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月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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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 915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2 年 9 月 21 日。
2018 年 3 月 24 日,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2017〕12 号)的要求对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
订, 修订后的法律文件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式生效。
本基金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至 2018 年 8 月 17 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2018 年 8 月 20 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万家信
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自持有
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旧版《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失效且新版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
所得或会高于或会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
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
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
可转换债券、权证,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
券)的申购。因上述原因持有的可转换债券或因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而产生
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30 个交易日内卖出。本基金预期的风险水
平和预期收益都要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型基金,属于证
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品种。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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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
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9 月 1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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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基金的募集 ............................................................................................................ 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7
九、基金的投资 ............................................................................................................ 50
十、基金的业绩 ............................................................................................................ 61
十一、基金的财产 ........................................................................................................ 65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66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1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3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75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76
十七、风险揭示 ............................................................................................................ 82
十八、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5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88
二十、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11
二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126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8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1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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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万
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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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万家信用恒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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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
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直销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会员
单位
26.会员单位: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
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
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9.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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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机构
30.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
统
31.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
32.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3.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
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4.上海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场内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上海证券账户。记录在
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3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6.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7.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38.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0.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
作日
41.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42.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3.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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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
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场外: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
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48.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
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4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0.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51.系统内转托管: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
册登记系统内不同代销机构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之间进行转
登记的行为
52.跨系统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
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5.元:指人民币元
56.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
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分为不同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
基金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5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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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等媒介
6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
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
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
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
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65.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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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总经理:经晓云
成立日期:2002 年 8 月 2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44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8 月 23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
币。目前管理八十一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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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利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
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
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瑞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家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3 年政策性金
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
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 9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瑞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成长优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经济新
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量
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智造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万家人工智
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社会责任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万家中
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创主题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安增利 1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
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汽车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惠享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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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自
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丰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和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价值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持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 、万家科创板 2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 2 年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
公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 2014 年 10 月加入万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公司
总经理。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2020 年 8 月 8 日起兼任总经理。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
长,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为新疆国际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
部科长,副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
设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
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
院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专讲师,
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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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丁治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统计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
司、山东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2007 年 7 月起加入永
锋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15 年 6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组合
投资部副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
司。2015 年 5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监事姜楠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职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高级经理。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代总经理::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公司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李杰先生,硕士研究生。1994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
从事行政管理、机构客户开发等工作; 2003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兴安证券,从事营
销管理工作; 2007 年至 2011 年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