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交银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772
交易代码
5197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75,959,263.7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深度优选与新生力量息息相关的优质企业,分享中国因新生行业发展所带来的投资新机会,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调整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和股票行业配置策略,确定债券组合久期和债券类别配置;在严谨深入的股票和债券研究分析基础上,自下而上精选个券。其中,本基金股票投资重点关注与市场新生力量息息相关的优质企业,分享当前中国因新生力量群体发展所带来的投资新机会。新生活力主题是指由于互联网思维的发展和演变,而带来的传统产业中供给改善、产业重塑的新生领域,和新兴产业中触发新消费、创造新需求的新生领域,以及在前述新生领域内具备活力的、公司价值向上流动的优秀投资标的。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王晚婷
李修滨
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4006800000
电子邮箱
xxpl@jysld.com,disclosure@jysld.com
lixiubin@citi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021-61055000
95558
传真
(021)61055054
010-85230024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und001.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4,063,583.45
本期利润
27,422,230.2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2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9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7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15,181,625.6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531
注:1、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4.25%
1.94%
-4.40%
0.77%
0.15%
1.17%
过去三个月
-6.07%
1.51%
-5.26%
0.68%
-0.81%
0.83%
过去六个月
6.99%
1.63%
-6.30%
0.69%
13.29%
0.94%
过去一年
46.79%
1.37%
-0.68%
0.57%
47.47%
0.8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3.10%
1.17%
3.46%
0.51%
49.64%
0.66%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60%×沪深300指数+4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1月1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保本混合型、普通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81只基金,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浩
交银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交银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经理
2016-11-11
-
8年
杨浩先生,北京邮电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硕士。2010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分析师。
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以来,宏观基本面较为复杂。我们一方面处于后金融地产周期,金融去杠杆对传统货币放水发展模式的肃清仍在进行中,另一方面遭遇与美国的贸易冲突,在新兴技术领域出现摩擦。复杂的宏观背景使得中观产业运行的轨迹出现超出市场预期的变化,中央对打破刚性兑付的态度较为坚决,对部分产业补贴收紧,信贷收紧,对僵尸企业、违规企业惩处严厉。经济不确定性的增强使得上半年资本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沪深300指数下跌12.90%,创业板指数下跌8.33%,仅日常消费中的医药生物和食品饮料板块表现较好。
本基金上半年跑赢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源于重仓股中的计算机、医药生物、垂直互联网中的龙头企业股价表现相对较好,整体仓位维持中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及业绩表现请见“3.1 主要财务指标” 及“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部分披露。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关注下半年政策的微调组合,并据时做出相应应对,但从更长远的角度,我们更关注创新突围,从过去“从0到1”的主题口号式创新,到未来“从1到n”的创新工业持续性和规模化。我们也从行业投资的视角开始切换到不拘行业划分看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工业化。消费的品牌积淀供应链优化、传媒的爱好者社区、专业软件的研发粘性、制造业的高精与规模化等都将可能是我们的长期投资方向。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6.4.7.1
1,083,293,717.83
183,821,130.58
结算备付金
8,035,162.70
9,936,978.06
存出保证金
2,389,415.01
737,320.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4,011,265,766.92
1,485,887,637.18
其中:股票投资
4,011,265,766.92
1,485,887,637.1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207,491.26
53,594.3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6,519,073.96
4,538,752.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5,121,710,627.68
1,684,975,413.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70,007,068.65
16,132,050.91
应付赎回款
23,028,537.04
23,636,414.14
应付管理人报酬
6,171,149.48
1,993,498.96
应付托管费
1,028,524.92
332,249.8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6,059,346.02
2,286,145.7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234,375.97
147,142.90
负债合计
106,529,002.08
44,527,502.47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6.4.7.9
3,275,959,263.73
1,146,027,550.05
未分配利润
6.4.7.10
1,739,222,361.87
494,420,360.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15,181,625.60
1,640,447,911.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21,710,627.68
1,684,975,413.50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531元,基金份额总额3,275,959,263.73份。
2、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半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73,614,363.32
39,485,456.32
1.利息收入
2,811,172.08
414,128.2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2,811,172.08
414,128.23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3,295,547.93
12,085,022.5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43,490,454.89
10,968,573.3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
股利收益
6.4.7.16
20,194,906.96
1,116,449.1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81,485,813.66
26,350,876.2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12,612,925.51
635,429.23
减:二、费用
46,192,133.11
7,140,606.25
1.管理人报酬
26,083,772.83
3,211,021.84
2.托管费
4,347,295.49
535,170.2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6.4.7.19
15,531,427.24
3,198,484.19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6.4.7.20
229,637.55
195,929.9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7,422,230.21
32,344,850.0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422,230.21
32,344,850.07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46,027,550.05
494,420,360.98
1,640,447,911.0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7,422,230.21
27,422,230.2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129,931,713.68
1,217,379,770.68
3,347,311,484.3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861,362,605.02
2,151,603,343.89
6,012,965,948.91
2.基金赎回款
-1,731,430,891.34
-934,223,573.21
-2,665,654,464.5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275,959,263.73
1,739,222,361.87
5,015,181,625.6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52,731,243.87
-12,676,756.87
540,054,487.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2,344,850.07
32,344,850.0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51,147,114.85
-6,594,639.01
-257,741,753.8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776,610.05
80,949.62
8,857,559.67
2.基金赎回款
-259,923,724.90
-6,675,588.63
-266,599,313.5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1,584,129.02
13,073,454.19
314,657,583.2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阮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华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江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第933号《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545,045,027.1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28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1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45,311,306.6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66,279.4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股票资产按照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以及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本基金投资于与新生活力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4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