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257020
交易代码
257020(前端)
257021(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年1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00,308,283.8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财务稳健、业绩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司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在股票投资上主要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资本成本、增长能力以及股价的估值水平来进行个股选择。同时,适度把握宏观经济情况进行资产配置。具体来说,本基金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股票选择:首先,通过ROIC(Return On Invested Capital)指标来衡量公司的获利能力,通过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指标来衡量公司的资本成本;其次,将公司的获利能力和资本成本指标相结合,选择出创造价值的公司;最后,根据公司的成长能力和估值指标,选择股票,构建股票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85%+上证国债指数×15%
风险收益特征
中高风险,较高的预期收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褚怡之
郑鹏
联系电话
021-38992807
010-85238667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cpicfunds.com
zhengpeng@hx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95577
传真
021-50151582
010-85238419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picfunds.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1,934,596.18
本期利润
-468,825,288.5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30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3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36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631,676,079.1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89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6.25%
1.91%
-6.47%
1.09%
0.22%
0.82%
过去三个月
-14.52%
1.54%
-8.26%
0.97%
-6.26%
0.57%
过去六个月
-11.38%
1.56%
-10.60%
0.98%
-0.78%
0.58%
过去一年
0.31%
1.23%
-3.04%
0.81%
3.35%
0.42%
过去三年
14.02%
1.94%
-16.48%
1.26%
30.50%
0.6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24.31%
1.78%
254.03%
1.51%
370.28%
0.27%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12月28日至2018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5%+上证国债指数×15%;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12月28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2006年6月28日建仓期结束当日除股票投资比例略高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外,其他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3、本基金于2006年6月17日已基本建仓完毕,各项资产配置比例自该日起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由于2006年6月28日有大额赎回从而导致股票投资比例当日被动超标,本基金已于2006年6月29日及时调整完毕;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三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魏东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任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副总经理和投资总监。
2009-09-30
-
21年(自1997年起)
魏东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总经理、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和先进成长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2009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等职务。2009年9月起担任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兼任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3月起兼任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张汉毅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5-04-09
-
7年(自2011年起)
-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虽然2018年上半年市场的下跌从指数上看似乎并不是特别突出,从高点到低点也不过20%出头,但它的杀伤力并不亚于历史上任何一次大熊市,在下跌高峰时有超过226家上市公司市值低于净资产,而在2008年经济危机时此数据也仅为117家,伴随着股价下跌大股东质押股份被强平的情况不断发生。于此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也看到上半年市场在医药、消费及部分TMT行业存在不少结构性机会。本基金管理人在上半年的操作中,重点关注了TMT中的半导体行业及部分优质的化工类上市公司,其中部分公司的投资获得了较好的收益,但在医药和消费行业投资比例较小,错失了不少机会,值得反思。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3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6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回顾上半年的下跌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虽然中美贸易战成为多次下跌的直接导火索,但更内在的原因还在于去年年底开始的去杠杆的国家金融战略,其中主要抓手即资管新规。在整个去杠杆的过程中,股票市场成为最受影响的大类资产。而在信用抽紧的过程中,民营企业首当其冲受到影响。在权益市场,民营企业质押的比例超过90%,在下跌的过程中实际杠杆率反而在上升。在债券市场,普通民营企业债乏人问津,发行利率居高不下。好在从7月以来央行一系列调控政策来看,中央已经意识到去杠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开始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预期下半年整体信用市场情况将会明显好于上半年,信用挤压所引发的下跌最恐慌的时候大概率已经结束。另一方面,市场已经基本认识到中美贸易战将成为长期问题,其冲击亦将暂时缓和。从国家产业支持角度,本基金管理人继续看好半导体相关类上市公司,同时伴随着信用环境的好转,本基金管理人也看好环保、地产等相关类行业公司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公司运营部、权益投资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部门经理组成,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量化投资部、研究部、权益投资部对估值决策必须达成一致,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政策,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详细的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与合理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对本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情况如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以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于2018年5月2日实施分红,向截止至2018年5月2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0.46元派发红利。本基金以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于2018年6月27日实施分红,向截止至2018年6月27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0.38元派发红利。共发放红利341,509,818.00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现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托管人认为,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299,545,759.97
567,895,149.97
结算备付金
4,665,871.55
31,956,633.75
存出保证金
5,309,540.11
4,559,394.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45,176,700.56
3,291,171,601.44
其中:股票投资
3,345,176,700.56
3,237,413,021.1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53,758,580.3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2,253,296.34
126,042,155.95
应收利息
78,149.02
153,048.2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93,354.81
2,691,908.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677,322,672.36
4,024,469,892.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6,541,713.21
-
应付赎回款
10,574,405.75
7,726,674.98
应付管理人报酬
4,501,990.02
7,313,446.54
应付托管费
750,331.67
1,218,907.7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990,159.62
7,378,172.5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87,992.96
528,017.17
负债合计
45,646,593.23
24,165,218.92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3,001,702,308.50
2,663,320,214.54
未分配利润
629,973,770.63
1,336,984,458.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31,676,079.13
4,000,304,673.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77,322,672.36
4,024,469,892.04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789元,基金份额总额4,600,308,283.8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427,821,124.96
257,894,107.38
1.利息收入
1,899,544.76
554,034.6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766,540.05
482,171.59
债券利息收入
9,561.42
71,863.0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23,443.29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9,317,921.93
79,083,063.4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23,651,797.54
68,916,747.7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9,041,643.68
-323,8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6,624,480.71
10,490,115.6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90,759,884.68
178,172,851.5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721,293.03
84,157.77
减:二、费用
41,004,163.54
22,572,658.43
1.管理人报酬
25,091,841.85
12,955,128.62
2.托管费
4,181,973.58
2,159,188.1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1,463,603.89
7,191,598.83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1.37
-
7.其他费用
266,742.85
266,742.8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68,825,288.50
235,321,448.9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68,825,288.50
235,321,448.95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663,320,214.54
1,336,984,458.58
4,000,304,673.1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68,825,288.50
-468,825,288.5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38,382,093.96
103,324,418.55
441,706,512.5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46,121,194.80
644,711,311.36
2,090,832,506.16
2.基金赎回款
-1,107,739,100.84
-541,386,892.81
-1,649,125,993.6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41,509,818.00
-341,509,818.0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01,702,308.50
629,973,770.63
3,631,676,079.1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03,227,689.78
437,254,506.34
1,440,482,196.1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35,321,448.95
235,321,448.9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51,686,720.84
136,591,321.17
388,278,042.0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20,493,733.18
174,002,167.12
494,495,900.30
2.基金赎回款
-68,807,012.34
-37,410,845.95
-106,217,858.2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54,914,410.62
809,167,276.46
2,064,081,687.0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孟朝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柯,会计机构负责人:仲晓峰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5]188号文)和《关于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05]295号文)批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05年12月28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578,627,467.58份基金份额。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五只基金变更基金名称的公告》,自2015年8月8日起,原“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5%+上证国债指数×15%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6.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18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未发生过会计差错。
6.4.6 税项
主要税项说明
根据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b)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