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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安沪深3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扩位简称:沪深300ETF指数基金,交易代码:
51539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
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后续本基金将根据溢价率情况采取临时停牌等
措施,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
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
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
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
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
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
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