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17年8月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12号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备案,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对农银汇理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的《农银汇理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相关
条款进行调整,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事项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
同》进行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
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一、前
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
义
无
13《.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
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无
4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
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无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
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
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
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六、基
金份额
的申购
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无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赎回费率、赎回金额等具
体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
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
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
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
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 本
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赎回费率、赎回金
额等具体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其中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
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7.本基金暂不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情况。
发生上述1、2、3、5、6项规定的暂停申购情形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管
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
等损失。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按规定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
值情况或者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
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超
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发生上述1、2、3、5、7项规定的暂停申购情
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退回款项产生
的利息等损失。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按规定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情况。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
值情况或者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无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 在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
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有权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延期办理;对于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 基金
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 “(1) 全额赎回” 或
“(2)部分延期赎回” 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
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 则其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七、 基
金合同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
商务广场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
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
邮政编码:200122
法定代表人:杨琨
(一)基金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号5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城路9号50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进
(二)基金托管人
邮政编码:100140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
万肆仟元
(二)基金托管人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注册资本: 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
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十二、
基金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
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 基金资产的60%-
95%,其中投资于中小盘股票的比例不少于股票
投资的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范
围为基金资产的5%-40%, 其中权证投资比例
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 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
(二)投资范围
……
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 基金资产的60%-
95%, 其中投资于中小盘股票的比例不少于股
票投资的80%; 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
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权证投资
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 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
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
产的非系统性风险, 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
性。 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4)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
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第(6)项以外的限
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
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
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 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
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 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
动性。 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5)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全部
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
的采取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基金)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15%;
(6)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全部
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6)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
等;
(17)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
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
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第(8)项以外的限
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
限制。
除上述第(13)、(16)、(17)、(18)项之
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
十四、
基金资
产的估
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无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十八、
基金的
信息披
露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
度报告
无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
季度报告
6.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
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7.基金运作期间,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
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
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
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无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的重大事项;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部分、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二、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但为不影响原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基金合同》 中“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的条款将于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本基金将
于2018年3月31日起,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
金财产。
2、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或登陆本公
司网站(www.abc-ca.com)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