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各公募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法律文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是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的要求进行的修改,部分基金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各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将自2021年4月30日起正式生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涉及基金列表
序号 基金全称
1 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 泰达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 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6 泰达宏利乐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 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 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2 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
在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部分基金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也已进行相应修改,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补充了“侧袋机制”相关章节,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增加启动侧袋机制的风险揭示内容。
具体内容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各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重要提示
1、修改后的各公募基金基金合同自2021年4月30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就本次各公募基金法律文件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各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