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 )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
银行” )协商一致,现决定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仅限前端申
购模式) 继续参与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开展的基金申购(不含转换转
入)手续费率优惠活动及手机银行渠道开展的基金申购(不含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仅限前端申购模式,不含转换转入)手续费率优惠活动,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参与交通银行优惠活动的基金产品(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序号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1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01
2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03
3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07
4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09
5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11
6 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15
7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16
8 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18
9 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648
10 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173
11 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174
12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614
13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4005
14 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30
15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1450
16 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837
17 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4244
18 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4205
1、自2017年4月1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以上(不含100万)申购(包括日常
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
元(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优惠活动内容介绍
(一)网上银行渠道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1、适用投资者:凡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渠道进行基金申购(不含转换转
入)的投资者;
2、适用基金:见本文第一条列表。
3、活动时间:2017年6月30日15:00至2018年6月30日15:00。
4、活动内容:
自2017年6月30日15:00至2018年6月30日15:00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通
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渠道申购(不含转换转入) 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享受最低8折优惠。折扣优惠后的手续费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手续费费
率已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手续费费率执行。
(二)手机银行渠道开展的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1、适用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进行基金申购(不含转换转
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仅限前端申购模式,不含转换转入)的投资者;
2、适用基金:见本文第一条列表。
3、活动时间:2017年7月1日00:00至2017年12月31日24:00。
4、活动内容:
1)自2017年7月1日00:00至2017年12月31日24:00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
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不含转换转入)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
2)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于2017年7月1日00:
00至2017年12月31日24:00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 享受定期定额投
资1折费率优惠。
3)原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执行。
五、重要提示
1.两项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
式)申购(不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
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
2. 本公告涉及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交通银行手机银行
渠道,客户如通过柜面、网银等非手机银行渠道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在手机银
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率等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本公告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交通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
七、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
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
者自负” 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
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担。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