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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基金文件的公告
本公告非常重要,需要投资者即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咨询独立的专业财
务顾问及/或法律顾问。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
确认据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使得当中所载任何陈述具有误导性。
除非另有定义,否则所有词汇与2024年9月的《博时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募说明书》”)所定义的词汇具有相同含义,《招募说明书》可能不时修订。
博时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1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56号文注册,并于2020年4月9日正式开始在内
地市场销售。基金管理人根据其于2024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博时-安本标准精选新兴市场债券
基金终止委任次管理人、更改基金名称及提供财务报告的公告》,自2024年9月2日起,对本基
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基金文件(包括简体中文版信托契约(以下简称“《信托契约》”)、《招募
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修改,以反映(1)基金管理人终止对本基金次管理人的委任,(2)
本基金的名称由“博时-安本标准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金”更改为“博时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金”,
以及(3)基金管理人不再就财务报告的发布投资者通知。
除了上述之外,基金管理人亦对《招募说明书》作出如下修改:
(1)对本基金在内地销售的相关税收安排进行更新,以反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
于2023年8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
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3号)的
规定。根据该公告,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本基金的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的期间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2)对本基金的受托人费用进行更新,现时受托人费用为不高于0.12%,每月最低5000美元;
(3)对基金管理人董事资料进行修改,以反映孙献女士不再担任基金管理人董事,吴慧峰先生经
委任担任基金管理人董事。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内地代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bosera.com)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
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本基金目前暂停内地申购业务,实施暂停申购期间,本基金在内地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仍
照常办理。恢复内地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及香港
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证,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
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本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
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105568
网址:https://www.bosera.com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