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資訊
基金名稱 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 華夏回報混合
基金交易代碼 華夏回報混合H:960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年9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名稱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 《證券投資基金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收益分配基準日 2017年6月26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相關指標 基準日基金份額淨值(單位:人民幣元) 1.364
基準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潤(單位:人民幣元) 103,000,177.20
截止基準日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分派比例計算的應分配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
本次分派方案(單位:元/每個基金單位) 0.0150
有關年度分派次數的說明 本次分紅為2017年度的第4次分紅
注: H類基金份額指在香港銷售,以人民幣計價並進行認購、申贖回的。
2與分紅相關的其他資訊
權益登記日 2017年7月4日
除息日 2017年7月4日
現金分派發放日 2017年7月5日
分派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註冊登記機構登記在冊的本基金H類份額持有人。
分派再投資相關事項的說明 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分派轉換為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資產淨值(NAV)確定日為2017年7月4日,該部分基金份額將於2017年7月5日直接計入內地基金託管帳戶,投資者可自2017年7月6日起查詢、贖回。
稅收相關事項的說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2002]12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號《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25號《關於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利潤,暫不再扣繳所得稅。
費用相關事項的說明 本基金本次分派免收分紅手續費和分派再投資費用。
注 ①:華夏回報混合H的註冊登記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②:華夏回報混合H的分派方式均為現金分派和分派再投資兩種。選擇現金分派方式的投資者的分派款將於2017年7月10日自香港基金託管帳戶劃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3.1權益登記日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派權益,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派權益。
3.2目前,華夏回報混合H暫不支援分派方式變更,投資者的分派方式以在認可分銷商設置的方式為准。投資者可諮詢認可分銷商瞭解分派方式的設置情況。
3.3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香港代表的網站(http://www.chinaamc.com.hk/)1查詢分派資料。
3.3基金份額持有人如對上述事宜有任何查詢,可聯絡香港代表,地址為香港中環花園道1號中國銀行大廈37樓,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52) 3406 8686,或發送電子郵件至hkfund_services@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