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月25日
送出日期:2021年1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达淘利债券 基金代码 000319
下属基金简称 泰达淘利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0320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8月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李祥源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06月08日
基金经理 宋加旺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01月2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06月23日
其他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或有效申请确认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少于200人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力争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逆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中期票据、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一级、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卖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依托基金管理人自身债券评级体系和风险控制措施,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实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配比。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财富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按要求对本基金进行产品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8月6日,2014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
12月31日。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1天≤N≤6天 1.50%
7天≤N≤29天 0.50%
N≥30天 0.00%
注:泰达淘利债券C不收认购费和申购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0.25%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银行汇划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用、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银行汇划
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用、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及其他风
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mfcteda.com][客服电话:400-698-
888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