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0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城消费增值混合
基金主代码
200006
交易代码
2000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4月6日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09,288,113.0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重点投资于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及增长方式转变所带来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可持续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在股票选择方面,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成长空间、行业集中度、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判断,通过财务与估值分析,深入挖掘具有持续增长能力或价值被低估的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同时将根据行业、公司状况的变化,结合估值水平,动态优化股票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80%×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产品,其预期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车君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2398233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chejun@cc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8-666
010-67595096
传真
0755-23982328
010-66275853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4,357,163.39
本期利润
10,835,284.2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8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0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42,656,834.9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491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97%
1.39%
-6.28%
1.03%
0.31%
0.36%
过去三个月
0.04%
1.09%
-7.94%
0.91%
7.98%
0.18%
过去六个月
1.02%
1.05%
-10.05%
0.92%
11.07%
0.13%
过去一年
6.47%
0.91%
-1.87%
0.76%
8.34%
0.15%
过去三年
-10.61%
1.78%
-13.34%
1.15%
2.73%
0.6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92.77%
1.51%
208.81%
1.41%
-16.04%
0.10%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15%×中信国债指数收益率+5%×同业存款利率;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1月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80%×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同业存款利率;自2015年11月2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同业存款利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60%-95%;债券及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净资产的5%以上。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满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15家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5%)、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5%)于2001年12月27日共同出资设立,当时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2007年5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完成股权结构调整,现有股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7.05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7.647%)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7.647%)。2007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将注册资本增加至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基金有: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品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8月13日起转型为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化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8月2日起转型为长城久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盛安稳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长城智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郑帮强
长城优化升级混合、长城消费混合、长城改革红利混合和长城创新动力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1月21日
-
7年
男,中国籍,华中科技大学工业工程学士、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曾就职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龙宇飞
长城消费混合、长城久嘉创新成长混合型基金和长城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10月18日
-
7年
吉林大学制药工程学士,中国科学院细胞生物学博士。曾就职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2013年7月至2015年4月)、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2017年9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③自2018年8月3日起,郑帮强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事后分析,定期出具公平交易稽核报告。本报告期报告认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合理范围内,结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没有出现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现象。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今年以来,A股市场各指数普遍下跌,市场风格和板块表现也出现了剧烈的波动。我们在年初觉察到由于宏观经济边际上可能有所趋弱,金融去杠杆对市场流动性、风险偏好也有所影响,因此在仓位比较谨慎,板块配置上也倾向于景气度仍然向上、业绩确定性强的必选消费和非商务地产相关的可选消费板块,并逐渐布局新兴消费领域。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0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我们认为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国内地产销售增速回落等因素给宏观经济带来了一定不确定性,金融去杠杆的进程对股市资金面及风险偏好也有所压制,但市场价格已经反映了相当多的悲观预期。对于未来,短期看,宏观经济有托底,去杠杆也会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大前提下进行;长期看,无论是贸易摩擦还是金融去杠杆,都会让我们更加迅速的升级经济动能、完善金融体系,更利于长远发展。
在行业配置方面,本基金仍然主要配置受宏观影响较小的领域,如医疗健康、休闲旅游、文化娱乐等,未来看好消费服务业以及具备成长潜力的新兴消费领域。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则及时就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为基金估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分管估值业务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部总经理、运行保障部总经理、基金会计、基金经理和行业研究员、金融工程研究员等组成,公司监察稽核人员列席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 基金经理有权出席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得干涉估值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及估值政策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委托计算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及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40,729,785.25
197,428,008.60
结算备付金
12,723,720.19
2,622,245.65
存出保证金
437,937.17
328,227.47
交易性金融资产
904,658,468.23
1,016,035,259.44
其中:股票投资
831,668,468.23
954,821,577.8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2,990,000.00
61,213,681.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000,000.00
99,910,269.87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59,759.16
1,636,906.9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72,059.26
34,092.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559,381,729.26
1,317,995,010.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12,124,548.39
98,699,403.34
应付赎回款
333,696.59
939,053.6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75,213.83
1,499,462.87
应付托管费
262,535.62
249,910.4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6,404.86
1,587,320.19
应交税费
1,490,004.30
1,490,004.3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92,490.70
399,185.06
负债合计
316,724,894.29
104,864,339.9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309,288,113.06
1,291,317,685.87
未分配利润
-66,631,278.09
-78,187,015.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42,656,834.97
1,213,130,670.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59,381,729.26
1,317,995,010.14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491元,基金份额总额1,309,288,113.06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25,428,505.75
30,373,404.03
1.利息收入
4,212,721.78
1,272,649.0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99,848.67
565,564.75
债券利息收入
1,126,026.81
680,859.6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386,846.30
26,224.6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4,680,493.96
-61,976,291.7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3,920,263.91
-65,469,873.3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67,160.31
-51,58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0,393,069.74
3,545,161.5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521,879.15
90,927,315.57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57,169.16
149,731.20
减:二、费用
14,593,221.51
12,204,935.60
1.管理人报酬
9,348,012.15
6,826,868.57
2.托管费
1,558,001.96
1,137,811.44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3,475,115.27
4,022,481.80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0.19
-
7.其他费用
212,091.94
217,773.7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835,284.24
18,168,468.4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835,284.24
18,168,468.4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91,317,685.87
-78,187,015.66
1,213,130,670.2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0,835,284.24
10,835,284.2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7,970,427.19
720,453.33
18,690,880.5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7,247,103.03
-2,230,469.72
125,016,633.31
2.基金赎回款
-109,276,675.84
2,950,923.05
-106,325,752.7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309,288,113.06
-66,631,278.09
1,242,656,834.9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38,790,765.98
-137,189,847.04
1,001,600,918.9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8,168,468.43
18,168,468.4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85,594,145.68
15,462,918.84
-170,131,226.8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174,315.01
-1,183,012.81
8,991,302.20
2.基金赎回款
-195,768,460.69
16,645,931.65
-179,122,529.0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53,196,620.30
-103,558,459.77
849,638,160.5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何伟______ ______熊科金______ ____赵永强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名为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系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8号”《关于同意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于2006年4月6日成立的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915,517,976.88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根据2014年8月8日开始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以及相关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3日起,将“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由“股票型”变更为“混合型”。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权证等新的金融工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同业存款利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