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14年8月8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各相关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协商相关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5年8月8日起“诺德优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诺德优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此次变更基金名称并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重大实质影响,亦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的重大权利义务变化,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前述修改变更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手续及各项信息披露工作。详见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8月8日披露的《关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股票型基金变更基金类别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诺德优选30混合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5700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5月5日
基金管理人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785,389.8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关注具备高成长潜力的行业和个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集中投资于具备充分成长空间的和持续竞争优势的优质企业,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秉承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在过度分散和过度集中之间寻求一种平衡,精选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在对宏观经济、行业和企业基本面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挖掘成长性良好且经营稳健的企业,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80%+同业存款利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罗丽娟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21-6898505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lijuan.luo@nuodefund.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9
95566
传真
021-68985121
010-6659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nuode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214,647.79
-8,632,701.57
99,738,383.27
本期利润
17,597,004.96
-14,218,140.99
106,838,477.6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838
-0.2241
0.909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0.65%
-14.95%
58.3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5314
0.2687
0.491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1,648,264.11
72,325,616.86
97,998,900.4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531
1.269
1.49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5月5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15%
0.90%
4.10%
0.64%
1.05%
0.26%
过去六个月
8.81%
0.72%
8.00%
0.56%
0.81%
0.16%
过去一年
20.65%
0.70%
17.33%
0.51%
3.32%
0.19%
过去三年
62.53%
2.12%
13.50%
1.35%
49.03%
0.77%
过去五年
110.59%
1.85%
50.03%
1.24%
60.56%
0.6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3.10%
1.71%
27.29%
1.19%
25.81%
0.52%
注:本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0%+同业存款利率*2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诺德优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1年5月5日,图示时间段为2011年5月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建仓期间自2011年5月5日至2011年11月4日,报告期结束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本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0%+同业存款利率*20%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图为基金过2013年至2017年12月31日的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成立于2011年5月5日,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发生利润分配事项。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8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和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十五只开放式基金: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成长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优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德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诺德货币市场基金、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新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诺德量化蓝筹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霞辉
本基金基金经理、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4月5日
-
9
同济大学管理学硕士。2007年3月至2011年6月期间,先后在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11年6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罗世锋
本基金基金经理、诺德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诺德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诺德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研究总监
2016年3月5日
2017年4月5日
9
清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2008年6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研究部从事投资管理相关工作,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现任研究总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是指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并履行必要备案程序后对外公告的任职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守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保证各类受托投资资金的安全,保证本公司各项资产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制定并实施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所有投资组合,严防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其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具体的控制措施包括:
一、实施信息隔离制度: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二、公平分享研究分析报告:所有研究报告均在公司内网平台上发布,但是禁止在其他公开渠道发布,各组合经理同步获取研究分析报告资料;
三、严格控制同日反向交易: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实由于投资组合的投资决策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案;
四、公平执行交易指令:(1)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除需经过公平性审核的例外指令外,必须开启系统的公平交易开关;(2)不同投资组合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对于需要分配交易量的交易,应当填写《公平交易审批表》,按比例分配的原则实施分配,保证不同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集中交易室应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对于由于特殊原因无法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分配的交易,应当实施公平性审核,填写《公平交易审批表》,报公司投资总监或分管投资的高管审批后实施。
五、实施事前审核和事后稽核: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事前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事后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本公司在2017年各季度末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经T检验分析和贡献率分析,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组合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不存在显著占优或占劣的情况,也未发现其他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对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交易和其他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对发现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报告。该办法覆盖异常交易的类型、界定标准、监控方法与识别程序、对异常交易的分析报告等内容并得到有效执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其它组合之间未有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也未发现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宏观经济方面,12月份克强指数7.99,连续5个月环比下滑;12月CPI增速1.8% ,维持低位震荡,PPI增速4.9%,连续3个月回落;12月份PMI库存指数45.80,原材料库存48.00,其中原材料库存继续下降。预期未来一个季度CPI和PPI剪刀差会减少,随着地产增速下滑,工业企业收入增速也会下一个台阶。从A股市场来看,2017年上证指数上涨6.56%,上证50指数上涨25.08%,创业板下跌10.67%,分化非常明显,行业上食品饮料、家电、钢铁、非银、有色金属、电子领涨,纺织服装、传媒领跌。
报告期内本基金秉承“价值选股”投资风格,坚持“精选个股”策略。重点配置了金融、电子、食品饮料、汽车等行业。持仓主要集中在业绩成长确定、估值相对较低个股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531元,累计净值为1.531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7.3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8年国内经济增速预计震荡下行,PPI最终将传导到消费端,CPI低位反弹。实体经济增速从高位滑落,进入补库存尾声,资金成本中期走高。随着全球流动性大拐点的确认,依靠无风险收益率走低而驱动估值提升的盈利模式将难以为继。低增长、低通胀,又导致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资产更加稀缺。因此,全球的资产配置迎来了一个精选资产的时代。
我们一直坚信“价值投资”,力求给投资者最大的回报。巨大的消费升级需求是中国在全球最强大、最独特的优势,是欧美日发达国家及其他新兴市场无法比拟的。另外新经济兴起不可忽视,物联网、智能化、5G都将是不可逆的浪潮,为此,本基金精选大消费和新经济板块,获得确定收益,力求避免短期波动对长期投资的扰动,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继续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积极开展了风险管理及合规培训。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监察稽核部门,负责督促投资研究、市场营销、运营保障等业务部门合规运作,并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各项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发现潜在违规风险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并向管理层报告,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推动公司各部门完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建设,确保基金投资研究、销售及运营保障的制度化、规范化。
(2)全面开展了监察稽核工作,保证了公司和基金在合法合规前提下进行投资运作。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工作方法,加强了对投资运作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确保了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出现违法违规的投资行为。
(3)报告期内,通过各部门的积极参与,重点对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投资监控措施、基金销售适用性、反洗钱工作等实际业务运作中存在的潜在风险点进行了梳理、检查,有效地防止了基金和公司投资运作和经营方面的风险。
(4)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定期的监察稽核报告及专项监察报告,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会审阅。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各项业务运作正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并积极发挥作用;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贯彻内控优先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加强对公司投资研究、市场营销、运营保障等环节的风险点识别及控制,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基金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的有效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为了确保基金估值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修订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制度》(以下简称“估值制度”。)
根据估值制度,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专门的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投资总监、运营总监、清算登记部经理、基金会计主管和法务主管组成,所有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长期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资产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以及保证估值策略和程序的一致性。其中:
基金会计主管主要负责制定新的估值政策、方法和程序,提供相关的会计数据,并具体负责和会计事务所及基金托管行就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进行沟通,以支持委员会的相关决定;
运营总监及清算登记部经理主要负责监督估值委员会决议有效执行及实施;
投资总监主要负责分析市场情况,并在结合相关行业研究员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投资品种所处的经济环境和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判断;
法务主管负责审核委员会决议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负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
根据估值制度,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上述参与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诺德优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1749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诺德优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诺德优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诺德优选30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诺德优选30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诺德优选30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诺德优选30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诺德优选30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诺德优选30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诺德优选30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诺德优选30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诺德优选30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许康玮
都晓燕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6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诺德优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668,670.26
7,666,851.33
结算备付金
752,006.67
254,371.76
存出保证金
113,817.60
22,783.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54,427,505.42
65,635,067.50
其中:股票投资
53,004,642.62
65,635,067.5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422,862.8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08,827.25
应收利息
48,227.53
1,537.1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159.40
2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72,012,386.88
74,089,638.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2,545.08
904,749.01
应付管理人报酬
91,225.83
94,668.70
应付托管费
15,204.30
15,778.1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80,139.56
88,729.2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65,008.00
660,096.41
负债合计
364,122.77
1,764,0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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