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宸300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167901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4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280,491.6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6-03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在力求对沪深300 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积极增强投资为辅”,在复制沪深300指数的基础上,结合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及数量化投资技术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度优化调整,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取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 95% +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桐
方韡
联系电话
021-26066888
010-89936330
电子邮箱
yangt@hcmiraefund.com
fangwei@citi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699
95558
传真
021-65870287
010-85230024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hcmirae.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8,908,423.66
1,164,474.59
-2,387,220.46
本期利润
2,687,471.59
10,367,916.68
-3,240,360.9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893
0.3089
-0.040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86%
51.24%
-7.5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807
0.0144
-0.074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8,183,940.83
26,882,161.09
37,441,280.0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81
1.399
0.925
注: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等相关法规。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5.70%
1.58%
15.65%
1.59%
0.05%
-0.01%
过去六个月
-15.80%
2.53%
-15.64%
2.54%
-0.16%
-0.01%
过去一年
5.86%
2.35%
5.70%
2.36%
0.16%
-0.01%
过去三年
48.10%
1.67%
48.94%
1.73%
-0.84%
-0.06%
过去五年
48.10%
1.67%
48.94%
1.73%
-0.84%
-0.0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8.10%
1.67%
48.94%
1.73%
-0.84%
-0.06%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2、本基金成立于2013年4月26日,图示时间段为2013年4月26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6日,图示时间段为2013年4月26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照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证监许可[2012]370号文批准于2012年6月20日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韩国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咸阳长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公司秉承“规范创造价值,创新推动成长”的经营理念,贯彻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树立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专心致力于细分市场的经营战略,从公司品牌、运行机制、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等方面构筑公司核心竞争力,努力做到“沉得下来不浮躁,专得下去不浮浅”,将公司改造成为受尊重的资产管理人。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和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蔡文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14日
-
5
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CP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历任毕马威(KPMG)财务咨询担任财务咨询师;美国投资银行Cowen Group投资分析师;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12年7月加入华宸未来基金,历任高级研究员和投决会委员
王宇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4月26日
2014年4月30日
14
毕业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获金融学硕士学位,FRM,十四年证券投资基金工作经历。历任美国加州美国运通投资顾问公司(American Express Financial Advisors, Inc)分析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高级研究员,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及金融工程部总经理等职。
申蕾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10月24日
2014年12月15日
8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CF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通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历任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统计分析师、贸易融资产品经理;上海金历投资公司高级研究员;光大保德信基金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专户理财部投资经理;大成基金委托投资部投资经理;2012年11月加入华宸未来基金,历任专户理财部负责人、华宸未来沪深300基金基金经理。
蔡建文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4年1月8日
-
4
厦门大学投资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通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2011年7月至2012年11月,曾任日信证券金融工程研究员。2012年11月加入华宸未来基金,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已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建立起健全、有效、规范的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和公平交易控制机制,确保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投资决策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的研究管理平台,实行证券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度,各受托资产之间实行防火墙制度,通过系统的投资决策方法和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受托投资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流程,保证投资指令得以公平对待。对以本基金管理人的名义参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的,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应独立确定各受托资产拟申购的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在获配额度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对以各受托资产名义参与银行间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部应充分询价,利用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审查,确保各受托资产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在风险控制方面,风险管理部一是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重点关注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情况。严禁同一受托资产的同日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或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但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受托资产除外。严格控制不同受托资产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行为。二是对不同受托资产,尤其是对同一位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受托资产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交易情况的,要求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对交易的合理性进行解释。三是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受托资产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交易情况的,要求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对交易的合理性进行解释。四是编制定期公平交易报告,重点分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同一期间、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受托资产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公平交易报告由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确认后报督察长、总经理审阅。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中国的股市经历过山车,上半年创业板和主板市场双双高歌猛涨,上涨的核心逻辑是改革,通过改革调整经济结构,培养新引擎,而新引擎的代表是建设信息高速公路。在改革的过程中,第一是去产能,用“一带一路”带动落后产能的转移;第二是新技术,以“互联网+”带动培育新兴产业的发展,通过新技术培育新经济,鼓励大众创业,释放民营活力。第三个是新制度,以国有企业改革重塑国家资产负债表。而到了下半年股市暴跌,导致市场暴跌最直接的导火索是证监会严厉清理场外配资和去杠杆。股灾发生前场外配资估计有近2万亿,再加上场内融资融券高达2.3万亿,清理配资的力度空前之大,市场一时无法消化巨大的主动抛盘和程序化抛盘,连续出现千股跌停现象。之后到了9月份市场才出现估值修复,以券商股为代表拉开了反弹的号角。
本基金在做好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并进行成分股的调整工作,保证基金与指数波动的一致性。同时,作为增强型被动投资的产品,本基金将继续坚持既定的投资策略,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基础上,追求适度的超额收益,为投资者分享中国证券市场长期的增长提供良好的工具型产品。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8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86%,同期基金业绩基准表现为5.7%,超越业绩基准0.1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明年,2016年预计全年经济增长6.7%左右,CPI仍然维持低位,预计在1.6左右,PPI继续下跌。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供给侧改革。由于供给侧改革,中国经济建立新均衡,步入新周期的时间会缩短。但是伴随着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推进,就业债务等隐性风险可能显性化,转型的阵痛在所难免。二是美联储加息,加息的节奏和加息的幅度会影响到全球货币和流动性的再平衡,从历史经验看,新兴市场包括中国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
2016年的证券市场展望来看,供给改革的效果将会决定指数的高度,建议考虑布局真正的成长股和处于行业低谷期的周期股。另外,供给侧改革的结果还取决于两个方面:一,从全球角度来看大宗商品的供给是否真正收缩;二,商品的需求是否是真实有效的。因此这里面的价格影响因素很复杂,导致投资传统行业的难度加大。此外,油价低迷和美元强势对大宗商品的价格制约很大,因此大宗商品的价格难以反转,更可能是反弹。
另一方面,优质的成长股仍然是投资的主线,但不会出现像过去那样普涨的格局,一定是主业有坚固的护城河,估值相对合理的成长股才会成为市场资金建仓的对象。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运营部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营管理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
4.8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自2013年4月26日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华宸基金”或“本基金”)成立以来,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要求,对基金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华宸基金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信会师报字[2016]第130316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15年度的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高 飞
苗 颂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9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6年3月25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645,398.96
1,784,681.22
结算备付金
2,376.10
2,655.50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404,424.27
25,511,914.88
其中:股票投资
16,404,424.27
25,511,914.8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54,749.32
28,168.53
应收利息
389.77
440.6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94.07
96,837.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8,407,832.49
27,424,698.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2,089.79
应付赎回款
1,677.87
198,797.10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504.66
16,960.60
应付托管费
2,344.64
3,180.1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358.17
16,230.3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05,006.32
295,279.66
负债合计
223,891.66
542,537.6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2,280,491.64
19,209,333.83
未分配利润
5,903,449.19
7,672,827.2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183,940.83
26,882,161.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407,832.49
27,424,698.74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收入
3,380,219.92
11,097,057.84
1.利息收入
11,417.63
16,191.5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1,417.63
16,191.55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372,985.96
1,796,710.0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9,059,097.02
1,032,908.0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313,888.94
763,802.0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220,952.07
9,203,442.09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16,768.40
80,714.16
减:二、费用
692,748.33
729,141.16
1.管理人报酬
175,896.57
248,308.08
2.托管费
32,980.66
46,557.71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5,204.89
65,115.64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408,666.21
369,159.73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687,471.59
10,367,916.6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87,471.59
10,367,916.6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