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115
交易代码
5191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12月3日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2,436,745.6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执行投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投资于盈利能力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潜力大的上市公司和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各类债券,力争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的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关注稳健收益、长期价值的投资理念,根据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规律,动态把握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价值、投资时机以及其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进行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的合理配置,在资产动态配置过程中始终坚持以风险预算理念进行合理控制,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持续稳定增长。
本基金所指的红利型股票是基本面健康的、盈利能力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潜力大的快速及长期稳定增长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采取基础库初选、核心库精选个股的策略,对拟投资的红利型上市公司加以甄别。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红利指数×75%+中证全债指数×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本基金力争在科学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注:自2015年8月4日起,本基金类型由股票型变更为混合型,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红利指数×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25%”变更为“中证红利指数×75%+中证全债指数×25%”。 具体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浦银安盛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类型及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顾佳
郭明
联系电话
021-232128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compliance@py-axa.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33079999 或 400-8828-999
95588
传真
021-23212985
010-66105798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py-ax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4,878,953.08
-2,801,021.29
25,583,083.91
本期利润
10,102,260.81
-24,339,588.27
37,014,432.1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694
-0.3356
0.569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29%
-19.65%
66.1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5531
0.4453
0.478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7,362,349.78
98,456,746.39
126,438,012.2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666
1.497
1.863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06%
1.26%
1.10%
0.47%
-1.16%
0.79%
过去六个月
7.97%
1.06%
3.68%
0.43%
4.29%
0.63%
过去一年
11.29%
1.03%
12.90%
0.44%
-1.61%
0.59%
过去三年
48.62%
2.32%
32.16%
1.32%
16.46%
1.00%
过去五年
104.42%
2.12%
70.91%
1.20%
33.51%
0.9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6.60%
1.85%
35.43%
1.13%
31.17%
0.7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自 2015 年8月4日起,本基金类型由股票型变更为混合型,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红利指数×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25%”变更为“中证红利指数×75%+中证全债指数×25%”。具体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5 年 8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浦银安盛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类型及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安盛”)成立于2007年8月,股东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XA Investment Managers S.A. 及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亿元,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51%、39%和10%。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浦银安盛旗下共管理34只基金,即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浦银安盛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聚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丰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盛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盛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经济带崛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由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以及有关业务应用系统构成。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机房工程系统、网络集成系统,这些系统在公司筹建之初由专业的系统集成公司负责建成,之后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公司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子系统、直销系统、资金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呼叫中心系统、外服系统、营销数据中心系统等。这些系统也主要是在公司筹建之初采购专业系统提供商的产品建设而成,建成之后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进行了相关的系统功能升级,升级由系统提供商负责完成,升级后的系统也均是系统提供商对外提供的通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系统提供商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除上述情况外,我公司未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重要的、特定的信息技术系统开发、维护事项。
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蔚丰
公司旗下浦银安盛医疗健康混合基金基金经理、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1月14日
-
9
陈蔚丰女士,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硕士。2008年2月至2010年11月在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行业研究员。2010年11月加盟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行业研究员之职。2013年2月,提拔至高级研究员,先后负责过医药、煤炭、旅游、计算机等行业及上市公司的研究。2014年7月,陈蔚丰女士调转至权益投资部,担任公司旗下股票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5月起,担任浦银安盛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起,兼任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管理人于2009年颁布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并分别于2011年及2012年进行了两次修订。现行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分为总则、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公平交易监控与实施效果评估、公平交易的报告和信息披露、隔离及保密、附则等六部分。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从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实施、监控与评估、报告与披露等各个环节,预防和发现可能违反公平交易的异常情况,并予以及时纠正与改进。
管理人用于公平交易控制方法包括:
-公司建立严格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相对所有组合建立并使用统一的、系统化的研究平台;
-明确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三级授权体系;
-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及其助理和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经理及其助理相互隔离,不得相互兼任、互为备份;
-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执行投资交易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
-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严格依照制度和程序规范进行,并对该分配过程进行监控;
-定期对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类似的投资组合的业绩表现进行分析、归因和评估;
-对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分析如发现有涉嫌不公平的交易,投资组合经理及交易主管对该情况需提供详细的原因说明,并将检查结果向公司管理层和督察长汇报。同时改进公平交易管理方法及流程。
-其他能够防范公平交易异常情况的有效方式。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具体执行中,在投资决策流程上,构建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所有投资组合公平的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公募基金及专户业务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在交易执行环节上,详细规定了面对多个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的交易执行的流程和规定,以保证投资执行交易过程的公平性;从事后监控角度上,一方面是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对不同时间窗口(同日,3日,5日)发生的不同组合对同一股票的同向交易及反向交易进行价差分析,并进行统计显著性的检验,以确定交易价差对相关基金的业绩差异的贡献度;同时对旗下投资组合及其各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的分析;另一方面是公司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报告。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生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市场是结构性分化非常严重的一年。经济层面始于2016年的供给侧改革取得明显的效果,相关上市公司盈利明显改善,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去库存也取得显著成效,经济表现出了十足的韧性。而在货币和监管层面,货币中性,金融去杠杆持续推进,市场利率逐步抬升,以上市场环境下使得A股市场分化严重,一方面盈利大幅扩张,另一方面整体估值收缩,大小盘股估值剧烈分化,市场给予龙头个股的流动性溢价和确定性溢价不断提升。本基金17年大幅增加了低估值个股的配置,阶段性参与了新能源汽车以及5G的行情,给基金带来一定正贡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11.2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7年经济的表现超出普遍的预期,展望18年预计经济增速会温和放缓,主要是预计在金融去杠杆背景下,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增速可能会有所下滑,A股盈利增速主要受到工业品价格同比增速回落的影响会有所下降。在宏观审慎框架之下,货币政策预计维持中性,流动性来源整体平稳,金融监管继续推进对银行表内外资产扩张构成约束,预计信贷投放相对平稳。总体而言预计股票市场仍然是结构性机会,流动性及业绩增长的确定性仍然是重要考量因素。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法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强化风险及合规管理,确保基金管理业务运作的安全、规范,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公司董事会的指导、管理层的支持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合规风控工作紧紧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和计划,以及公司的特点和现状,扎扎实实地开展。2017年,合规风控工作内容涵盖了制度内控、法律合规、信息披露、风险监控、绩效评估、内部稽核及反洗钱等工作。合规法务方面,在部门同事和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合规及信披记录良好,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各类仲裁程和违约债券法律处置程序顺畅;风险管理方面,进一步开发并优化量化风险评估模型,利用数字化、专业化管理提升风险评估、监测及预警效能,借助中债资信买方评级服务,信用风险管控能力大幅提升;稽核内审方面,根据监管要求及行业热议风险点,针对性地开展了计划外专项稽核,及时查找和发现的潜在风险,提出了完善制度流程及加强执行的有效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合规风控团队,提高团队的专业素养
2017年,随着公司管理投资组合的数量与规模大幅提升、业务类型的不断拓展,合规风控团队不断加强自身专业素质的提升,全面提高专业素质,鼓励和支持合规风控人员参与相关的专业考试和学习。目前合规风控团队内部形成了良好的学习和业务研讨的氛围,团队成员各自发挥自身优势,相互取长补短,专业素质得到均衡提升,在内部形成了互帮互学、互相协同、勤奋上进的良好局面。
内部管理上,合规风控团队进一步健全合规风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强化自觉、客观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培养团队协作精神。
对外沟通上,持续与监管机构、交易所、自律协会、外部律师、外部会计师及双方股东对口部门保持密切良好的沟通,同时与公司其他部门保持良好协作,配合和支持部门间需求接洽。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
1、完善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
风险管理部牵头落实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组织各相关部门根据《规定》的要求建立或更新了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了交易对手和质押券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流动性相关指标的调整方面,风险管理部定期监控并提示,督促投资部门对未达标的指标进行正向改善。同时,风险管理部对新增或修订的投资相关制度,从内控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加强了公司内控建设。
此外,风险管理部组织牵头实施了BCP的Call Tree应急演练,组织风险偏好制度和偏好限额制定,对五级风险热图进行更新,并对投资者适当性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的调整等工作。
2、对投资组合进行定期风险评估
风险管理部进一步完善了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及提示机制。在市场风险方面,从市场趋势和宏观政策方面,对我司产品的股票仓位、板块配置、行业配置、债券组合久期、杠杆、VaR等进行提示;在信用风险方面,风险管理部从中债资信的风险预警名单、债券分层清单、负面信息清单和及时获取公司市场新闻入手,定期和不定期对组合持仓的信用风险情况进行排查,并及时提示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在流动性风险方面,风险管理部针对不同产品类型制定流动性监控方案,并根据市场情况或时间节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流动性压力测试,并提示基金经理,监督反馈及调整事宜。
3、建立健全业绩归因分析及评估模型,助力绩效考核及业绩持续改善
风险管理部至少每月会对公司旗下管理全部公募及专户产品的业绩表现、相对市场其他类似产品的表现、主要收益来源及风险暴露情况进行分析,帮助基金经理明明白白赚钱,同时为绩效考核委员会提供了量化绩效考核的数据支持。不断完善业绩归因模型,直观体现业绩和风险来源及风险调整后收益,帮助投研部门回顾投资成功经验及有待改善之处。
4、对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进行事前控制和事后分析
风险管理部继续着力于对公平交易、异常交易相关工作的提高,对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事后分析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同时,为了更加及时的发现疑似异常交易的情形,风险管理部提高了异常交易分析的频率至每月一次,以进一步确保投资组合的投资过程中的合法合规。
5、对公司新产品提供高效、有力的支持
2017年,公司新发行了16只专户产品,6只公募基金及开发中的产品20余只。风险管理部与投资团队、产品团队、运营团队合作,就各产品的投资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投资控制指标。
6、进一步完善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2017年,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业务部门的一线风险控制。子公司设金融机构部、另类投资部、投资管理部、财富管理部(筹)、及运营管理部等业务部门,对其管理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保证业务的开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子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对部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负直接责任;
子公司设独立的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的充分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实施独立客观的风险管控、检查和评价;
管理层的控制。子公司在总经理领导下设立执行委员会,并在管理层下设项目评审及决策委员会以及风险控制委员会,采取集体决策制,管理和监督各个部门和各项业务进行,以确保子公司运作在有效的控制下。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执行董事及监事的监控和指导。所有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执行董事及监事对各项业务和工作行为的检查监督,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建议应予采纳。执行董事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
基金公司及其董事会通过稽核检查、审阅报告、参与会议等方式监督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情况。2017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对子公司实行风控合规垂直管理,明确了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并建立了对子公司的稽核评估机制,年内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子公司开展了两次审计工作。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主要以事后稽核及重大事件报告为主,力争在保持子公司独立性、实现母子公司风险隔离的基础上,有效发挥母公司对子公司风险内控方面的监督管理作用。
7、协助人力资源部完善了合规风控考核体系
2017年,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事件考核力度。公司继续按照《加强日常风险考核管理办法》,依照不同等级风险事件,同时结合是否自动及时上报、是否受外界因素影响等因素进行考核,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并根据中风险及以上事件对责任人员采取扣除部分季度工资的惩处,有力地督促了相关人员对公司制度的执行,有效地推动了公司全体员工合规意识的提高。
(三)稽核工作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及稽核计划,稽核团队有重点、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对公司的业务和合规运作,以及执行法规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稽核,并在稽核后督促整改和跟踪检查。在有效控制公司的风险以及推动公司内控监管第二道和第三道防线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稽核工作主要采取定期稽核与不定期稽核相结合、常规稽核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稽核的结果主要体现在月度稽核报告及季度监察稽核报告中。不定期稽核主要是就定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帮助各部门及时完善和改进工作。不定期稽核的结果主要体现在稽核报告及整改进展情况表中。
此外,稽核团队还负责协助接受外部检查、对股东审计团队的定期报告工作与负责公司内控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联系和沟通,配合公司的业务开展。
2017年实施的专项稽核包括:
1、完成对上年度反洗钱工作的内部稽核工作;
2、完成了对子公司业务的两次专项审计工作;
3、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完成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实施准备情况自查及2017年下半年投资者适当性自查工作;
4、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完成了子公司新规落实及自查评估工作;
5、根据行业内近期监管通报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工作;
6、根据基金公司最新监管处罚问题进行了自查工作;
7、协助普华永道完成了公司信息技术审计专项工作;
8、完成了数次投资管理人员离任审查工作及协助外审完成高管离任审计工作;
9、完成其他自查工作包括子公司参与地方政府举债事项自查、“八项规定”自查、“三套利”自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自查等内容;
另外稽核团队建立了根据监管部门历次通报问题、公司新制度等持续更新扩充监察稽核项目表的长效机制,2017年监察稽核项目表共增加了108项检查点。
总体来说,2017年度由于稽核队伍得到进一步的扩充,稽核工作的深度及广度有了进一步提高。2018年,公司监察稽核部将在公司预算内进一步完善人员配置,不断深化和提高稽核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实施合规性审核
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对以下材料进行了审核:
1、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公司宣传品、网站资料、客户服务资料、渠道用信息、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的新闻等进行了合规性审核,力求公司对外材料的合法合规性;
2、2017年,与公司专业法律顾问一起,对公司发行的基金和专户产品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全面审核;
3、对一级市场数百个证券的申购,从关联交易角度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未出现在一级市场投资与公司存在禁止关联交易的关联关系公司发行证券的情形;
4、参与公司增资及设立分公司相关三会程序及法律文件审核;
5、基金互认审核、互联网营销等创新业务合规论证。
(五)信息披露和文件报送
由于公司信息披露的负责人设在监察稽核部,因此监察稽核部指定专人负责并协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察长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工作包括拟定披露的文件格式、收集相关部门填写的内容并进行统稿和审核、对定稿的信息披露文件排版、制作成PDF文件向监管机关报备等。
信息披露工作是一项繁杂的事物性工作,需要信息披露负责人耐心、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协调能力,不仅涉及到披露的格式,还涉及披露的内容,以及整理、审阅和报送等。该项工作虽然占据了合规法务团队很多时间,但由于团队成员的工作认真、仔细,所有的披露均做到了及时、准确,基本未出现重大迟披、漏披、延披、错披的情形。
2017年,按时按质完成基金及其他定期报告(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监察稽核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提示及合规审核工作,并协助业务部门对重大事件临时报告、临时公告进行编制,及时进行合规审核,并安排公告的披露及上报事宜。2017年全年共审核并安排披露、上报数百份公告及报告,未出现重大迟、漏等现象。
(六)法律事务
对公司签署的上千份协议、合同等进行了法律审核,在合理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防范由合同产生的违约风险及侵权风险,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代销协议模板进行了更新;参与起草、审阅并修改董事会、股东会会议通知、决议等会议材料。此外,合规法务团队还负责与公司法律和基金产品律师联系和沟通,配合公司的业务开展。年内,合规法务团队还协助进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资格申请,进行员工劳动仲裁法律程序等。
全年的法务工作基本做到了有序而高效,积极协助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现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