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量化策略混合
基金主代码
4810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4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3,459,081.4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合理分散投资, 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 追求超越业绩基准的长期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采用数量化投资管理系统,对股票进行多角度、多视野、系统化分析研究,精选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收益最大化,实现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长期投资业绩。主要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行业配置策略、股票资产投资策略、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 + 20%×上证国债指数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风险较高的基金。本基金基于数量化投资管理系统进行投资,在混合型基金中属于风险中性的投资产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朱碧艳
王永民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66
传真
010-66583158
010-6659494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3,298,765.21
本期利润
12,425,824.4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61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8.1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1.079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73,552,453.6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079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4月26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6.89%
0.74%
4.10%
0.50%
2.79%
0.24%
过去三个月
4.74%
0.74%
2.51%
0.52%
2.23%
0.22%
过去六个月
8.11%
0.73%
5.64%
0.48%
2.47%
0.25%
过去一年
8.85%
0.76%
9.48%
0.56%
-0.63%
0.20%
过去三年
107.49%
2.00%
56.38%
1.42%
51.11%
0.58%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107.90%
1.70%
43.90%
1.26%
64.00%
0.44%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4月26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四条(二)投资范围、(八)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其他指标
无。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QDII、QFII、RQFII等多项业务资格。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等110只公募基金。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游凛峰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2年4月26日
-
21
斯坦福大学统计学专业博士;先后在Merrill Lynch Investment Managers担任美林集中基金和美林保本基金基金经理,Fore Research & Management担任Fore Equity Market Neutral组合基金经理,Jasper Asset Management担任Jasper Gemini Fund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经理;2009年12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5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全球精选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4月2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2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绝对收益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1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焦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4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4月2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2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7年上半年各指数表现,上证综指上涨2.86%,创业板下跌7.34%。从行业涨跌上来看,家电、食品饮料、电子元器件以29.66%、19.07%、9.08%的涨幅位列前三;农林牧渔、纺织服装、计算机分别下跌15.41%、13.55%、13.23%位列跌幅榜前三。各行业板块上半年涨跌分化较大。
上半年A股整体处于区间震荡格局,上证综指在3000至3300区间震荡,波动率较低。个股方面呈现分化行情,白马龙头股票年初以来明显跑赢其他股票,行业内的个股差异显著强于行业间股价表现差异,基本面因素对股价影响增加。这与宏观层面的投资回报率不断下行有关,机构投资者比例不断增加正在拉低全市场的平均预期回报,但对回报率的稳定性要求可能逐步增加,因此,业绩稳定有持续盈利的白马股更受投资者青睐。
本基金以量化选股为主,根据市场风格在基本面量化策略、成长、价值、事件驱动等多种策略中进行动态配置。在基金操作过程中,年初配置中成长股占比较大,导致期初略微跑输基准,随后本基金在配置上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价值策略的配置,并针对市场环境对成长和股值策略进行了优化。经过调整,上半年基金收益超越业绩基准。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8.1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6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宏观经济上来看,上半年经济表现好于预期,下半年市场对经济的担忧主要集中在地产投资、财政紧缩和融资成本抬升上。在维持经济平稳增长和控制风险的大局下,经济基本面和政策面将大概率保持平衡。从市场流动性来看,监管层不断强调金融监管,在金融去杠杆政策基调未变的背景下,预计市场对资金面的预期难以改善,风险偏好也难以提振,综合来看市场整体大概率维持区间震荡的格局。从风格来看,价值蓝筹占优的格局仍难以打破,部分白马龙头与国际对标公司相比估值仍显合理。但从个股来看,有部分基本面较好的优质成长股经历近两年的剧烈杀估值过程后已经再度具备中长期投资价值,未来中小市值个股可能呈现分化走势,需要自下而上挖掘。下半年投资策略上仍会积极配置基本面较好的优质白马龙头,同时会重点关注中长期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行业如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的投资机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 职责分工
(1)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2)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 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6.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9,923,538.53
8,835,580.26
结算备付金
1,366,275.15
762,667.54
存出保证金
27,233.98
106,821.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2,603,834.85
125,991,948.33
其中:股票投资
152,493,511.35
125,991,948.3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10,323.5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320,004.41
5,000,769.86
应收利息
512.12
2,555.3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71,580.02
15,162.8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75,712,979.06
140,715,505.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749,341.86
68.18
应付赎回款
686,870.83
278,005.92
应付管理人报酬
205,430.36
172,349.62
应付托管费
34,238.39
28,724.9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83,795.95
912,996.42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00,848.06
144,936.66
负债合计
2,160,525.45
1,537,081.7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3,459,081.47
72,374,693.53
未分配利润
90,093,372.14
66,803,730.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3,552,453.61
139,178,423.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5,712,979.06
140,715,505.35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4月26日。
2、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2.079元,基金份额总额为83,459,081.47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14,482,231.00
-28,248,747.56
1.利息收入
201,469.33
241,485.0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7,116.14
58,298.29
债券利息收入
57.92
102,710.7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54,295.27
80,475.9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135,801.29
-31,728,072.2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062,946.89
-32,679,227.0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51.07
-39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072,303.33
951,544.7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127,059.23
3,213,210.3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7,901.15
24,629.36
减:二、费用
2,056,406.56
5,075,912.25
1.管理人报酬
1,117,128.76
1,520,177.12
2.托管费
186,188.13
253,362.8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642,356.68
3,176,391.64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110,732.99
125,980.6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425,824.44
-33,324,659.8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425,824.44
-33,324,659.81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4月26日。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2,374,693.53
66,803,730.08
139,178,423.6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2,425,824.44
12,425,824.4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084,387.94
10,863,817.62
21,948,205.5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603,685.02
19,186,587.12
38,790,272.14
2.基金赎回款
-8,519,297.08
-8,322,769.50
-16,842,066.5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3,459,081.47
90,093,372.14
173,552,453.6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7,572,451.80
110,810,758.51
198,383,210.3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3,324,659.81
-33,324,659.8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7,583,561.41
27,321,462.34
54,905,023.7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0,840,253.54
38,054,944.44
78,895,197.98
2.基金赎回款
-13,256,692.13
-10,733,482.10
-23,990,174.2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5,156,013.21
104,807,561.04
219,963,574.25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4月26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郝炜______ ____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名“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04号文《关于核准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批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4月26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规模为2,433,435,148.5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015年8月5日,本基金名称由“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中央银行票据、中期票据、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其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