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4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产品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ETF联接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3001
交易代码
263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6月25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4,531,761.24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以达到投资目标。当本基金申购赎回和买卖目标ETF,或基金自身的申购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本管理人会在10个交易日内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便实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180等权重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基金。本基金在股票基金中属于指数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属于股票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水平大致相近的产品。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ETF
基金主代码
51042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6月12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年7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上证180等权重指数为标的指数,采用完全复制法,即以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在因特殊情况(如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法规法律限制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综合考虑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数中其他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替代(同行业股票优先考虑),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180等权重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 - 2017年3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43,180.39
2.本期利润
1,786,551.56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5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6,307,057.0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8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71%
0.50%
3.19%
0.50%
-0.48%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2年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其他指标
无。
管理人报告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徐喻军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4月19日
-
7年
理学硕士。曾担任安信证券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专员。2012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量化及ETF投资部ETF专员职务;自2014年4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基金及指数增强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临近交易日虽然存在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2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6.3%,经济整体呈现企稳迹象。3月PMI指数51.8,景气指数逐步好转;2月PPI同比上涨7.8%,环比上涨0.6%,同比涨幅持续扩大,环比有所回落;2月CPI同比上涨0.8%,涨幅有所回落,通胀预期维持平稳。货币政策基调防风险,市场流动性继续维持中性,汇率受到内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基本保持稳定。海外方面,美联储于3月进行了加息,市场对美联储今年加息预期提升至3次,欧洲经济好转,欧央行并没有实施进一步宽松政策。2017年1季度市场继续出现分化行情,沪深300指数继续大幅跑赢创业板指数,业绩稳定的蓝筹股和部分具备竞争优势的白马成长股持续受到市场关注,靠并购和外延增长的高估值股票继续表现不好。
展望2季度,经济基本面仍可能延续企稳态势,但经济缺乏增长动能,房地产限购限贷政策对投资的影响将有所体现,经济增长驱动主要看基建投资是否持续维持高位和制造业投资能否持续反弹。
本基金是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ETF的联接基金,主要投资于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ETF。报告期内,本基金根据申赎情况进行日常操作,力争控制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在较低的水平上。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1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19%。报告期内,本基金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跟踪误差(年化)控制在4%以内。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338,738.00
3.66
其中:股票
1,338,738.00
3.66
2
基金投资
32,846,000.00
89.77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54,629.55
6.44
8
其他资产
47,933.80
0.13
9
合计
36,587,301.35
100.00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4,140.00
0.01
B
采矿业
41,624.00
0.11
C
制造业
445,178.00
1.2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1,106.00
0.09
E
建筑业
49,296.00
0.14
F
批发和零售业
36,760.00
0.1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4,890.00
0.12
H
住宿和餐饮业
5,776.00
0.02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7,632.00
0.60
J
金融业
147,873.00
0.41
K
房地产业
189,423.00
0.5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960.00
0.01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3,623.00
0.29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016.00
0.01
S
综合
13,441.00
0.04
合计
1,338,738.00
3.69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727
上海电气
13,000
108,030.00
0.30
2
600645
中源协和
3,900
103,623.00
0.29
3
600406
国电南瑞
6,500
102,830.00
0.28
4
600485
信威集团
6,500
98,345.00
0.27
5
600807
天业股份
7,800
97,890.00
0.27
6
600654
中安消
5,200
85,384.00
0.24
7
603589
口子窖
200
6,984.00
0.02
8
600482
中国动力
200
6,466.00
0.02
9
600118
中国卫星
200
6,430.00
0.02
10
600703
三安光电
400
6,396.00
0.02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型指数基金
交易型开放式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846,000.00
90.47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股票代码:600654)于2016 年 12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沪证专调查字20161102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因本报告期末中安消属于上证180等权指数成分股,而本基金作为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ETF的联接基金,主要投资于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ETF及其成分股和备选成分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因此持有中安消。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长青集团进行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265.3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01.8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75.75
5
应收申购款
41,190.8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7,933.80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1727
上海电气
108,030.00
0.30
重大事项停牌
2
600645
中源协和
103,623.00
0.29
重大事项停牌
3
600406
国电南瑞
102,830.00
0.28
重大事项停牌
4
600485
信威集团
98,345.00
0.27
重大事项停牌
5
600807
天业股份
97,890.00
0.27
重大事项停牌
6
600654
中安消
85,384.00
0.24
重大事项停牌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6,415,451.1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765,819.3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3,649,509.3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4,531,761.24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0101——20170224
10,503,501.40
-
10,503,501.40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