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招商银行自2017年12月12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17年12月12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其中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以上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招商银行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2、在募集期内,若预计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超过10 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将按照10亿元占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的比例对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进行比例配售。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