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安上证龙头ETF
基金主代码
510190
交易代码
51019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11月18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650,796.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年1月10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在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组合,但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成份股长期停牌、法律法规限制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本基金可以选择其他证券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以替换。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龙头企业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品种。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钱鲲
郭明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qiankun@huaan.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95588
传真
021-68863414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uaan.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7,059,267.42
-3,176,380.95
152,609,946.62
本期利润
18,523,337.34
-15,365,027.45
88,105,205.7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5452
-0.3798
1.437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6.70%
-10.51%
20.2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1.1355
0.5990
0.976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4,791,349.79
120,804,229.81
145,767,874.9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3.745
3.209
3.586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24%
0.74%
2.62%
0.75%
-0.38%
-0.01%
过去六个月
5.55%
0.64%
5.20%
0.64%
0.35%
0.00%
过去一年
16.70%
0.57%
15.82%
0.58%
0.88%
-0.01%
过去三年
25.59%
1.71%
25.52%
1.72%
0.07%
-0.01%
过去五年
60.87%
1.53%
54.82%
1.54%
6.05%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3.49%
1.44%
35.85%
1.44%
7.64%
0.0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1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过去五年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上海、沈阳、成都、广州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MSCI中国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98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851.32亿元人民币。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牛勇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0-11-18
-
13年
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FRM(金融风险管理师),13年证券金融从业经历,曾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工作。2008年5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任风险管理与金融工程部高级金融工程师,2009年7月至2010年8月担任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6月至2012年12月担任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6月至2015年5月同时担任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起担任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苏卿云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12-25
-
10年
硕士研究生,10年证券行业从业经历。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部经理。2016年7月加入华安基金,任指数与量化投资事业总部ETF业务负责人。2016年12月起,担任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6月起,担任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7年10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8年1月13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2018年1月15日起,牛勇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1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我国经济数据超预期稳中向好。全年实现了6.9%的GDP增长,较2016年的6.7%反弹0.2个百分点。其中,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6%,较2016年上升0.6个百分点;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8.2%,增速较2017年加快0.1个百分点。出口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马车头,以美元计价出口同比增长7.9%,增速较2016年上升14.2个百分点。从价格方面看, 2017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6%,涨幅较2016年回落0.4个百分点。从货币市场看,2017年货币市场呈现紧平衡态势,市场利率中枢明显上行。
2017年以来大盘价值风格盛行的宏观背景是我国产业结构转型期,行业集中度提升成为这一时期的典型特征。龙头崛起是时代发展的结果。
投资管理上,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的管理方法跟踪指数,并利用量化工具进行精细化管理,从而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3.74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5.82%。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宏观经济将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货币政策保持中性,外资和机构资金的不断加入,预计市场会延续慢牛行情。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推进,市场将会发挥优胜劣汰的调节功能,各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行业龙头公司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将会优先受益国家政策和行业格局调整,在未来也会发挥出更大的竞争优势,并体现在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加和估值提升上,因此,行业龙头公司将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
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降低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投资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监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 单峰 魏佳亮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 2080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1,489,070.18
1,642,073.19
结算备付金
7,057.32
-
存出保证金
947.60
1,031.0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3,711,964.73
119,618,091.48
其中:股票投资
113,711,964.73
119,618,091.4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8,406.78
应收利息
258.80
328.9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15,209,298.63
121,269,931.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8,979.64
52,668.46
应付托管费
9,795.92
10,533.6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4,173.28
56,499.43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25,000.00
346,000.00
负债合计
417,948.84
465,701.57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79,985,999.36
98,253,126.72
未分配利润
34,805,350.43
22,551,103.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791,349.79
120,804,229.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5,209,298.63
121,269,931.38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3.745元,基金份额总额30,650,796.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9,928,098.68
-13,872,577.88
1.利息收入
11,857.55
10,961.9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1,813.33
10,853.52
债券利息收入
44.22
108.4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452,171.21
-1,693,275.5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981,708.78
-4,084,878.2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3,973.98
44,927.7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456,488.45
2,346,674.9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464,069.92
-12,188,646.5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1,617.81
减:二、费用
1,404,761.34
1,492,449.57
1.管理人报酬
594,976.76
620,434.19
2.托管费
118,995.29
124,086.7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55,579.29
191,689.65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535,210.00
556,239.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523,337.34
-15,365,027.4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523,337.34
-15,365,027.4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8,253,126.72
22,551,103.09
120,804,229.8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8,523,337.34
18,523,337.3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8,267,127.36
-6,269,090.00
-24,536,217.3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18,267,127.36
-6,269,090.00
-24,536,217.3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9,985,999.36
34,805,350.43
114,791,349.7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6,081,895.57
39,685,979.36
145,767,874.9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5,365,027.45
-15,365,027.4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828,768.85
-1,769,848.82
-9,598,617.6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828,768.88
1,148,934.66
8,977,703.54
2.基金赎回款
-15,657,537.73
-2,918,783.48
-18,576,321.2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8,253,126.72
22,551,103.09
120,804,229.8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敏,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203号《关于核准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130,323,223.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29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证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1月1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30,345,823.00份基金份额,其中直销网下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2,60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与上证龙头企业指数进行对比,根据《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