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5年1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
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2号)和2015年1月13日《关于易方达增金宝货
币市场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机构部函【2015】106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5年1月20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
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
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
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发生特定情况收取强制赎回费用的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
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或现金
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风险,因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
净值偏离度达到一定程度而导致暂停申购,或者暂停赎回并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本基金法
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等。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
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
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
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5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
日为2020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244.2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李红枫
联系电话:4008818088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2.65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6514%
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65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1010%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5505%
珠海祺荣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87%
珠海祺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205%
珠海祺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09%
珠海聚莱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558%
珠海聚宁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96%
珠海聚弘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88%
总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
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
总经理(主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
外投资部主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
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
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易方
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泽群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粤财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办公室主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广
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税务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高级审计员,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联席总裁,深圳市盈峰环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广东顺德盈峰互联网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神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
事,西安高新盈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戚思胤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
关系管理业务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资本运营部副部长、团委副书记、资本运营部部长、董事
会办公室(法务中心)主任,(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复星旅游文化集团(开曼)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汇招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董事。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教授,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玉山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新广州知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监事,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庄伟燕女士,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干部,广东鸿鼎律师事务所
主任,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刘发宏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天津商学院团总支书记兼政治辅导员、
人事处干部,海南省三亚国际奥林匹克射击娱乐中心会计主管,三英(珠海)纺织有限公司
财务主管,珠海市饼业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审计部长,珠海市国弘财务顾问有限公司项
目经理,珠海市迪威有限公司会计师,珠海市卡都九洲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珠海格力集
团(派驻下属企业)财务总监,珠海市国资委(派驻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珠海港置业开发
有限公司总经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
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办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董事。
董志钢先生,法学学士,监事。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法律事务部科员、脱钩办
法律事务室副经理、中农信托管办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处置办处置业
务部经理,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
事长,广州广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东粤财
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
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党群工作部联席总经理。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助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邓志盛先生,经济学研究生,监事。曾任广东证监会信息部部长,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
办机构二处处长,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行政总监、党群工作部总经理。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登记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南方
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
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
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
都营业部研发部副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
理、南京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
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马骏先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营业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
理、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易
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负责人、证券
交易负责人员(RO)、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固定
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产品审批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员、投资管理部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
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
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易
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
业务部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
理主任、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高松凡先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招商银行总行人
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老保险
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关秀霞女士,工商管理硕士、金融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国银行(香
港)有限公司分析员,Daniel Dennis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
师、美国共同基金业务风险经理、亚洲区(除日本外)机构服务主管、亚洲区(除日本外)
副总裁、大中华地区董事总经理、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中国区行长。现任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陈荣女士,经济学博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
究处科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
核算部总经理、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中心主任。现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汪兰英女士,工学学士、法学学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风险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
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项目评审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
管理人员、指数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多资产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张坤先生,理学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
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
理人员、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陈丽园女士,管理学硕士、法律硕士,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察部监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助理、监察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监察与合规
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合规内审部总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经理
梁莹女士,经济学硕士、金融学硕士。曾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销售交易部交易
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交易员、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2014年9月24日至2019年5月27日)、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4年9月24日起任职)、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1
月20日起任职)、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3月17日起任职)、
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3月17日起任职)、易方达龙宝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3月17日起任职)、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年6月19日起任职)、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
年7月11日起任职)、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8月8日起任
职)、易方达安悦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2月5日起任职)、易方
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易理财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易瓅女士,理学硕士。曾任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高级债券交易员、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安悦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马骏先生、胡剑先生、张清华先生、王晓晨
女士、袁方女士、刘朝阳女士、祁广东先生。
马骏先生,同上。
胡剑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人、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景添利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智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
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岁丰添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盛3个月定期
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中债3-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清华先生,物理学硕士。曾任晨星资讯(深圳)有限公司数量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
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景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
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和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鑫转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鑫转增
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晓晨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员、债券
交易主管、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3-5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新
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富财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恒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
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
(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
袁方女士,工学硕士。曾任中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
监,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年金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执行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机构投资部总经理、
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年金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经理。
刘朝阳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债券交易员、
宏观策略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金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
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天天理财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安悦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祁广东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申银万国证券固定收益总部助理分析师、交易员、助理
投资经理,申银万国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QDII)基金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
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主管、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邓凯
电话:0571-88261570
传真:0571-88268688
成立时间:1993年04月1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718,696,778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3】1519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本
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王峰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王峰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8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王程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 浙商银行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沈崟杰
联系电话:0571- 88261822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传真:0571-87659954
网址:www.czbank.com
(2) 江苏银行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展海军
联系电话:025-58587039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传真:025-58587820
网址:www.jsbchina.cn
(3) 九台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504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蔚山路2559号
法定代表人:高兵
联系人:曲凌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888-0-2
网址:http://www.jtnsh.com
(4) 肯特瑞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娄云
联系电话:010-89189291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http://fund.jd.com/
(5) 苏宁基金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冯鹏鹏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2796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焕志
联系人:徐建军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AlbertKongPing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熊姝英
联系人:许建辉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的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周祎
联系人:周祎
四、基金的名称
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
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
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
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在不改变基金
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投资,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
审议,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基金资产组合进行积极管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
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
征,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银行存款及同业存单投资策略
银行存款及同业存单是本基金重要的投资对象。对于银行存款及同业存单的投资,本基
金根据宏观经济指标分析债券类资产和银行存款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制定和调整银行存款及
同业存单投资比例、存款期限等。
2、利率品种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利率品种的投资,是在对国内、国外经济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基础上,结合利
率期限结构变化趋势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据此确定组合的平均久期。在确定组合平均
久期后,本基金对债券的期限结构进行分析,选择合适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在合理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组合的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
3、信用品种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从市场上公开发行的信用债券中筛选
投资备选券,形成信用债券投资备选库。从信用债券投资备选库中,本基金管理人结合本基
金的投资与配置需要,通过分析比较到期收益率、剩余期限、流动性等特征,挑选适当的信
用债券进行投资。
对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在基金管理人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中,对可选的证券
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行筛选,综合考虑和分析发行主体的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
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债券收益率等要素,确定投资决策。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
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
并适当控制债券投资组合整体的久期,保证本基金的流动性。为防范大额赎回可能引发的流
动性风险,本基金将尽量选择可回售给发行方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投资;同时,紧
急情况下,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还应当启用风险准备金防范流动性风
险。
4、债券回购投资策略
在组合进行债券回购投资操作时,基金管理人将根究资金面走势等因素,选择回购的品
种和期限。
5、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衍生产品等其他金融工具的动向。当监管机构允许基金参与其他金融
工具的投资,本基金将按照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根据对该金融工具的研究,制定符合本基
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
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653,597,542.28 37.32
其中:债券 635,597,542.28 36.29
资产支持证券 18,000,000.00 1.03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83,871,214.81 39.0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03,972,234.29 23.07
4 其他资产 9,864,584.55 0.56
5 合计 1,751,305,575.93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3.1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66,901,466.55 18.01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
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9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7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49.78 18.01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20.1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24.8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0.6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22.0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17.48 18.01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9,991,287.61 0.6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0,093,857.74 5.4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0,093,857.74 5.4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0,069,235.20 5.40
6 中期票据 20,715,006.87 1.40
7 同业存单 444,728,154.86 30.00
8 其他 - -
9 合计 635,597,542.28 42.88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1903103 19农业银行CD103 1,000,000 99,614,816.08 6.72
2 111907079 19招商银行CD079 1,000,000 99,589,343.94 6.72
3 111903111 19农业银行CD111 1,000,000 98,540,729.38 6.65
4 111917028 19光大银行CD028 500,000 49,787,634.77 3.36
5 112006020 20交通银行CD020 500,000 48,610,806.77 3.28
6 112006029 20交通银行CD029 500,000 48,584,823.92 3.28
7 150213 15国开13 400,000 40,094,675.70 2.70
8 190206 19国开06 400,000 39,999,182.04 2.70
9 101800270 18津城建 200,000 20,715,006.87 1.40
MTN007
10 042000065 20兖矿(疫情防控债)CP001 200,000 20,026,911.94 1.35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2039%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991%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1416%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9732 永熙优06 180,000 18,000,000.00 1.21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基金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
成本,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每日计提收益;
2)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
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2)19农业银行CD103(代码:111903103)、19农业银行CD111(代码:111903111)
是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9年5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
管局针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部分信用卡资金违规用于非消费领域的违法违规
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19年7月25日,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针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的如下违法
违规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5月至2018年6
月在办理部分客户信用卡业务时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的违法违规事实。2020年1月
19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
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违法违规事实,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3
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作
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可回溯基础管理不到位、部分可
回溯视频质检结果未反馈给保险公司、可回溯资料不符合监管规定。
20交通银行CD020(代码:112006020)、20交通银行CD029(代码:112006029)是易
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9年7月2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监管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的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6月至10月期间在办理部分客户
信用卡业务时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2019年12月2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1、授
信审批不审慎;2、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
19招商银行CD079(代码:111907079)是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
券。2019年7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针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信用卡中心在为部分客户办理信用卡业务时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的行为,对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19光大银行CD028(代码:111917028)是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
券。2019年12月2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
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罚款18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1、授信审批不审慎;2、为还款来
源不清晰的项目办理业务;3、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2020年2月10日,
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罚款1820万元”的
行政处罚决定: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
录;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本基金投资19农业银行CD103、19农业银行CD111、20交通银行CD020、20交通银行
CD029、19招商银行CD079、19光大银行CD028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19农业银行CD103、19农业银行CD111、20交通银行CD020、20交通银行CD029、
19招商银行CD079、19光大银行CD028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
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2,509.61
3 应收利息 7,167,003.13
4 应收申购款 2,674,681.81
5 其他应收款 390.00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9,864,584.55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4.0030% 0.0030% 1.3059% 0.0000% 2.6971% 0.0030%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3.0634% 0.0024% 1.3819% 0.0000% 1.6815% 0.0024%
12月31日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4.0411% 0.0011% 1.3781% 0.0000% 2.6630% 0.0011%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9256% 0.0016% 1.3781% 0.0000% 2.5475% 0.0016%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6969% 0.0011% 1.3781% 0.0000% 1.3188% 0.001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9.0241% 0.0025% 7.0110% 0.0000% 12.0131% 0.0025%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代收,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专门用于本
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
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二)与基金销售相关的费用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2.强制赎回费用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基金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
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指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
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
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1)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
(2)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且本基金投
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3、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其中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
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
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
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
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
优惠活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20
年1月3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4. 在“九、基金的转换”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 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
7. 在“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8. 在“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9.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