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银河消费股票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519678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7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799,982.3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重点投资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分享由于中国巨大的人口基数、收入增长和消费结构变革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受消费驱动的上市公司。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秦长建
田青
联系电话
021-38568989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qinchangjian@galaxyasset.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010-67595096
传真
021-38568769
010-66275853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alaxyasset.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1、上海市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2、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1 号楼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250,437.41
本期利润
-5,225,198.4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57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9.4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86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784,489.4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54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09%
1.49%
-5.67%
0.96%
0.58%
0.53%
过去三个月
-1.71%
1.30%
-7.13%
0.85%
5.42%
0.45%
过去六个月
-9.42%
1.39%
-9.06%
0.87%
-0.36%
0.52%
过去一年
-4.50%
1.21%
-2.25%
0.71%
-2.25%
0.50%
过去三年
-29.06%
1.77%
-13.14%
1.12%
-15.92%
0.6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4.80%
1.62%
24.62%
1.11%
30.18%
0.51%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受消费驱动的上市公司。
2、截止2012年1月29日建仓期满,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4日,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市场化机制批准成立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俗称:"好人举手第一家"),是中央汇金公司旗下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银河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管理基金等,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中国上海。银河基金公司的股东分别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银河基金公司旗下共管理58只公募基金产品: 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定投宝中证腾讯济安价值100A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美丽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智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旺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银河嘉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智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铭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庭芳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鑫月享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河文体娱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卢轶乔
基金经理
2012年12月21日
-
10
博士研究生学历,10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建设银行。2008年7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现担任基金经理。2012年12月起担任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担任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7月起担任银河君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0月起担任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旺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起担任银河文体娱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上表中任职日期为我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按其从事证券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累计年限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随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稳健、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理念,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健的风险回报。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在授权管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等方面对公平交易制度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同时,公司针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以及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
针对同向交易部分,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开竞价交易的证券进行了价差分析,并针对溢价金额、占优比情况及显著性检验结果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针对反向交易部分,公司对旗下不同投资组合临近日的反向交易(包括股票和债券)的交易时间、交易价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由各投资组合经理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事前确定好申购价格和数量,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证指数在2018年上半年下跌了13.90%,波动区间在2782-3587点,深成指下跌了15.04%,中小板指数和创业板指数分别下跌了14.26%和8.33%。
板块方面,上半年市场热点快速轮动后集体下跌,大消费中的医药、二线白酒表现较好,而周期板块个股回调显著。
操作层面上,本基金没有大幅调整消费板块的持仓方向,仍然坚持食品饮料、医药的持仓结构,减少了保险的持仓,阶段性持有了航空板块。我们认为部分消费板块的行业趋势尚未结束,更多的是去年上涨后的阶段调整,继续持有重点持仓个股等待估值切换以及行业景气带来的数据支持。板块内部,减持了部分一线消费个股,增持了二线消费个股,获取了一定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54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4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0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我们对宏观经济看平,对市场流动性看平,认为贸易争端的影响能与流动性的适度放松对冲,因此整体上对市场看平,在三季度更关注业绩对股价的驱动,将更加关注中报业绩增速较好板块在下半年的表现,消费板块中业绩向好板块和个股应占有优势。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供的相关估值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完成,本基金管理人完成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为确保估值的合规、公允,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相关领导、监察部投资风控岗、研究部数量研究员、行业研究员、支持保障部基金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估值委员会,以上人员拥有丰富的风控、合规、证券研究、估值经验,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政策决策机构中不包括基金经理,但基金经理可以列席估值委员会会议提供估值建议,以便估值委员会决策。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于2011年7月29日成立,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列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本基金2018年上半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6,129,490.07元。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845,694.30
8,538,303.77
结算备付金
355,999.33
644,823.97
存出保证金
77,959.04
65,946.80
交易性金融资产
37,971,956.88
47,195,900.30
其中:股票投资
37,971,956.88
47,195,900.3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7,442,246.25
3,641,853.12
应收利息
1,937.58
2,849.4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7,501.84
14,575.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2,723,295.22
60,104,252.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528,674.64
-
应付赎回款
3,072.59
92,373.03
应付管理人报酬
65,494.89
78,591.64
应付托管费
10,915.82
13,098.5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31,213.16
385,961.6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99,434.70
105,153.13
负债合计
1,938,805.80
675,178.0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2,799,982.34
34,781,921.98
未分配利润
17,984,507.08
24,647,152.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784,489.42
59,429,074.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2,723,295.22
60,104,252.75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548元,基金份额总额32799982.34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3,816,427.02
11,253,003.70
1.利息收入
45,500.82
57,376.9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4,884.38
57,376.90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0,616.44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894,165.49
5,780,958.8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159,677.69
5,423,788.2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65,512.20
357,170.6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74,761.01
5,401,959.79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998.66
12,708.15
减:二、费用
1,408,771.40
1,519,521.77
1.管理人报酬
401,963.76
497,477.87
2.托管费
66,993.95
82,913.03
3.销售服务费
6.4.8.2.3
-
-
4.交易费用
868,096.52
859,531.9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71,717.17
79,598.9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225,198.42
9,733,481.9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225,198.42
9,733,481.9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4,781,921.98
24,647,152.72
59,429,074.7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5,225,198.42
-5,225,198.4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981,939.64
-1,437,447.22
-3,419,386.8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233,974.33
2,112,617.53
5,346,591.86
2.基金赎回款
-5,215,913.97
-3,550,064.75
-8,765,978.7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2,799,982.34
17,984,507.08
50,784,489.4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5,390,704.85
18,344,419.38
63,735,124.2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9,733,481.93
9,733,481.9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789,658.39
-1,020,035.55
-2,809,693.9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627,902.95
3,210,175.92
9,838,078.87
2.基金赎回款
-8,417,561.34
-4,230,211.47
-12,647,772.8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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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3,601,046.46
27,057,865.76
70,658,912.2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范永武______ ______范永武______ ____虞晓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银河消费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710号《关于核准银河消费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1年7月29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524,132,937.8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15年7月17日起更名为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受消费驱动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是: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