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的公告 (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中证指数使用
许可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自2016年第四季度起,本公司分别将旗下“易方达沪
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ETF”)和“易方
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
ETF”)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由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调低至每季度人民币1万元。
本公司将分别在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ETF和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ETF最近一次更新
招募说明书时,对本次调整进行更新。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