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28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6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国寿养老
基金主代码
168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6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6,507,923.2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间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年7月10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A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B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养老A
养老B
国寿养老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305
150306
16800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总额
34,734,286.00份
34,734,286.00份
107,039,351.20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市场流动性不足、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导致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养老产业指数收益率+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国寿养老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国寿养老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国寿养老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国寿养老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彬
郭杰
联系电话
010-50850744
0755-82943666
电子邮箱
public@gsfunds.com.cn
tgb@cmschin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
95565
传真
010-50850776
0755-8296079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6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925,455.24
-6,690,072.67
本期利润
-25,136,203.52
-2,129,229.9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355
-0.010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94%
-3.0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960
-0.038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4,611,189.30
151,648,416.5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63
0.958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16%
0.73%
-3.17%
0.76%
0.01%
-0.03%
过去六个月
-1.24%
0.77%
-1.37%
0.79%
0.13%
-0.02%
过去一年
-17.94%
1.67%
-18.83%
1.66%
0.89%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0.40%
1.87%
-29.47%
2.25%
9.07%
-0.38%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其他指标
无。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15年6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润分配。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号文核准,于2013年10月29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5.88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澳大利亚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14.9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25只开放式基金和部分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1151.37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785.16亿元。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吴坚
基金经理
2015年6月26日
-
9年
吴坚先生,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云南分行副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级研究员,现任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寿安保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公司以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通过监察稽核、盘中监控、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A股市场是逐渐恢复常态的过程。1季度市场出现了大幅波动,之后,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救市措施,市场交易逐渐恢复,全年整体表现为震荡行情。受整个市场影响,中证养老产业指数走势同样表现出上述特点。
2016年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尽最大努力降低跟踪误差。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63元,份额累计净值0.796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94%,同期业绩基准涨幅为-18.8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7年中国经济更可能呈现弱复苏态势。从长周期来看,劳动力、资源等要素成本的逐步抬升使得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逐渐回落,经济增长越来越受到人口老龄化及资源环境的制约。中期而言,中国经济仍然需要消化四万亿刺激政策带来的各类影响,即产能过剩和与之相伴的企业部门的高杠杆问题。短期内虽然中国经济在16年下半年受到前期基建地产刺激和出口回暖的支撑,但17年中国经济仍然面临房地产市场放缓的拖累,后期工业生产预计会逐渐感受到需求走弱的压力。2017年通胀风险相对可控,PPI向CPI的传导效率并不高,国内房价涨幅也受到抑制。此外2017年油价受到OPEC限产和海外经济回暖的支撑,但考虑到美国页岩油的潜在增产,原油价格上涨空间仍然有限。
从政策面来看,2017年货币政策基调更加趋于稳健中性,货币政策不具备大幅收紧的基础。财政政策会继续发力,继续推动PPP等模式的基建增速。
中国正在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但与“十三五”规划相比,不管从养老基础设施、养老服务还是相应的金融产品,供给与潜在需求之间还存在巨大差距。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要全面放开市场,让更多的市场主体进入养老服务业,通过公平竞争提升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中国养老产业正在酝酿巨大的投资机会,投资于中国养老产业将获得长期回报。
作为跟踪中证养老产业指数的产品,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紧密跟踪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力争将跟踪误差降低到最小程度。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不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针对投资交易业务,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三层监控体系,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销售协议、营销活动等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计报告
本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可通过登载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1,101,594.08
10,163,099.14
结算备付金
30,149.85
-
存出保证金
55,391.42
650,930.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7,328,371.33
141,642,695.46
其中:股票投资
127,328,371.33
141,642,695.4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920,274.61
应收利息
4,480.21
7,137.1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356.19
3,096.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38,524,343.08
153,387,233.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448,141.73
712,831.21
应付赎回款
7,244.13
481,513.06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6,352.10
139,063.68
应付托管费
21,270.42
27,812.7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9,118.12
153,781.5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51,027.28
223,814.71
负债合计
3,913,153.78
1,738,816.9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69,215,041.63
156,295,948.20
未分配利润
-34,603,852.33
-4,647,531.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4,611,189.30
151,648,416.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8,524,343.08
153,387,233.47
注:1、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763元,基金份额总额169,215,041.63份。其中: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份额净值0.763元,份额总额107,039,351.20份;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A级份额净值1.002元,份额总额34,734,286.00份;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B级份额净值0.524元,份额总额34,734,286.00份;
2、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26日生效。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6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2,335,005.41
301,525.39
1.利息收入
168,679.40
568,438.1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68,679.40
520,500.14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47,937.9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480,773.24
-5,484,694.7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1,714,072.29
-5,804,877.8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233,299.05
320,183.1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210,748.28
4,560,842.72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87,836.71
656,939.30
减:二、费用
2,801,198.11
2,430,755.34
1.管理人报酬
1,473,169.63
937,774.37
2.托管费
294,634.04
187,554.8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573,394.44
921,819.9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460,000.00
383,606.12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5,136,203.52
-2,129,229.9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5,136,203.52
-2,129,229.95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6,295,948.20
-4,647,531.70
151,648,416.5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5,136,203.52
-25,136,203.5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2,919,093.43
-4,820,117.11
8,098,976.3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2,924,874.72
-40,088,492.52
162,836,382.20
2.基金赎回款
-190,005,781.29
35,268,375.41
-154,737,405.8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9,215,041.63
-34,603,852.33
134,611,189.3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6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76,524,524.25
-
276,524,524.2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129,229.95
-2,129,229.9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20,228,576.05
-2,518,301.75
-122,746,877.8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19,456,961.97
-16,784,551.90
402,672,410.07
2.基金赎回款
-539,685,538.02
14,266,250.15
-525,419,287.8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6,295,948.20
-4,647,531.70
151,648,416.5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韩占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63号文《关于准予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安保”)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1090605_A05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26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76,524,524.25份基金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国寿养老份额;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自动分离为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其中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确认为105,708,524.00份,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确认为170,816,000.25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证券”)。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根据对基金财产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
每年的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国寿养老A份额和国寿养老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年12月15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定期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寿养老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国寿养老份额的场内份额分配给A份额持有人。国寿养老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份额将按一份国寿养老A份额获得新增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国寿养老A份额和国寿养老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除以上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即:当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1.500元或以上;当国寿养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低至0.250元或以下。当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1.500元或以上,本基金将分别对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和国寿养老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国寿养老A份额和国寿养老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国寿养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当国寿养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低至0.250元或以下,本基金将分别对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和国寿养老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国寿养老A份额和国寿养老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国寿养老A份额和国寿养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养老产业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固定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等)、衍生工具(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投资于中证养老产业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