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10月12日证监许可[2010]1394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1月2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份额净值及交易价格可升可跌,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其原本投资。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产生的市场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以及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份额净值及交易价格可升可跌,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其原本投资。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5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0年11月26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成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茅斐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德国安联集团 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庹启斌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谭晓雨女士,公司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高级经济师。历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部研究员、二级研究员及高级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咨询部总经理及财富管理部联席总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3)JiachenFu(付佳晨)女士,董事,工商管理学士。2007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安联集团董事会事务主任、安联全球车险驻中国业务发展主管兼创始人,忠利保险公司内部顾问,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及监控部成员,美国克赖斯勒汽车集团市场推广及销售部学员。现任安联资产管理公司驻中国业务董事兼业务拓展总监,管理董事会成员。
(4)EugenLoeffler先生,董事,经济与政治学博士。2017年3月底退休前,担任安联投资管理新加坡公司行政总裁/投资总监,负责监督安联亚洲保险实体的投资管理事务。1990年起进入金融行业,他历任安联全球投资韩国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资主管、安联全球投资亚太区投资总监、安联苏黎世公司投资总监、安联苏黎世房地产及安联资产管理苏黎世公司行政总裁、安联投资管理公司环球股票团队主管、安联全球投资韩国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安联人寿韩国公司投资总监、安联资产管理香港办事处投资总监兼主管、安联资产管理欧洲股票研究部主管、安联慕尼黑总部财务部工作(股票/长期参与计划投资管理)。
(5)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
(6)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兼上海市物价局局长、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银行独立董事。
(7)王鸿嫔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士。历任台湾摩根资产管理旗下的怡富证券投资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怡富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中国摩根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富汇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8)胡斌先生,独立董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IUC)工商管理硕士(MBA)、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工程博士。历任纽约银行梅隆资产管理公司担任StandishMellon量化分析师、公司副总裁,CoefficientGlobal公司创始人之一兼基金经理。2007年11月起,担任梅隆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2010年7月起,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现任上海系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总经理。
2、监事信息
(1)王越先生,监事会主席,大专学历。1975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民生中学会计、上海城市建设学院财务科副科长等职务。1993年7月加入原国泰证券,历任国泰证券国际业务部副经理、国际业务部经理、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1999年8月公司合并后至2000年9月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会计部副总经理;现任国泰君安证券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
(2)UweMichel先生,监事,法律硕士。历任慕尼黑AllianzSE亚洲业务部主管、主席办公室主管、AllianzLifeInsuranceJapanLtd.主席及日本全国主管、德国慕尼黑GroupOPEX安联集团内部顾问主管。现任慕尼黑AllianzSE业务部H5投资与亚洲主管。
(3)朱慧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
(4)刘涓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副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庹启斌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谭晓雨女士,公司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高级经济师。历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部研究员、二级研究员及高级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咨询部总经理及财富管理部联席总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3)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魏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2009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的职务。2009年9月起,担任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兼任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3月起,兼任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满黎先生,副总经理,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上海分公司高级投资顾问、西安分公司总经理、华东业务总部总经理、北京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2012年9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场总监。自2012年11月起,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刘轶先生,督察长,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证券法修改工作小组,并曾在南开大学等从事研究工作。2016年6月起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黄欣先生,伦敦经济学院会计金融专业硕士,于2002年11月加入兴业证券投资部任投资分析员。2003年10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开发部经理助理、总经理特别助理、投资组合管理部债券投资助理、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国联安德盛安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4月起担任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5月至2012年9月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起兼任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谭晓雨(总经理)投委会主席
魏东(投资总监、副总经理)投委会执行主席
邹新进(投资组合管理部总监)
杨子江(研究部总监)
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7年03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576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541只,QDII基金3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SAS70、AAF01/06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简称一级交易商)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3066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032284
联系人:钟伟镇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田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51或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cn
(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079
联系人:吴少彬
客户服务电话:95565或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10)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电话:023-63786464
联系人:陈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1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办公地址:云南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电话:0871-3577942
联系人:刘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718-880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1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91-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网址:www.scstock.com
(1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29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02
联系人:孟婉娉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038
联系人:郑向溢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1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18)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北京英蓝国际中心18层1801-1806室、1826-1832室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北京英蓝国际中心18层
法定代表人:章星
电话:010-66273000
联系人:王楠
客户服务电话:400-650-9369
网址:www.ghsl.cn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或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2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华强高新技术发展大厦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华强高新技术发展大厦7-8楼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电话:0755-82570586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281515
联系人:黄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电话:0551-2257034
联系人:李伟卫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2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88656100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4)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电话:010-83561149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2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50586660-8644
联系人:霍晓飞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2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办公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27)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黄冰
电话:0755-83704098
联系人:曾敬宁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5-505
网址:www.ytzq.net
(2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2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楼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电话:0755-22626391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30)名称: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C栋标准厂房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9号君派大厦16楼
法人代表:李陆军
电话:0851-86909950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39-1818
网址:www.hyzhfund.com
2、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电话:010-59370000
传真:010-5859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人:黎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人:黎俊文
联系电话:021-53594666
传真:021-62881889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
五、基金的名称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努力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债券、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基金的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可以选择其他证券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以替换,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其他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得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国债、央票、金融债等期限在一年期以下的债券,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和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3、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管理人对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运用将进行充分的论证,充分了解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特点和各种风险,以审慎的态度参与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二)投资决策流程
1、投资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相关规定。
2、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团队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投资计划与投资原则;决定有关标的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调整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3、投资程序
(1)数量策略部运用数量化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结合公司内外的研究报告,进行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为等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流动性分析、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相关研究分析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基金经理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分析报告,原则上依据指数成份股的权重构建资产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投资组合调整方案采取适当的方法调整组合,以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部根据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完成具体证券品种的交易。
(5)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和不定期评估基金投资绩效。风险管理部对基金投资计划的执行进行日常监督和风险控制。
(6)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予以公告。
(三)投资组合管理
1、投资组合的建立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确定目标组合,其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的时间内达到这一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三步:确定目标组合、确定建仓策略和逐步买入。
(1)确定目标组合:基金管理人根据完全复制成份股权重的方法确定目标组合。
(2)确定建仓策略:基金经理根据对成份股流动性、公司行为等因素的分析,确定合理的建仓策略,对因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法律法规限制等原因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制定合理的替代策略。
(3)逐步买入:通过完全复制法最终确定目标组合之后,基金经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确定的建仓策略逐步买入,完成投资组合构建。
2、日常投资组合管理
(1)引起跟踪误差的因素的跟踪与分析
标的指数编制方法:如遇标的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评估变更对指数成份股及权重产生的影响,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标的指数成份股票临时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成份股的临时调整,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投资组合调整策略。
成份股公司行为: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股公司行为(如:股本变化、分红、停牌、复牌等)信息,以及成份股公司其它重大信息,分析这些信息对指数的影响,进而进行组合调整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每日申购赎回情况:跟踪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信息,结合基金的现金头寸管理,分析其对组合的影响。
其他引起跟踪误差的因素
(2)投资组合的调整
通过对引起跟踪误差因素的跟踪与分析,制定合适的组合调整方案,并利用自动化指数交易系统调整投资组合,以实现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3)申购、赎回清单的制作与公布
以T-1日基金持有的证券及其比例为基础,根据上市公司公告,考虑T日可能发生的上市公司变动情况,设计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并公告。
3、定期投资组合管理
(1)每月
每月末,根据基金合同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的支付要求,及时检查组合中现金的比例,进行支付现金的准备;每月末,对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进行归因分析,制定改进方案,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2)每半年
根据标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及调整公告,基金经理依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在指数成份股调整生效前,分析并确定组合调整策略,尽量减少变更成份股带来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投资绩效评估
(1)每日,基金经理分析基金的跟踪偏离度。
(2)每月末,数量策略部对本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量化评估。
(3)每月末,基金经理根据评估报告分析当月的投资操作、组合状况和跟踪误差等情况,重点分析基金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产生原因、现金控制情况、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前后的操作、以及成份股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等。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1、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以沪市能源、基础工业材料、农业等三大类别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50只股票为样本,以综合反映上海证券市场大宗商品相关行业企业的整体情况以及投资者对大宗商品价格的预期,并可为投资大宗商品上市公司股票提供业绩比较基准和分析工具。
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者停止上述标的指数编制及发布,或者上述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代替,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同时更换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与业绩比较基准。其中,若标的指数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48,467,909.56 99.39
其中:股票 148,467,909.56 99.39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16,508.04 0.61
7 其他各项资产 275.04 0.00
8 合计 149,384,692.64 100.00
注:上述权益投资股票项投资金额包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807,660.59 1.21
B 采矿业 78,400,633.17 52.59
C 制造业 64,543,819.20 43.3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235,780.60 1.5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1,480,016.00 0.99
合计 148,467,909.56 99.59
2.2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2.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088 中国神华 434,785 8,417,437.60 5.65
2 600028 中国石化 1,381,781 7,931,422.94 5.32
3 601857 中国石油 971,392 7,644,855.04 5.13
4 601899 紫金矿业 2,120,193 7,166,252.34 4.81
5 601600 中国铝业 1,459,811 6,788,121.15 4.55
6 600309 万华化学 241,200 6,538,932.00 4.39
7 600547 山东黄金 164,874 5,899,191.72 3.96
8 600111 北方稀土 483,985 5,861,058.35 3.93
9 600489 中金黄金 383,094 4,489,861.68 3.01
10 600157 永泰能源 1,103,504 4,369,875.84 2.93
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露平台,以及经核实托管人提供的信息,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2.5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22.5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75.04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2010-11-26至2010-12-31 0.30% 1.95% -1.65% 0.80% 1.76% -0.96%
2011-1-1至2011-12-31 -34.68% -34.44% -0.24% 1.58% 1.60% -0.02%
2012-1-1至2012-12-31 4.97% 4.48% 0.49% 1.69% 1.70% -0.01%
2013-1-1至2013-12-31 -34.87% -35.43% 0.56% 1.46% 1.48% -0.02%
2014-1-1至2014-12-31 28.05% 27.44% 0.61% 1.30% 1.30% 0.00%
2015-1-1至2015-12-31 1.19% 0.85% 0.34% 2.95% 2.92% 0.03%
2016-1-1至2016-12-31 -7.70% -7.13% -0.57% 1.81% 1.81% 0.00%
2017-1-1至2017-3-31 3.07% 3.36% -0.29% 0.75% 0.74% 0.01%
2010-11-26至2017-3-31 -44.79% -44.37% -0.42% 1.83% 1.84% -0.01%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7、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8、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9、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10、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许可使用合同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敬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敬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9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的内容。
2、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的内容。
3、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4、更新了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的内容。
5、更新了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的内容。
6、更新了第二十四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