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5月28日起(含)调整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A类910004、B类011724,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赎回数额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21年5月28日起(含),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各类份额最低赎回申请份额由1份降低至0.01份,同时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保有余额由1份降低至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0.01份时,登记机构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本公司咨询有关情况: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站:www.dfham.com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按照上述调整内容在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修改有关内容。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