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6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14年10月22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清算的公告详见刊登在2015年10月29日《证券日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上的《关于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15年10月30日,由本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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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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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6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4年10月22日正式生效,募集规模为756,603,067.71 份基金份额。
自2014年10月22日至2015年3月26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在2015年3月26日日终,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自动赎回。之后,本基金暂停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自2015年10月29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4、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5)第1693号
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0月29日(基金清算起始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29日(基金清算起始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已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贵公司”)管理层根据附注2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财务报表附注2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已经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附注2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四、编制基础以及对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2对编制基础的说明。贵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是为了对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基金进行财产清算之用,因此财务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报告仅向贵公司出具,供贵公司对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基金进行财产清算以及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薛竞、赵钰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市
2015年11月18日
5、资产负债表
5.1资产负债表2015年10月29日(基金清算起始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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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于基金清算起始日2015年10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0份。
5.2利润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29日(基金清算起始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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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5.3报表附注
5.3.1基金基本情况
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4]868号《关于核准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756,514,824.6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6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0月2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56,603,067.7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8,243.0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最新公布的《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或权证。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基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80%。
根据《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15年第1期运作期到期后暂停基金运作、不接受申购等安排公告》,本基金自2015年第1期运作期到期(2015年3月26日)后暂停运作,并不再接受申购。本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根据《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9日的《关于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5年10月29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5.4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自2015年10月29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故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本基金比较财务报表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5年10月29日(基金清算起始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由于本基金于2015年10月29日(基金清算起始日)仅持有货币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所以按清算基础编制与按持续经营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没有差异。
此外,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5.5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资产负债表日(2015年10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为0份。自资产负债表日(2015年10月29日)后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期间,本基金由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归基金管理人所有。结息后将由基金托管人退还基金管理人,与之前预估数所产生的误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6本清算财务报表于2015年11月27日已经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6、备查文件目录
6.1备查文件目录
6.1.1 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29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1.2 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6.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