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4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0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城优化升级混合
基金主代码
200015
交易代码
2000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4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7,906,296.0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合理的资产配置基础上,积极寻找受益于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而实现成长的企业的投资价值,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依据市场情况进行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本基金先通过定性的优化升级行业精选和优化升级企业精选筛选出符合优化升级条件的企业;再利用定量的优化升级企业精选指标对企业的优化升级情况进行检验;最后结合股票市场评价方法,将基金资产配置于已经实现或有能力实现优化升级的上市公司。
业绩比较基准
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指数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车君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2398233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chejun@cc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8-666
010-67595096
传真
0755-23982328
010-66275865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550,824.41
本期利润
19,559,644.5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02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3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515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78,717,076.3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825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8.24%
1.00%
4.23%
0.54%
4.01%
0.46%
过去三个月
2.93%
1.01%
4.91%
0.50%
-1.98%
0.51%
过去六个月
15.36%
0.88%
8.54%
0.46%
6.82%
0.42%
过去一年
9.02%
0.95%
12.94%
0.54%
-3.92%
0.41%
过去三年
83.97%
2.15%
59.57%
1.40%
24.40%
0.7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03.78%
1.88%
41.14%
1.25%
62.64%
0.6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60%-95%,其中,以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优化升级企业;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满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15家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5%)、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5%)于2001年12月27日共同出资设立,当时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2007年5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完成股权结构调整,现有股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7.05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7.647%)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7.647%)。2007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将注册资本增加至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基金有:久嘉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7月5日起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并更名为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品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化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盛安稳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郑帮强
长城优化升级混合、长城消费混合、长城改革红利混合和长城创新动力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7月8日
-
6年
男,中国籍,华中科技大学工业工程学士、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曾就职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优化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事后分析,定期出具公平交易稽核报告。本报告期报告认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合理范围内,结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没有出现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现象。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我国经济整体的运行情况稳定,资本市场却出现了比较大的波动,部分板块的下跌幅度比较大,市场呈现了较为明显的结构性行情。归结起来,我们认为其主要原因如下:1、鉴于之前流动性泛滥所带来的监管不可控因素,监管层在二季度开始了集中式的金融去杠杆,执行层面包括了证监会、银监会以及保监会,其力度在历史上也属于严厉的一次。正因如此,银行间拆解利率、一年期国债收益率等实际利率都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上浮,资本市场资金紧张的局面非常明显,给市场的下跌提供了充足的动力。2、从年初至今,证监会的一系列动作实际上都是在肃清投机氛围,降低投机者的参与热情与比例。这些动作包括了打击次新股、限制重组、限制主题炒作等等。这样的引导动作使得市场开始回归寻找低估值,真成长的价值类股票,从而为市场这类股票的上涨提供了较好的契机。3、国际资本环境的变化以及国际化为A股带来了较为正面的影响。进入MSCI,既是对于中国资本市场这些年发展进步的肯定,也是为资本市场带来了新的增量资金,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有了更为国际化的视野,资本市场的投资与监管成熟度将更好。
最后,我们仍然坚持我们的观点,在前进的道路上虽然充满了荆棘,但对于我国未来数十年的GDP稳定增长并不悲观,而是呈现一个较为乐观的态度,长远来看,我们是有十足的上升空间的。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2017年上半年的净值增长率为15.36%,在同类可比基金中业绩表现排名靠前,后期将会结合大盘情况对组合适当进行调整,以优化投资结构。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流动性问题暂时得到缓解的环境之下,我们对于三季度的行情并不悲观,行情相对会比二季度扩散不少。
具体来看,我们对于优质的白马股依然将继续持有,其长远来看依然还有上升空间。另一方面,我们对于2018年相对估值便宜,存在估值切换逻辑的公司将会进行重点布局,这些股票包括了机械、医药、环保、建筑等等各个领域。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了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为基金估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分管估值业务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部总经理、运行保障部经理、基金会计、基金经理和行业研究员、金融工程研究员等组成,公司监察稽核人员列席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
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会计凭借其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长期丰富的估值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对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在其专业领域提供专业意见。基金经理及研究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对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金融工程人员根据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提出的多种估值方法预案,利用金融工程研究体系各种经济基础数据和数量化工具,针对不同的估值方法及估值模型进行演算,为估值委员会寻找公允的、操作性较强的估值方法提供数理依据。监察稽核人员对估值委员会做出的决议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估值委员提交的基金估值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基金会计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和基金行业从业资格,精通基金估值政策、流程和标准,具有五年以上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工作经验;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均拥有五年以上基金、证券投资工作经验,精通投资、研究理论知识和工具方法。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 基金经理有权出席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得干涉估值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及估值政策的执行。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委员会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其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城优化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2,828,170.71
24,360,330.83
结算备付金
853,251.81
1,587,535.54
存出保证金
142,001.58
271,331.7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6,176,605.83
104,393,649.36
其中:股票投资
156,176,605.83
104,393,649.3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5,583.91
5,939.7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71,741.23
37,713.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80,277,355.07
130,656,500.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333,881.66
应付赎回款
713,761.29
384,421.81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0,653.36
222,006.58
应付托管费
36,775.53
37,001.0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18,411.24
884,175.4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70,677.28
41,293.50
负债合计
1,560,278.70
4,902,780.0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7,906,296.01
79,502,729.69
未分配利润
80,810,780.36
46,250,990.5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8,717,076.37
125,753,720.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0,277,355.07
130,656,500.36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825元,基金份额总额97,906,296.0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城优化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22,334,983.40
-30,096,690.55
1.利息收入
143,235.40
131,997.0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43,235.40
109,622.73
债券利息收入
-
22,374.3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089,267.11
-31,995,505.3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508,851.95
-32,228,592.6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580,415.16
233,087.3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008,820.10
1,597,284.01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93,660.79
169,533.71
减:二、费用
2,775,338.89
4,448,137.67
1.管理人报酬
1,225,308.95
1,301,163.34
2.托管费
204,218.18
216,860.5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174,096.11
2,757,928.85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171,715.65
172,184.9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559,644.51
-34,544,828.2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559,644.51
-34,544,828.22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城优化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9,502,729.69
46,250,990.59
125,753,720.2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9,559,644.51
19,559,644.5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8,403,566.32
15,000,145.26
33,403,711.5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8,692,398.44
51,659,929.67
120,352,328.11
2.基金赎回款
-50,288,832.12
-36,659,784.41
-86,948,616.5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7,906,296.01
80,810,780.36
178,717,076.3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39,794,951.25
115,809,294.13
255,604,245.3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34,544,828.22
-34,544,828.2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509,884.53
8,538,692.47
2,028,807.9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0,079,408.51
47,696,825.66
137,776,234.17
2.基金赎回款
-96,589,293.04
-39,158,133.19
-135,747,426.2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33,285,066.72
89,803,158.38
223,088,225.1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何伟______ ______熊科金______ ____赵永强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城优化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名为长城优化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538号文“关于核准长城优化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4月20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首次设立时募集的规模为折合523,254,064.0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根据2014年8月8日开始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以及相关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3日起,将“长城优化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长城优化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由“股票型”变更为“混合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股票和创业板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60%-95%,其中,以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优化升级企业;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