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30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农银深证100指数
基金主代码
6600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9月4日
基金管理人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581,202.3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的投资策略,在被动复制指数的基础上结合主动管理的增强手段,力争将基金净值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跟踪误差控制在7.75%以内,日平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以期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水平。
投资策略
深证100指数是综合反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整体走势的宽基指数。本基金通过对深证100指数的有效复制和适当增强,力争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能够分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系统性收益,并获得一定程度的超额收益的良好投资工具。
业绩比较基准
95%×深证100价格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翟爱东
张建春
联系电话
021-61095588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lijianfeng@abc-ca.com
zhangjianchun@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61095599
95595
传真
021-61095556
(010)6363913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abc-c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9号农银大厦50层。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08,361.60
27,327,843.32
5,073,191.75
本期利润
-4,170,764.39
18,880,726.30
16,150,468.1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540
0.6240
0.327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2.57%
41.01%
31.4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70%
12.71%
26.8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6,395,717.22
11,205,305.49
14,872,460.7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238
0.4870
0.256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4,976,919.54
34,214,016.21
76,475,208.8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238
1.4870
1.3193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1.18%
59.40%
41.4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95%
0.82%
-2.95%
0.83%
0.00%
-0.01%
过去六个月
0.30%
0.91%
-1.03%
0.90%
1.33%
0.01%
过去一年
-17.70%
1.74%
-15.64%
1.57%
-2.06%
0.17%
过去三年
17.70%
1.95%
33.40%
1.81%
-15.70%
0.1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1.18%
1.76%
37.37%
1.69%
-6.19%
0.07%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90%-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股的比例不低于股票投资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9月4日)起六个月,建仓期满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净值增长率及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整个自然年度折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无利润分配。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18日,是中法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零壹元,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1.67%,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出资比例为33.33%,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5%。公司办公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9号农银大厦50层。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于进先生。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37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农银汇理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策略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低估值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区间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红利日结货币市场基金、农银汇理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主题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信息传媒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工业 4.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物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金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金穗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金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农银汇理日日鑫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宋永安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9月4日
-
9
硕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历任长信基金管理公司金融工程研究员、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员、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
注:1、任职、离任日期是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基金成立时担任基金经理和经理助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是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业情况,也包括在其他金融机构从事证券投资研究等业务。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以及公平交易控制的内容、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识别、事中控制、事后检查三个步骤来保证公平交易。事前识别的任务是制定制度和业务流程、设置系统控制项以强制执行公平交易和防范反向交易;事中控制的工作是确保公司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行为控制在事前设定的范围之内,各项业务操作根据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事后检查公司投资行为与事前设定的流程、限额等有无偏差,编制投资组合公平交易报告,分析事中控制的效果,并将评价结果报告风险管理委员会。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未发生本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按照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方法进行了审慎操作。2016年宏观经济处于底部波动的状态,经济转型在推进。股市经过2015年牛市后出现了一年的调整,2016年扣除一月份整体看是上涨的,经过一年的调整,股市盘整蓄势。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7.7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6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作为一只投资于深证100指数的增强,我们将根据定量和定性分析的方法来取得超额收益。2017年我国经济继处于一个经济补库存周期的尾部,经济动力依然存在,因此前半年经济压力不大,但后半年在房地产、汽车等行业下滑的背景下,压力会逐步显现。从整体格局来看,技术上的经济增长动力是缺乏的,从而只能是周期上的波动。借助上半年的增长,政府会加大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如此一来,股市没有大的趋势性机会,只有结构性和局部性机会,因此抓住时机,选准板块至关重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事宜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1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等文件,本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并设立了估值委员会。
公司参与基金估值的机构及人员职责:公司估值委员会负责本公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和解释,并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以及当本公司旗下的证券投资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估值委员会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必要时及时进行修订。公司运营部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关于估值的约定及公司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日常估值。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书面提示公司风险控制部和运营部测算投资品种潜在估值调整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可能达到的程度。风险控制部提交测算结果给运营部,运营部参考测算结果对估值调整进行试算,并根据估值政策决定是否向估值委员会提议采用新的估值方法。公司监察稽核部对上述过程进行监督,根据法规进行披露。
以上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基金从业经验和相关专业胜任能力,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的代表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投票表决有关议案。基金经理有影响具体证券估值的利益需求,但是公司的制度和组织结构约束和限制了其影响程度,如估值委员会表决时,其仅有一票表决权,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本公司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即本基金报告期无应分配利润金额。
2.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实施利润分配。
3.本报告期没有应分配但尚未分配的利润。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从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以上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根据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披露,且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6年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托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6年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20912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陈玲
都晓燕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7年3月28日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265,294.78
2,164,709.29
结算备付金
32,698.40
237,887.84
存出保证金
18,452.73
63,723.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049,971.50
33,790,381.08
其中:股票投资
33,049,971.50
32,390,241.0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1,400,14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201.38
5,757,240.06
应收利息
535.51
81,242.5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881.42
29,650.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5,402,035.72
42,124,834.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5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4,350.90
6,881,217.69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926.18
31,223.81
应付托管费
4,188.94
4,683.5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8,619.25
117,759.3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50,030.91
375,934.22
负债合计
425,116.18
7,910,818.6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8,581,202.32
23,008,710.72
未分配利润
6,395,717.22
11,205,305.4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976,919.54
34,214,016.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402,035.72
42,124,834.89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2238元,基金份额总额28,581,202.32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3,155,890.06
20,836,374.06
1.利息收入
36,094.70
95,342.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2,709.65
25,162.71
债券利息收入
13,385.05
70,179.3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06,617.65
28,920,915.7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62,942.27
28,584,347.8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7,618.40
-24,012.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473,943.02
360,579.9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62,402.79
-8,447,117.02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7,035.68
267,233.23
减:二、费用
1,014,874.33
1,955,647.76
1.管理人报酬
336,757.43
465,182.28
2.托管费
50,513.56
69,777.35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03,328.86
980,564.79
5.利息支出
274.48
3,923.3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74.48
3,923.34
6.其他费用
424,000.00
436,200.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170,764.39
18,880,726.3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170,764.39
18,880,726.30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008,710.72
11,205,305.49
34,214,016.2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170,764.39
-4,170,764.3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572,491.60
-638,823.88
4,933,667.7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8,921,156.69
9,584,769.30
68,505,925.99
2.基金赎回款
-53,348,665.09
-10,223,593.18
-63,572,258.2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8,581,202.32
6,395,717.22
34,976,919.5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7,966,053.86
18,509,154.97
76,475,208.8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8,880,726.30
18,880,726.3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4,957,343.14
-26,184,575.78
-61,141,918.9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6,651,217.93
52,098,345.69
168,749,563.62
2.基金赎回款
-151,608,561.07
-78,282,921.47
-229,891,482.5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