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9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68888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5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61,012,529.5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在国际、国内产业转移与升级过程中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有效控制风险、确保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持续稳定增长。
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全球以及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演进的趋势,挖掘在国际、国内产业转移与升级过程中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以经过初选的沪深A股股票池为基础,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将定性与定量分析贯穿于大类资产配置、行业配置、股票选择、组合构建以及组合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之中,依靠坚实的基本面分析和科学的金融工程模型,把握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有利投资机会,构建最佳的投资组合。
投资中运用的策略主要包括: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资金供求和估值水平、市场情绪是决定证券市场运行趋势的主要因素。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各个因素的运行趋势及对证券市场的作用机制,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中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在此基础上,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适时动态地调整股票、债券等资产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把握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的驱动力是本基金的投资逻辑,而那些能够体现这种特征的具体行业及其企业是本基金的投资对象。
3、债券投资策略
为降低基金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需要适度积极操作,进行债券投资,以提高基金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中高收益品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郭乐琦
林葛
联系电话
021-60350812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guoleqi@zsfun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9-908/021-60359000
95599
传真
0571-28191919
010-68121816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zs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14,468,801.34
本期利润
21,259,619.1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6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5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14,430,789.1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35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75,443,318.7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35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80%
0.60%
3.76%
0.50%
-0.96%
0.10%
过去三个月
-5.35%
0.89%
4.60%
0.46%
-9.95%
0.43%
过去六个月
-3.15%
0.82%
8.12%
0.43%
-11.27%
0.39%
过去一年
0.06%
0.83%
12.56%
0.50%
-12.50%
0.33%
过去三年
87.80%
1.66%
56.37%
1.31%
31.43%
0.3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4.00%
1.40%
24.04%
1.15%
29.96%
0.25%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75%、25%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每日连乘的计算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生效时间已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从2011年5月17日至2011年11月16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12号)批准,于2010年10月21日成立。公司股东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养生堂有限公司、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四家股东各出资7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
截至2017年6月30日,浙商基金共管理十五只开放式基金——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南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倪权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 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5年5月11日
-
6
倪权生先生,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博士。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
唐桦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股票投资部总经理
2015年7月22日
-
11
唐桦先生,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硕士。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平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公平交易制度。在投资决策层面,本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对不同类别的投资组合分别管理、独立决策;在交易层面,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监控和评估层面,本公司金融工程小组将每日审查当天的投资交易,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未出现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亦未受到监管机构的相关调查。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的经济形势总体超出了大多数投资者的预期。特别是各项经济数据在三、四月份出现小幅回落后,投资者对未来经济持续下行形成了高度一致的预期。事实是此后连续三个月无论微观层面的挖掘机、重卡销售数量,还是宏观层面的PMI、工业用电都显示需求向好经济不差。整个宏观经济没有单边下行,而是展现出很强的韧性。最主要的 原因是低库存、低利率以及国家因城施策的调控政策,使房地产开工、投资、销售都未像过往的调控出现断崖式下降,而欧美经济复苏带动外需向好。这些也我们年初的判断大体一致。对宏观经济最为敏感的大宗商品价格,在一季度末二季度初有所调整后,从6月初开始大幅反弹。对应的在资本市场上,二季度煤炭、钢铁、有色等行业也出现了较大涨幅。上半年流动性边际上总体趋紧,特别是二季度叠加了政府加强金融监管的政策,M2增速已经连续两个月低于10%,创有统计数据 以来的最低水平。但反观社会融资和企业中长期贷款,总体上表现稳定,并未出现大幅波动,反映了国家引导资金“脱虚入实”的政策意图。上半年的股票市场也表现出了很强的韧性,在流动性收紧、国家严厉的金融监管政策下,市场并没有出现单边下跌的走势。
上半年,我们前期布局的海运、禽养殖、银行等底部周期股在二季度都出现了明显的上涨,特别是外需拉动下海运价格持续超出预期。而相对来说,我们医药流通、机械、建筑等中游行业暂未有大的表现。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3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12%。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的宏观经济,我们认为经济依然会展现出较强的韧性,不太可能出现需求的大幅下降,但也不会开启所谓的“新周期”。供给侧改革使上游企业盈利大幅回升,但过去几年持续的产能过剩在企业家内心留下了巨大的阴影,上游企业简单产能扩张的投资很可能低于预期,因此本轮上游商品的景气时间很可能超出预期,而企业在资产负债表得到大幅修复后,技改投资、新产品投资将明显增加是可以预期的。中游企业中,无法将成本传导出去的传统制造业很可能面临较大的盈利下降压力。以黑色金属及部分化工品为代表的工业品价格上涨对CPI将有温和的推动作用,部分下游消费品企业存在提高产品价格的潜力。关于下半年的流动性,金融监管已经导致银行资产增速下降至M2接近的水平,通胀处于低位且仅有温和上升的预期,人民币汇率企稳,外汇占款下降带来的紧缩压力也在减轻,因此下半年的流动性很可能好于上半年。
上半年A股在制度层面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定增日趋市场化,IPO速度大幅提高,壳公司、资产重组的期权价值大幅下降,价值因素在定价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上半年的“龙马行情”正是对过去几年投资者片面追求增长忽视增长质量和持续性的一种纠偏,但投资者不应该为买龙头而买龙头。经过价格大幅上涨,不少优质龙头公司的性价比已经不高。相比之下,成长股经历了去泡沫化的过程,部分行业的优质公司已经具备较高的吸引力。行业层面,家电、轻工等行业面临消化估值的压力,我们更看好未来新兴行业,如通信、电子、传媒、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以及对应的优质公司的投资机会。总体上,未来我们仍将坚持以价值为核心的逆向投资策略,仔细鉴别和寻找投资机会,尽最大努力为持有人创造好的回报!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的估值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实施利润分配1次,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202,363,933.60
55,494,794.88
结算备付金
664,895.93
1,662,162.66
存出保证金
270,918.32
283,343.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1,864,015,440.21
558,596,979.80
其中:股票投资
1,864,015,440.21
558,596,979.8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13,844,319.38
-
应收利息
6.4.7.5
19,455.11
12,525.4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788.74
60,959.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15,930.74
-
资产总计
2,181,204,682.03
616,110,766.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722.01
应付赎回款
221,454.68
13,255,633.35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87,812.82
826,106.39
应付托管费
464,635.48
137,684.4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1,976,679.25
779,243.57
应交税费
137,000.00
137,000.0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173,781.09
363,390.55
负债合计
5,761,363.32
15,500,780.2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1,761,012,529.56
377,790,503.71
未分配利润
6.4.7.10
414,430,789.15
222,819,482.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75,443,318.71
600,609,985.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81,204,682.03
616,110,766.00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235元,基金份额总额1,761,012,529.56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32,205,904.77
21,944,986.23
1.利息收入
1,185,947.09
365,738.6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1,122,280.36
327,577.45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3,666.73
38,161.1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0,357,051.26
1,573,413.6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17,612,089.22
-2,646,865.2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
股利收益
6.4.7.16
2,744,962.04
4,220,278.8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6,790,817.83
19,990,366.4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3,872,088.59
15,467.53
减:二、费用
10,946,285.60
5,633,918.36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6,102,478.60
3,401,752.52
2.托管费
6.4.10.2.2
1,017,079.74
566,958.81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
-
4.交易费用
6.4.7.19
3,630,841.45
1,429,984.33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6.4.7.20
195,885.81
235,222.7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1,259,619.17
16,311,067.8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259,619.17
16,311,067.87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77,790,503.71
222,819,482.01
600,609,985.7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1,259,619.17
21,259,619.1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83,222,025.85
1,372,388,734.61
2,755,610,760.4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926,956,610.05
2,044,315,668.94
5,971,272,278.99
2.基金赎回款
-2,543,734,584.20
-671,926,934.33
-3,215,661,518.5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202,037,046.64
-1,202,037,046.6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61,012,529.56
414,430,789.15
2,175,443,318.7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0,813,495.71
92,620,596.77
233,434,092.4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6,311,067.87
16,311,067.8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23,629,087.15
141,404,045.50
465,033,132.6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36,237,851.83
147,349,969.90
483,587,821.73
2.基金赎回款
-12,608,764.68
-5,945,924.40
-18,554,689.0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64,442,582.86
250,335,710.14
714,778,293.0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李志惠______ ______唐生林______ ____唐生林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67号文)批准,由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基金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17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根据《关于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自2015年8月8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浙商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3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控股比例依照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