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绪言 ............................................................................................................................... 2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2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27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27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6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 4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 47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4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1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53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55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55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 61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65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67
第二十二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81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4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94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95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 95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8月13日证监许可【2013】1070号文核准
以及2017年4月13日证监许可【2017】505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后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
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
金特有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基金份额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对于选择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而言,其投资收益包含买卖
价差收益,交易费用和二级市场流动性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人的投资收益。由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对本基金当日的申购及/或赎回申请进行总量控
制,所以投资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申购及/或赎回本基金的风险。
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当日可赎回和卖出;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
T+2日可赎回和卖出。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
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事由为基金经理变更,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5月15日。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
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有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
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
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
月1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管理办法》:指《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有关问题的规定》:指《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
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3、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以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7、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注册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上海证券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也可以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担任注册登记机构
29、上海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相
关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下,
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基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
45、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
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收益账户:指本基金为投资人分配的虚拟账户,用于登记投资人基金份额的累计未
付收益
52、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
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3、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54、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5、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
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6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形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6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3、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
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
日起执行)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成立时间:1998年3月5日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15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1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
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
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
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
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
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
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
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
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
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
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由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
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
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恒生港股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聚
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聚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量化策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而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鑫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鑫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由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惠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结构转型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CES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瑞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
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兴富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裕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国泰丰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盛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
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
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
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
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2年1月至1992年10月在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2
年11月至1998年2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
司总经理。1998年3月至2015年10月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1998年3月至
1999年10月任总经理,1999年10月至2015年8月任董事长。2015年1月至2016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