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6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16
交易代码
2601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2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95,784,444.7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A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H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60116
96000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81,451,471.32份
14,332,973.43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企业,分享其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的可持续性增长,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基金经理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投资策略,利用我公司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公司,最后以财务指标验证核心竞争力分析的结果。
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80%+中证全债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林葛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99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8121816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A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H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68,300,256.92
2,296,970.31
本期利润
485,102,567.51
6,423,826.7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5897
0.572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5.86%
25.8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1.0118
1.012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931,608,168.50
38,862,062.3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711
2.71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9.18%
1.04%
4.22%
0.54%
4.96%
0.50%
过去三个月
13.19%
0.86%
4.90%
0.50%
8.29%
0.36%
过去六个月
25.86%
0.77%
8.52%
0.46%
17.34%
0.31%
过去一年
31.03%
0.81%
12.94%
0.54%
18.09%
0.27%
过去三年
105.38%
1.87%
59.95%
1.40%
45.43%
0.4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11.32%
1.64%
51.74%
1.24%
159.58%
0.40%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H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9.18%
1.03%
4.22%
0.54%
4.96%
0.49%
过去三个月
13.15%
0.85%
4.90%
0.50%
8.25%
0.35%
过去六个月
25.86%
0.77%
8.52%
0.46%
17.34%
0.31%
过去一年
30.97%
0.82%
12.94%
0.54%
18.03%
0.2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7.89%
1.25%
14.60%
0.80%
23.29%
0.45%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将基金资产的5%-40%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司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1年12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本基金于2016年1月24日开始销售H类基金份额,并于2016年1月25日开始对H类份额进行估值。
其他指标
无。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至2017年6月30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67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800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余广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投资总监
2011年12月20日
-
13年
银行和金融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先后担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杭州中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项目经理、世纪证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中银国际(中国)证券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等职务。2005年1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员等职务;自2010年5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5次,为公司旗下三只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而发生的反向交易以及量化基金、指数增强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临近交易日虽然存在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国内PMI连续10个月处于荣枯线上方,通胀由于翘尾因素或将回升,中国出口依然向好,消费增速平稳,投资边际走弱,但尚在预计范围内,整体上看宏观经济基本面走势平稳。微观上看,企业盈利改善依然有韧性,虽然产成品库存已开始筑顶回落,工业生产有一定向下压力,叠加金融去杠杆导致实体经济融资利率抬升,未来经济增长将从高点有所放缓,但整体下降幅度可控。
同时全球主要经济体复苏明显,美国失业率处于低位,PMI回升但通胀有所回落,美联储6月份加息落地,预计年内开始缩表并可能有一次加息,整体流动性收缩依然为渐进式,对于金融市场的影响相对平缓。欧央行维持基准利率不变,预计未来将进一步释放缩减QE的细节。日本央行继续按兵不动,维持超宽松政策将有助于日本通胀目标的实现。
上半年A股市场表现结构分化明显,沪深300指数上涨10.78%,而创业板指下跌10.12%。绩优蓝筹股表现亮丽。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上半年,核心竞争力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8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52%。
2017年上半年,核心竞争力H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8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52%。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下一阶段,虽然受到库存周期和房地产周期的拖累,宏观经济增长略有放缓,但整体经济企稳的态势并没有改变,特别是稳健的消费增长和较强的装备制造业投资对经济形成了较好的支撑,再加上海外主要经济体复苏,进一步刺激出口积极增长。金融继续去杆杠、利率抬升预计对市场形成一定的压力。我们对A股市场看法较为谨慎的同时,对其中的绩优蓝筹股继续看好。
均衡配置的风格将在下一个阶段延续,选股一直是我们投资流程的关键,本基金将坚持自下而上选股,买入持有具有核心竞争力、管理优秀、盈利优良稳定以及估值合理的个股,以期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估值小组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估值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小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意见及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以求公平对待投资者。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投资片、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法律、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岗等相关人员。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小组的运作。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由投资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小组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投资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小组。估值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小组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小组核心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在需要时出席估值小组会议,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估值小组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小组将充分考虑基金经理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估值方法。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提供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28,568,787.03
72,638,896.71
结算备付金
7,239,845.38
176,647.90
存出保证金
542,321.96
573,199.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86,839,778.15
1,587,706,763.90
其中:股票投资
2,686,839,778.15
1,527,706,763.9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60,000,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8,500,144.25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55,411.63
1,475,188.6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277,082.29
354,798.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981,023,370.69
1,662,925,495.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481.25
-
应付赎回款
4,276,014.45
1,038,050.44
应付管理人报酬
3,514,435.66
2,206,564.03
应付托管费
585,739.26
367,760.6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858,273.91
518,603.8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18,195.31
210,715.69
负债合计
10,553,139.84
4,341,694.6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95,784,444.75
769,993,946.02
未分配利润
1,874,685,786.10
888,589,854.7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70,470,230.85
1,658,583,800.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81,023,370.69
1,662,925,495.47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1,095,784,444.75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2.711元,基金份额总额1,081,451,471.32份;H类基金份额净值2.711元,基金份额总额14,332,973.43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513,807,193.63
-527,316,385.93
1.利息收入
1,169,428.63
2,484,860.5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85,032.92
722,722.41
债券利息收入
239,969.19
1,618,172.1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44,426.52
143,965.9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91,374,585.89
-207,540,984.4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78,424,355.74
-220,948,207.9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0,750.00
117,45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2,980,980.15
13,289,773.5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20,929,166.98
-323,072,016.2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34,012.13
811,754.26
减:二、费用
22,280,799.42
25,606,843.98
1.管理人报酬
14,834,317.58
18,475,867.70
2.托管费
2,472,386.20
3,079,311.2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4,740,660.73
3,820,666.60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233,434.91
230,998.45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91,526,394.21
-552,923,229.9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1,526,394.21
-552,923,229.91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69,993,946.02
888,589,854.77
1,658,583,800.7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91,526,394.21
491,526,39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