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1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0411
交易代码
0004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月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3,750,521.28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基于企业内在价值进行投资,通过对企业的基本面、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研究,选择出质地优秀、未来预期成长性良好的公司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投资策略,利用我公司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质地优秀、未来预期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90%+中证全债指数×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 - 2018年3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840,765.66
2.本期利润
-985,790.0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2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548,526.1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5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87%
1.14%
-2.72%
1.06%
0.85%
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80%-95%投资于股票资产,其中投资于质地优秀、未来预期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4年1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其他指标
无。
管理人报告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徐喻军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5日
-
8年
理学硕士。曾担任安信证券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专员。2012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量化及ETF投资部ETF专员职务;自2014年4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3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2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7.2%,增速维持稳定。3月PMI指数51.5,景气指数上升;2月PPI同比上涨3.7%,环比下跌0.1%,同比涨幅回落;2月CPI同比上涨2.9%,涨幅由于季节性因素略有上升,通胀预期维持平稳。货币政策基调防风险,市场流动性继续维持中性。2月M2增速略有回落至8.8%,M1增速也回落至8.5%,货币供应继续保持较紧的状态;2月末外汇储备3.1万亿美元,逐月增加,汇率受到内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呈现升值趋势。房地产行业今年以来出现分化,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价格平均涨幅预计持续略有回落;三四线城市地产销售景气度继续好于一二线城市,截至2月的全国房地产销售面积累计同比上升4.1%,销售额累计同比上升15.3%。
2018年1季度市场出现较大波动行情,受“CDR”推出、中美“贸易战”等各种预期影响,市场情绪、主题转换较快,最终创业板指数上涨8.43%,沪深300指数下跌3.28%。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选股思路,重点关注估值合理、业绩表现稳健并且成长潜力较高的公司。
展望2018年2季度的宏观经济,经济基本面仍可能延续企稳态势,但面临的内外部压力依然很大,贸易摩擦、通胀、汇率都有不确定性因素。长期来看,改革创新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在供给侧改革和产业升级的背景下,我们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持较为乐观的态度。本基金操作思路上,依然以基本面选股为主,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选股思路,重点把握细分行业和个股的投资策略,重点关注估值合理、盈利能力强、成长潜力高的公司,力争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1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2%。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6,439,643.26
91.32
其中:股票
46,439,643.26
91.32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321,064.19
8.50
8
其他资产
90,819.68
0.18
9
合计
50,851,527.13
100.00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717,352.00
3.40
C
制造业
22,510,272.26
44.5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17,154.00
1.22
E
建筑业
1,054,194.00
2.09
F
批发和零售业
976,422.00
1.9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08,379.00
2.1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60,892.00
0.91
J
金融业
12,958,137.00
25.64
K
房地产业
2,242,256.00
4.4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71,084.00
3.7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23,755.00
0.44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675,179.00
1.34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4,567.00
0.05
S
综合
-
-
合计
46,439,643.26
91.87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43,300
2,827,923.00
5.59
2
600519
贵州茅台
3,800
2,597,756.00
5.14
3
000333
美的集团
38,500
2,099,405.00
4.15
4
601328
交通银行
286,000
1,767,480.00
3.50
5
601288
农业银行
382,100
1,494,011.00
2.96
6
000338
潍柴动力
179,100
1,479,366.00
2.93
7
600010
包钢股份
646,400
1,409,152.00
2.79
8
601988
中国银行
351,900
1,382,967.00
2.74
9
601628
中国人寿
54,400
1,382,304.00
2.73
10
000415
渤海金控
216,400
1,252,956.00
2.48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7,912.6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32.95
5
应收申购款
71,974.1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0,819.68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415
渤海金控
1,252,956.00
2.48
重大事项停牌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3,892,721.87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7,127,815.4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7,270,016.07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3,750,521.28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新规》”)的要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包括本基金在内的旗下62只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按照法规要求对适用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该基金的基金财产。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已于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62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