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根据前述法规要求,于2018年3月31日起对旗下相关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相关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将后续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4800、021-60374800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