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股债动态
基金主代码
000060
交易代码
00006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6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65,687.4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6%,努力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其中,除应对赎回所必需的现金类资产之外,其余基金资产严格按照标的指数中股票类资产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进行配置。
1、股票组合的构建方法
对于指数的股票资产部分采取完全复制的方法,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结合持有沪深300股指期货多头或空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的股票资产部分。
2、债券组合的构建方法
对于指数的债券资产部分采取抽样复制的方法,进行债券选择时,在基于“平均久期盯住”标准的基础上,主要通过抽样优选标的指数成份券和通过灵活选取关键特征类似的非成份券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首先在综合考虑债券流动性、收益性、剩余久期等因素的情况下选择对标的指数走势影响较大且流动性较好的成份债券;当对标的指数走势影响较大的成份债券流动性不足、价格严重偏离合理估值、单只成份券交易量不符合市场交易惯例等市场因素发生时,本基金会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选取关键特征和相关成份券类似的非成份券或者非成份券组合进行替代。由于本基金投资策略中,债券部分并非完全被动复制标的指数,因此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债券个券权重和券种与标的指数债券成份券和券种间将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3、股指期货的投资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就本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拟合效果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并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等。例如在本基金的建仓期或发生大额净申购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有效减少基金组合资产配置与跟踪标的之间的差距;在本基金发生大额净赎回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控制基金较大幅度减仓时可能存在的冲击成本,从而确保投资组合对指数跟踪的效果。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股债动态合成期权策略指数收益率+ 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被动投资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和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陆康芸
田青
联系电话
021-38992806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gtja-allianz.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010-67595096
传真
021-50151582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9 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99,492.31
本期利润
-420,546.7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15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9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6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4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504,363.9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6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62%
0.27%
0.02%
0.24%
-0.64%
0.03%
过去三个月
-2.05%
0.28%
-0.23%
0.29%
-1.82%
-0.01%
过去六个月
-10.90%
0.67%
-7.69%
0.69%
-3.21%
-0.02%
过去一年
-30.01%
1.32%
-22.34%
1.26%
-7.67%
0.06%
过去三年
-4.50%
1.18%
21.54%
1.15%
-26.04%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40%
1.18%
22.61%
1.15%
-27.01%
0.03%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6月26日至2016年6月30日)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股债动态合成期权策略指数收益率+ 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6月26日生效;
3、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2013年12月25日建仓期结束当日除中证短融50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投资比例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外,其他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4、由于银行间账户开设过程历时较长,2013年12月25日建仓期结束当日尚未完成银行间账户开设,从而导致中证短融50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投资比例当日被动未达标;
5、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广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三十一只开放式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黄欣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任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3-06-26
-
14年(自2002年起)
黄欣先生,伦敦经济学院会计金融专业硕士。2003年10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产品开发部经理助理、总经理特别助理、投资组合管理部债券投资助理、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国联安德盛安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4月起担任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5月起至2012年9月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起兼任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薛琳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3-06-27
-
10年(自2006年起)
-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上半年,经济增长继续呈现放缓状态,消费平稳增长,投资同比有所回落。出于对中东难民给欧洲带来的冲击以及英国脱欧的担忧,黄金等贵金属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未来全球经济走势依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1月份股市出现大幅下挫,随后盘整回升。从整个上半年来看,沪深300指数下跌15.47%。从沪深300指数的各个板块表现来看,上半年黄金、食品饮料、银行等行业表现较好,计算机软件、建筑建材、机械等行业表现较差。
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指数仓位的计算规则,股债动态指数基金保持合理的仓位,股票部分采用完全复制的方法跟踪沪深300指数,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5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69%。本报告期内,日均跟踪偏离度为0.06%,年化跟踪误差为1.42%,分别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不超过0.5%,以及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6%的限制。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6年上半年,世界范围内的恐怖袭击活动多有发生,给全球的经济复苏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下半年宏观经济面依旧不容乐观。但是在全球央行货币大放水、实体经济依旧萎靡不振的背景下,盈利稳定增长的蓝筹股、消费类股票,应该是较好的投资选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公司基金事务部、投资组合管理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数量策略部、研究部部门经理组成,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 以上多数票通过,数量策略部、研究部、投资组合管理部对估值决策必须达成一致,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政策,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详细的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与合理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2015年1月5日-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基金管理人拟调整基金运作方式或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终止基金运作。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252,216.42
323,884.44
结算备付金
1,134.11
7,157.15
存出保证金
424.45
1,961.2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25,567.59
3,636,832.63
其中:股票投资
913,632.89
1,407,210.0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411,934.70
2,229,622.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5,016.90
26,908.3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13.77
13,101.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594,973.24
4,009,845.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0.22
应付赎回款
4,927.45
6,164.76
应付管理人报酬
2,885.43
3,280.83
应付托管费
634.82
721.7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17.60
1,495.22
应交税费
6,841.60
6,841.6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5,002.36
130,218.57
负债合计
90,609.26
148,722.97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3,665,687.44
3,597,766.41
未分配利润
-161,323.46
263,356.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04,363.98
3,861,122.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94,973.24
4,009,845.38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56元,基金份额总额3,665,687.44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一、收入
-261,449.85
1,235,556.56
1.利息收入
10,373.41
29,624.1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428.11
7,114.93
债券利息收入
8,945.30
22,509.2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1,250.14
3,720,618.6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51,021.71
3,646,072.4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8,485.92
31,760.8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8,257.49
42,785.3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1,054.47
-2,572,460.0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81.35
57,773.79
减:二、费用
159,096.93
297,998.93
1.管理人报酬
17,621.32
54,865.57
2.托管费
3,876.71
12,070.4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140.45
34,625.80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135,458.45
196,437.1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20,546.78
937,557.6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20,546.78
937,557.6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597,766.41
263,356.00
3,861,122.4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20,546.78
-420,546.7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7,921.03
-4,132.68
63,788.3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40,158.99
-13,112.44
527,046.55
2.基金赎回款
-472,237.96
8,979.76
-463,258.2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665,687.44
-161,323.46
3,504,363.9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0,963,830.65
10,934,836.65
51,898,667.3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937,557.63
937,557.6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6,558,794.92
-10,259,007.58
-46,817,802.5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787,365.86
1,052,093.09
3,839,458.95
2.基金赎回款
-39,346,160.78
-11,311,100.67
-50,657,261.4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405,035.73
1,613,386.70
6,018,422.4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谭晓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柯,会计机构负责人:仲晓峰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8 文)批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3 年6 月26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32,026,266.44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沪深300 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沪深300 股指期货净多头合约价值之和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标的指数中股票类资产配置比例的 90%,中证短融50 指数的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标的指数中债券类资产配置比例的90%,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股债动态合成期权策略指数收益率+ 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 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 年11 月16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 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2016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未发生过会计差错
6.4.6 税项
(1) 主要税项说明
根据财税字[1998]55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 号《关于做好调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