司
IQ US
美国证券交易所
美国
281,068
60,068,779.28
4.89
7
Ctrip.Com International, Ltd.
携程旅行网
CTRP US
美国证券交易所
美国
174,748
55,071,597.69
4.48
8
SINA Corp
新浪公司
SINA US
美国证券交易所
美国
86,889
48,689,107.35
3.96
9
Autohome Inc.
汽车之家
ATHM US
美国证券交易所
美国
71,538
47,807,171.41
3.89
10
Momo Inc.
陌陌科技
MOMO US
美国证券交易所
美国
163,124
46,950,692.24
3.82
注:1、此处所用证券代码的类别是当地市场代码。
2、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权益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2积极投资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及存托凭证。
7.5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
1
Netease.Com Inc.
NTES US
51,336,372.90
4.71
2
Tencent Holdings Limited
700 HK
45,134,763.10
4.14
3
iQIYI,Inc.
IQ US
43,385,904.29
3.98
4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BABA US
31,703,982.24
2.91
5
Vipshop Holdings Ltd.
VIPS US
30,112,623.61
2.76
6
China Literature Limited
772 HK
30,064,866.99
2.76
7
Baidu Inc.
BIDU US
27,209,787.19
2.50
8
TAL Education Group
TAL US
24,925,800.86
2.29
9
Jd.Com Inc.
JD US
23,452,726.47
2.15
10
Kingsoft Corp Limited
3888 HK
18,106,123.20
1.66
11
SINA Corp
SINA US
17,440,353.61
1.60
12
Autohome Inc.
ATHM US
17,033,028.97
1.56
13
Weibo Corp
WB US
15,540,472.90
1.43
14
YY Inc.
YY US
15,124,727.50
1.39
15
Momo Inc.
MOMO US
15,004,702.78
1.38
16
58.Com Inc.
WUBA US
14,871,741.14
1.36
17
Ctrip.Com International, Ltd.
CTRP US
13,928,750.22
1.28
18
Sogou Inc.
SOGO US
7,637,134.00
0.70
19
Alibaba Pictures Group Limited
1060 HK
6,964,019.01
0.64
20
Tuniu Corporation
TOUR US
5,856,052.29
0.54
注:1.“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此处所用证券代码的类别是当地市场代码。
7.5.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
1
Momo Inc.
MOMO US
55,351,563.61
5.08
2
Autohome Inc.
ATHM US
49,434,630.65
4.54
3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BABA US
29,065,716.48
2.67
4
Vipshop Holdings Ltd.
VIPS US
28,320,277.80
2.60
5
Kingsoft Corp Limited
3888 HK
23,330,695.83
2.14
6
Tencent Holdings Limited
700 HK
22,857,389.78
2.10
7
iQIYI,Inc.
IQ US
21,978,110.58
2.02
8
Weibo Corp
WB US
18,188,820.75
1.67
9
YY Inc.
YY US
17,304,292.06
1.59
10
Baidu Inc.
BIDU US
15,782,554.75
1.45
11
58.Com Inc.
WUBA US
13,430,025.80
1.23
12
SouFun Holdings Limited
SFUN US
12,621,101.09
1.16
13
Alibaba Pictures Group Limited
1060 HK
11,353,808.26
1.04
14
21Vianet Group Inc.
VNET US
6,717,750.18
0.62
15
51job Inc.
JOBS US
6,260,796.76
0.57
16
Jd.Com Inc.
JD US
6,243,895.44
0.57
17
Baozun Inc.
BZUN US
5,931,900.97
0.54
18
Yirendai Ltd.
YRD US
5,662,211.67
0.52
19
Cheetah Mobile Inc.
CMCM US
5,654,100.55
0.52
20
Netease.Com Inc.
NTES US
5,372,683.95
0.49
注:1.“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此处所用证券代码的类别是当地市场代码。
7.5.3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成本(成交)总额
507,327,807.66
卖出收入(成交)总额
396,263,713.25
注:“买入成本”或“卖出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6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7.10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7.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携程旅行网(证券代码:CTRP)外,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携程旅行网(证券代码:CTRP)因2017年12月上海保监局官网连续挂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指携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在2016年度通过携程旅行网违规销售保险产品,为此携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计被上海保监局罚款40万元。
本基金遵循指数化投资理念,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指数,以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本基金对该证券的投资遵守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及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
7.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969.7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195.19
5
应收申购款
12,431,223.9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456,388.82
7.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1.5.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7.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58,203
3,256.66
63,626,431.67
7.57%
777,252,878.04
92.43%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价值3号私募投资基金
38,520,936.00
4.58%
2
永安国富-价值3号私募投资基金
12,190,772.00
1.45%
3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笙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162,620.00
0.50%
4
吴晓亮
3,178,794.74
0.38%
5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霞17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097,100.00
0.37%
6
东证资管-中行-东方红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407,600.00
0.29%
7
王颢
2,344,644.63
0.28%
8
贾孝丰
2,275,265.92
0.27%
9
金飚
2,079,290.00
0.25%
10
深圳市万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万杉丰和8期证券投资基金
2,034,544.00
0.24%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62,505.80
0.02%
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5月27日)基金份额总额
788,924,486.8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81,928,105.3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38,759,846.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879,808,641.6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40,879,309.71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苏奋先生辞去公司督察长职务,并决定由公司总经理阮红女士代为履行公司督察长职务。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无。
10.6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0.7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2、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8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8.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HK)Co.Ltd.
-
74,562,339.82
8.25%
74,562.37
5.64%
-
CICC Hong Kong Securities Limited
-
305,574,356.82
33.82%
501,273.89
37.91%
-
Credit Suisse(Hong Kong) Ltd
-
394,636,555.59
43.67%
591,955.50
44.76%
-
UOB Kay Hian(Hong Kong) Limited
-
128,818,268.77
14.26%
154,581.84
11.69%
-
注:1、本公司从事境外投资业务时,将需要委托境外券商代理或协助进行交易操作。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将勤勉尽责地承担受信责任,挑选、委托合适的境外券商以取得有益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最佳执行;
2、本公司投资海外市场,遵循公平分配、最佳执行的原则。公司挑选券商并开户均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券商基本面评价,包括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券商研究及服务质量,包括其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和及时性,包括券商在股票配售等公司行为发生时所提供的服务;券商的交易执行能力,即是否对投资指令进行了有效的执行以及能否取得较高质量的成交结果。衡量券商交易执行能力的指标主要有:是否完成交易、成交的及时性、成交价格、对市场价格及流动性的影响等。能够及时准确高效地提供结算等后台业务支持。
10.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无。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管理的基金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应税收入,计提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部分税费由基金资产承担。详情请见有关公告。
2、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请投资者关注基金合同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的条款已于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欲知详情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2日发布的有关公告及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