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0年10月12日
公告日期:2020年9月29日
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1
二、基金概览 .................................................................................................... 1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2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 3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4
六、基金合同摘要 ............................................................................................. 9
七、基金财务状况 ............................................................................................. 9
八、基金投资组合 ............................................................................................ 11
九、重大事件揭示 ........................................................................................... 13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13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 13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 14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 14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 16
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
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
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
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
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
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ETF。
3、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浙江国资(扩位简称:浙江国资ETF)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760。
5、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1,047,888,085份。
6、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25日基金份额净值:0.9989元。
7、本次上市交易份额:1,047,888,085份。
8、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9、上市交易日期:2020年10月12日。
10、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3、上市推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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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机构和准予注册文号:中国证监会2019年12月12日证监许可
[2019]2813号文。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9月9日。
5、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6、发售方式:本基金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
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7、发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查询。
(2)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机构
(i)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
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进行网下现金认购,仅可以
在本公司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以及设在北京的投资理财中心进行网下股票认购。
(ii)发售代理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8、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截至2020年9月9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为1,047,871,5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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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234,428.47元人民币。现金认购资金于2020
年9月15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网下认购股票至2020年9月15日已划至本基金证券账
户,现金净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于下一银行结息日后全部划入本基金托管专户。
10、基金备案情况: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
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
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公司已于2020年9月16日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并于2020年9月17日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2020年9月17日起正式生
效。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9月17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
募集资金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1,047,888,085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35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0年10月12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浙江国资(扩位简称:浙江国资ETF)。
5、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760。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1,047,888,085份。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所有份额均上市交易。
8、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并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
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
份额净值。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25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3,963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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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264,417.89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25日,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为
654,446,680.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62.45%;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为
393,441,405.00 份,占基金总份额的37.55%。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基
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
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三)前十名持有人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25日,本基金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全称) 持有基金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史佳 50,000,000.00 4.77%
1 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0.00 4.77%
3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7,161,300.00 4.50%
4 宁波珑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00.00 3.82%
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009,000.00 3.44%
6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36,000,000.00 3.44%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0.00 3.34%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000,000.00 3.05%
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07,000.00 2.86%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00,500.00 2.86%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持有人信息编制。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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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总经理:李一梅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注册资本:23800万元
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号
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
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2%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13.9%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13.9%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3、内部组织结构与人员情况
公司设置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并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了合理的人员配置。
公司业务部门主要分为投研部门、风险控制部门、营销部门、后台运作部门等。其中,
投研部门主要负责投资研究、投资管理、投资交易等工作;风险控制部门主要负责投资的事
前、事中、事后风险合规监控等工作;营销部门主要负责营销和市场推广等工作;后台运作
部门主要负责会计估值与核算、注册登记等日常运营业务以及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4、基金管理业务情况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
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
和青岛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
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
沪港通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
资管理人资格、首家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首批公募FOF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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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首批公募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首批中日互通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商品期货ETF
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香港子公司是首批RQFII基
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2年来,公司秉承“为信任奉
献回报”的企业宗旨,坚持以专业、严谨的投资研究为基础,为投资人提供优质的基金产品
和理财服务。凭借规范的经营管理和良好的品牌声誉,公司多次荣获境内外权威奖项。
截至目前,公司旗下管理201只开放式基金,品种涵盖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股票
型、指数型、QDII、FOF等不同类型,建立了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公募基金产品线,为
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提供便捷、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
5、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庞亚平先生:统计学硕士,CFA。曾任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市场部主管等。
2016年1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数量投资部研究员、投资经理,现任数量投
资部总监,华夏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0月
19日起任职)、华夏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11月14日起任职)、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22日起任职)、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3月6日起任职)、华夏中证AH经济蓝筹股票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7月16日任职)、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0年3月18日起任职)、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3月18日起任职)、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9月17日起任职)。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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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谭敦宇
2、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
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
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
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
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
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
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
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
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
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
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
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
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
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年连
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
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
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
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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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
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
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31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60名,服务团
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
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共488只。
(三)基金上市推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联系人:郑慧
网址: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马剑英
联系人: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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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
中列支。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25日,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表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20年9月25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046,823,067.54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40,564.2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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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046,863,631.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2,943.57
应付托管费 11,438.1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49,619.38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4,504.44
负债合计 178,505.5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47,888,085.00
未分配利润 -1,202,958.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6,685,126.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46,863,631.82
注:截至2020年9月25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9989元,基金份额总额为
1,047,888,0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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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投资组合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25日(本基金合同自2020年9月17日起生效,
本报告期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5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46,823,067.54 100.00
7 其他各项资产 40,564.28 0.00
8 合计 1,046,863,631.82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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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证券投资,因此不存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
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不存在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
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0,564.28
5 应收申购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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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0,564.28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重大事件揭示
(一)2020年7月2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变更公告。
(二)2020年9月12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
公告。
(三)2020年9月18日发布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
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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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托管基金资产。
(二)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进行监督和核查;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将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纠
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及时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本基金上市推荐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事宜出具意见如下:
(一)本基金上市符合《基金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
相关条件;
(二)基金上市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文件内所载的资料均经过
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