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21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产品情况
基金简称
银华上证50等权ETF联接
交易代码
1800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8月29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834,256.81份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上证50等权重ETF以求达到投资目标。目标ETF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标的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业绩比较基准
95%×上证50等权重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联接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上证50等权ETF
基金主代码
5104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8月23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年9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努力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目标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投资策略
本基金目标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上证50等权重指数,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目标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50等权重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目标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目标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年4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91,700.77
2.本期利润
3,585,478.9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3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1,721,396.0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2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63%
0.53%
3.25%
0.54%
0.38%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管理人报告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周大鹏先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2年8月29日
-
8年
硕士学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7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等职,自2011年9月26日起至2014年1月6日期间担任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2年8月23日起兼任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5月22日至2016年4月25日兼任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1月7日起兼任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基金经理,自2016年1月14日起兼任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股市继续呈现缩量交易、窄幅震荡的态势。金融去杠杆,促使无风险利率一度上行。供给侧改革触发的补库存活动回落。投资者预期紊乱,行情相对平淡。
在报告期内,我们运用自行开发的量化投资管理系统,采用系统管理和人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基金日常运作中所碰到的申购赎回处理、结构配比校验、风险优化等一系列事件,将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水平。
展望2017年第三季度,我们对市场持相对谨慎的态度。
全球被动补库存活动回落,预计出口增长将会有所回落。房产投资与基建投资受制于去杠杆大环境下货币从紧的影响,难以维持高增速。随着经济增速下滑,居民收入增长预期降低,消费难有意外增长;随着税费制度改革,消费领域内部出现结构性变化。总体来看,经济整体回落是大概率事件,金融监管仍在去杠杆的路上,无风险利率仍将维持高位。但是以上为主动调整的结果,系统性风险可控。我们对三季度市场持相对谨慎的态度。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2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6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25%。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之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之内。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出现该情况的日期范围为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30日。
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18,126.51
0.12
其中:股票
118,126.51
0.12
2
基金投资
96,247,682.02
94.38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600,857.55
5.49
8
其他资产
16,561.06
0.02
9
合计
101,983,227.14
100.00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9,374.32
0.03
C
制造业
42,265.93
0.0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34.14
0.00
E
建筑业
4,409.35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40.58
0.0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8,483.11
0.03
J
金融业
11,309.11
0.01
K
房地产业
9.97
0.0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18,126.51
0.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50
中国联通
3,813
28,483.11
0.03
2
601088
中国神华
1,201
28,199.48
0.03
3
600100
同方股份
1,400
19,768.00
0.02
4
601989
中国重工
2,792
17,338.32
0.02
5
600104
上汽集团
98
3,042.90
0.00
6
601628
中国人寿
99
2,671.02
0.00
7
600999
招商证券
99
1,704.78
0.00
8
601800
中国交建
99
1,573.11
0.00
9
600837
海通证券
99
1,470.15
0.00
10
600111
北方稀土
97
1,099.01
0.00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银华上证50等权ETF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6,247,682.02
94.62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基金。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包括海通证券(证券代码:600837)。
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发布的公告,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59号),海通证券与上海司度商议融资融券事宜,海通证券、富安达基金并为“富安达——信拓城一号”开立信用账户出具不实说明。海通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1】31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项“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或者未在与客户的业务合同中载入规定的必要条款”所述行为。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96.0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20.28
5
应收申购款
15,044.7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561.06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050
中国联通
28,483.11
0.03
重大事项
2
601088
中国神华
28,199.48
0.03
重大事项
3
600100
同方股份
19,768.00
0.02
重大事项
4
601989
中国重工
17,338.32
0.02
重大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4,292,817.2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369,852.15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828,412.58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834,256.81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04/01-2017/06/30
54,498,975.87
0
0
54,498,975.87
65.79%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时,将面临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具体包括:
1)当基金份额集中度较高时,少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其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2)在极端情况下,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长期低于5000万元,进而可能导致本基金终止或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转型为另外的基金,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丧失继续投资本基金的机会;
3)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4)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基金为支付赎回款项而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可能造成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波动。同时,巨额赎回、份额净值小数保留位数是采用四舍五入、管理费及托管费等费用是按前一日资产计提,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出现大幅波动;
5)当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50%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再接受该持有人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提出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在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导致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50%的情况下,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所提出的对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被拒绝的风险。如果投资人某笔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导致其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50%,该笔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可能被确认失败。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9.1.1 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的文件
9.1.2《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9.1.3《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9.1.4《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9.1.5《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