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元顺安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6200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8月16日
基金管理人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11,339,992.98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A类份额
C类份额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620007
00137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6,954,604.34份
494,385,388.64份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8月16日;
2、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为3年,自2011年8月16日起至2014年8月15日。建仓期自2011年8月16日起至2012年2月15日,在建仓期和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率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为3年,自2014年9月23日期至2017年9月22日。过渡期自2014年8月18日起至2014年9月22日。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本基金自2015年6月2日起,新增C类份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为适用本基金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提供保本保证的基础上,力争在本基金保本周期结束时,为投资者带来稳定的当期收益与长期的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按照“优化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从而达到防御下跌、参与增值的目的。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采取行业配置指导下的个股精选方法,即:首先进行行业投资价值评估,确定拟投资的优势行业;其次进行行业内个股的精选,从质地和估值两个维度精选优质股票构建股票组合。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以相对低估的债券作为主要投资对象,并通过对债券的信用、久期和凸性等的灵活配置,进行相对积极主动的操作,力争获取良好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系保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凌有法
林葛
联系电话
021-68881801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service@jysa99.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666
95599
传真
021-68881875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1
法定代表人
任开宇
周慕冰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jysa99.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A类份额
C类份额
本期已实现收益
966,329.37
24,270,495.44
本期利润
1,539,305.61
35,351,951.5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772
0.076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7.13%
7.0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38%
7.28%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
A类份额
C类份额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625,653.98
59,233,498.0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138
0.119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9,013,508.03
553,618,886.6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21
1.120
3.1.3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
A类份额
C类份额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5.95%
4.58%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
4、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5、本基金A类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计算起始日为2011年8月16日,C类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计算起始日为2016年9月19日。
6、本基金自2015年6月2日起,新增C类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A类份额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90%
0.14%
0.23%
0.01%
0.67%
0.13%
过去三个月
5.75%
0.35%
0.69%
0.01%
5.06%
0.34%
过去六个月
7.38%
0.32%
1.36%
0.01%
6.02%
0.31%
过去一年
5.06%
0.26%
2.75%
0.01%
2.31%
0.25%
过去三年
13.23%
0.17%
9.60%
0.01%
3.63%
0.16%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25.95%
0.17%
21.94%
0.01%
4.01%
0.16%
C类份额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90%
0.16%
0.23%
0.01%
0.67%
0.15%
过去三个月
5.66%
0.35%
0.69%
0.01%
4.97%
0.34%
过去六个月
7.28%
0.32%
1.36%
0.01%
5.92%
0.31%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4.58%
0.29%
2.18%
0.01%
2.40%
0.28%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8月16日;
2、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为3年,自2011年8月16日起至2014年8月15日。建仓期自2011年8月16日起至2012年2月15日,在建仓期和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率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为3年,自2014年9月23日期至2017年9月22日。过渡期自2014年8月18日起至2014年9月22日。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本基金自2015年6月2日起,新增C类份额;
5、本基金A类份额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11年8月15日收益率为基准,C类份额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16年9月16日收益率为基准;
6、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8月16日至2017年6月30日)
A类份额
C类份额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8月16日;
2、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为3年,自2011年8月16日起至2014年8月15日。建仓期自2011年8月16日起至2012年2月15日,在建仓期和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率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为3年,自2014年9月23日期至2017年9月22日。过渡期自2014年8月18日起至2014年9月22日。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本基金自2015年6月2日起,新增C类份额;
5、本基金A类份额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11年8月15日收益率为基准,C类份额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16年9月16日收益率为基准。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顺安”)成立于2006年11月,由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与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比联资管”)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旗下设立了北京分公司,以及一个子公司——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比联资管将所持有的49%股权转让于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理香港”),公司更名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增资人民币9,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4,500万元。
2016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惠理香港将所持有的49%股权转让于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意金融”),公司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顺安”)。
金元顺安始终坚持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作为行为准则,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以专业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从而使公司稳步、健康发展”的投资理念。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的原则,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14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杰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2-07-18
-
10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理学硕士。曾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策略分析员、固定收益高级研究员。2012年4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
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及公平交易制度。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稽核监察部和交易室监督,确保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开放式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涵盖了所有可投资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债券交易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并严格执行有效的异常交易日常监控制度,形成定期交易监控报告,按照报告路线实行及时报告的机制。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我国经济基本面表现出良好的韧性,PMI维持高位。各主要商品的供给侧改革仍在持续,力度超出预期,叠加秋季需求旺季以及冬季环保限产,预期后续将对债券市场带来持续的压力,基本面拐点短时难以显现。此外,在商品大涨背景下,须密切关注上游价格上涨是否有传导至CPI的迹象;资金面上,虽然去杠杆是金融监管的主基调,但央行维持了温和去杠杆的态度,预期后续资金面仍将维持“不松不紧”的局面。
操作上,短久期的债券仍有不错的绝对收益,且在资金面“不松不紧”的情况下,期限利差有望继续朝着有利于短债的方向前进,本基金会继续保持较低的组合久期,以流动性较好的高等级信用债和利率债为主,获取票息收益。
股市方面,上半年上证综合指数上涨2.83%;中债总全价指数下跌2.47%。
在报告期,本基金采取短久期债券策略,规避债市下跌的风险;股票方面精选业绩良好低估值的个股。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基金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38%,业绩比较基准1.36%;基金超过业绩比较基准6.02%;基金C份额净值增长率7.2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36%,基金超过基准5.9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当前全球各经济体处于不同的周期,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比较复杂。具体看,美国就业市场和通胀水平接近政策目标,但特朗普上台后政策推行不及预期,各项经济指标喜忧参半。欧元区复苏步伐在加强,表现超出预期,其央行也表态“再通胀”替代通缩风险。在全球货币政策趋紧的背景下,6月末主要经济体10年国债利率水平大幅攀升,中国货币政策放松空间受到制约。
目前经济基本面表现出良好的韧性,而长远看,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深入,以及金融去杠杆的推进,四季度经济可能出现稳中趋缓的态势。
在这样复杂的经济形势下,我们认为三季度流动性继续保持不紧不松状态,金融市场宽幅震荡,应该采取短久期防御策略,以获取票息收益为主要手段,同时积极参与波段性的交易机会。信用债方面,将坚持选择高评级信用债,防范信用风险。
股市方面,我们预期股市有结构性行情,将坚持基本面研究思路,坚持自下而上选择优质个股,以及灵活调整仓位。
我们将按照以上思路投资债券和股票,同时严格控制仓位和久期,按照保本基金CPPI模型的要求进行投资,保证资产的安全。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1、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基金事务部、投资研究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等部门总监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1)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2)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3)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4)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在基金事务部总监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2/3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2、基金事务部的职责分工
基金事务部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该部门和公司投资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事务部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事务部职责:
(1)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2)每日证券估值;
(3)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4)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5)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6)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7)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事务部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3、投资研究部的职责分工
(1)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询;
(2)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3)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4)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4、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1)对基金事务部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2)通知基金事务部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3)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5、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1)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2)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3)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4)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值的风险;
(5)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6)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6.2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6.4.7.1
695,337.49
10,202,143.66
结算备付金
107,560.77
355,381.52
存出保证金
134,688.93
33,421.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573,227,810.76
331,776,288.81
其中:股票投资
6.4.7.2
89,337,810.76
85,641,911.71
基金投资
6.4.7.2
-
-
债券投资
6.4.7.2
483,890,000.00
246,134,377.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6.4.7.2
-
-
贵金属投资
6.4.7.2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5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2,422,561.64
2,281,694.3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3,763.49
296.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576,601,723.08
394,649,226.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0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812.33
-
应付赎回款
66,899.23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74,313.20
402,914.37
应付托管费
93,578.29
67,152.4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188,187.94
70,646.31
应交税费
148,089.60
148,089.60
应付利息
-1,208.22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97,656.04
55,000.00
负债合计
3,969,328.41
743,802.6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509,773,242.69
375,278,856.68
未分配利润
6.4.7.10
62,859,151.98
18,626,567.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2,632,394.67
393,905,423.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76,601,723.08
394,649,226.36
注: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121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20元,A类基金份额总额16,954,604.34份、C类基金份额总额494,385,388.64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40,873,146.45
288,851.02
1.利息收入
9,386,759.81
400,369.6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57,896.20
27,554.02
债券利息收入
5,550,484.00
362,098.3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778,379.61
10,717.2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9,799,377.97
-9,198.8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25,487,751.24
-46,357.0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6,443,258.61
36,503.3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