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度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32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5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8年4月20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8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开债券A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开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320 519321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43 1.039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00,488.76 0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180,439.88 0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08 0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个封闭期内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本基金C类份额由于未达到分红条件,暂不参与此次分红;
3)截止2018年4月20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00,488.76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9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180,439.88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年5月3日
除息日 2018年5月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年5月7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为现金红利,无红利再投资事项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根据《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对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修改。
3.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3咨询方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免长途话费)、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