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3月22日起,降低光大保德信岁末红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光大保德信岁末红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光大保德信岁末红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率从“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变更为“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率从“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变更为“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2021年3月22日的管理费按前一日(2021年3月21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2021年3月22日的托管费按前一日(2021年3月21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之后以此类推。
二、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修订
基金合同原文“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对上述相应修订内容一并进行修改。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事项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投资者可登陆公司网站(www.epf.com.cn)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将进行相应修改。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投资者可拨打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或登录公司网站www.epf.com.cn,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