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0年 1月 18日
鑫元鸿利 2019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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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年 1月 16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年 10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鸿利
交易代码 0006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 6月 26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41,539,763.70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
较基准的收益,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在此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
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
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
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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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9年 10月 1日 - 2019年 12月 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6,949,613.25
2.本期利润 9,145,636.3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4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36,099,376.8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03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7% 0.05% 1.31% 0.04% -0.14%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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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 2014年 6月 26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6个月,建
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美芹
鑫元聚鑫
收益增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2016年 8月
5日
- 11年
学历:工商管理、应
用金融硕士研究生。
相关业务资格:证券
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从业经历:1997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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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欣享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全利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鑫
元臻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鑫元
荣利三个
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永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安睿
三年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月至 2001年 9月,任
职于中国人寿保险公
司河南省分公司,
2002年 3月至 2005年
11 月,担任北京麦特
诺亚咨询有限公司项
目部项目主管,2007
年2月至2009年9月、
2011年 2月至 2015年
6月,先后担任泰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
部副经理、理财顾问
部副总监、专户投资
总监等职务,2015 年
6 月加入鑫元基金担
任专户投资经理,
2016年 8月 5日起担
任鑫元聚鑫收益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鑫元半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鸿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7 年 12 月
14 日起担任鑫元欣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 年 10 月 25
日起担任鑫元全利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 1月 25日起担
任鑫元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9年 2月 12日
起担任鑫元荣利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9 年 5
月 17日起担任鑫元永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8月 26日起担任鑫
元安睿三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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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金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
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
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
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鑫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权限及授权管理办法》、《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鑫
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对本基金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
查。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
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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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债券市场开局不利,先是国庆节后中美贸易谈判出现变化,海内外风险偏好明显回
升,之后随着三季度经济数据公布,除了 CPI提前破 3,工业增加值超预期、地产投资韧性不减,
加之之后的市场资金面一度有所收紧叠加 10月底债券指数基金被赎回引发现券抛售,市场情绪极
度悲观,十年国开债收益率上行达 20BP,甚至开始忽略猪肉价格环比涨幅连续回落、工业企业利
润进一步下滑等潜在利好。然而,随着 11月 5日央行超预期地下调 MLF利率 5BP以及之后跟随调
降公开市场逆回购利率,市场情绪快速恢复。进入 12月份,随着摊余成本法债基发行规模屡创新
高,市场进入“买买买”模式,期限利差快速走扩,长端性价比再度凸显。与此同时,信用债以
近乎全程无休的方式走牛了全年,成为年度除转债资产外债券类属资产的最大赢家。
组合操作方面,由于 9月份组合被赎回时我们提前系统性地降低了组合持仓,故在 10月份市
场大幅波动时反而有主动操作的机会,从而在 11月至 12月份的收益率下行过程中组合净值不断
创出新高。
未来,我们将继续密切跟踪海内外经济基本面的变化,结合国内风险偏好的变化及时调整组
合策略,力争为投资者实现更为优异的持有期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3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17%,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841,831,450.00 96.91
其中:债券 841,831,450.00 9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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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71,699.69 0.09
8 其他资产 26,107,815.13 3.01
9 合计 868,710,964.82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640,000.00 0.5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6,804,400.00 9.1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6,804,400.00 9.19
4 企业债券 403,907,050.00 48.3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0,009,000.00 3.59
6 中期票据 326,471,000.00 39.0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41,831,450.00 1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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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01769002
17电科院
MTN001
400,000 40,312,000.00 4.82
2 018061 进出 1911 360,000 36,014,400.00 4.31
3 1480036 14赣开债 800,000 33,000,000.00 3.95
4 101753005
17今世缘
MTN001
300,000 30,858,000.00 3.69
5 010214 01国开 14 300,000 30,786,000.00 3.68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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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1,460.0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1,595,759.53
5 应收申购款 4,500,595.5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107,815.13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12,813,534.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78,996,534.16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50,270,304.46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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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41,539,763.70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
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
持有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91023-20191031 138,398,271.32 38,578,714.58 61,000,000.00 115,976,985.90 18.08%
个
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可能面临以
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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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延缓支付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遇大额赎回费
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净值的较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交易困难
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的其他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
方案。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
存续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信息披露有关条款进行
了修改。同时,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
应更新。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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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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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