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融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融融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中
融融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中融融安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而来。
中融融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5年1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准予中融融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63号)的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2月12日生效,自该日
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中融融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于2017年2月13日到
期。按照《中融融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保本周
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中融融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中融融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
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编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中融融安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及其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
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带来的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担保风险、本基金到
期期间操作所特有的风险和未知价风险和其他风险等。如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
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
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
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
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
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次为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对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的更新,主要对招募说明书的“重要提示、绪言、基金管
理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侧袋机制、风险揭示、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其他应披露事项”的内容进行
了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4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52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4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64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74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76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77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8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8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87
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 94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97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05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5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1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3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44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145
第一部分 绪言
《中融融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融融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中融融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
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融融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中融融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融融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融融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1.《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融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中融融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日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0.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2.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3.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4.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5.《业务规则》:指《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8.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0.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1.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43.元:指人民币元
44.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4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0.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51.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的资产
5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3.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融融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2、3203B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7层1701号01室
法定代表人 王瑶
总裁 黄震
成立日期 2013年5月31日
注册资本 7.5亿元
股权结构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51%,上海融晟投资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9%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010)56517000
传真 (010)56517001
联系人 肖佳琦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
王瑶女士,董事长,法学硕士。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机构监管部、
人事教育部等部门。2013年5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督察长、
总经理,自2015年2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黄言先生,副董事长,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计划部债券
发行处处长、资金部债券发行处处长、资金部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0年
1月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20年2月起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常务副总裁。
张东先生,董事,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哈尔滨铁路局、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
资有限公司、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江海证券经
纪有限公司,现任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黄震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曾任辽宁东方证券公司投资总部投资经理、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部高级投资经理、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总部总经
理。2015年5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董事总经理、副总裁、常务副
总裁等,自2019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总裁。
陈丽华女士,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曾在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
院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信息系教授、博士生
导师。
吴维库先生,独立董事,机械学博士。曾任职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
管理系,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领导力与组织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盛松成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系教授、博士
生导师、金融系副主任,财务金融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所长,中
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
部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
现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
卓越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2017
年5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职于法律合规部。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王瑶女士,董事长,法学硕士。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机构监管部、
人事教育部等部门。2013年5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督察长、
总经理,自2015年2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黄震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曾任辽宁东方证券公司投资总部投资经理、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部高级投资经理、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总部总经
理。2015年5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董事总经理、副总裁、常务副
总裁等,自2019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总裁。
黄言先生,常务副总裁,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计划部债
券发行处处长、资金部债券发行处处长、资金部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0年
1月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20年2月起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常
务副总裁。
曹健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注册税务师。曾任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证券部财务负责人、天元证券公司财务负责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财务负
责人。2013年5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首席财务官、副总裁、
督察长等,自2020年9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马荣荣女士,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财富管理部高级经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财富管理部区域
总监、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金融市场部副经理、经理、资产管理
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8年7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总裁
助理等,自2019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田刚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曾任恒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
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证券研究部资深
高级研究员、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歌斐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全委投资业务董事总经理。2016年6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总裁助理等,自2020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罗杰先生,副总裁,物理学硕士。曾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机构
业务部产品设计、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投资经理、中国出口
信用保险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
资经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渤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固定收益总监。
2017年6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总裁助理等,自2020年11月起至今
任公司副总裁。
周妹云女士,督察长,企业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2016年6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董事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等,自2020年9月起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黎峰先生,首席信息官,工程学硕士。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
部信息技术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信息技术经理。2013年11月
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董事总经理等,自2019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首
席信息官。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冯琪女士,中国国籍,毕业于香港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硕士学位,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年限8年。2012年6月至2016年4月在泰康资产管
理(香港)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任研究员职位;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在
溪源资本有限公司投资部任基金经理助理职位。2018年1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本基金(2020年5月起至今)、中融
沪港深大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1月起至今)、
中融融安二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5月起至今)、中融高股息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6月起至今)、中融医疗健康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20年8月起至今)、中融品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6
月起至今)的基金经理。
陈荔女士,中国国籍,毕业于罗彻斯特大学金融学专业,研究生、硕士学历,
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任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研究总部助理研究员;2016年5月加入中融基金,现任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现任本基金(2020年8月起至今)、中融鑫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8月起至今)、中融鑫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8月
起至今)、中融鑫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8月起至今)、中
融融安二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8月起至今)、中融沪港深大
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9月起至今)、中融新机
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11月起至今)的基金经理。
王可汗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会计学、金融
学专业,研究生、硕士学历,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2016年4月加入中融基金,
现任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本基金(2021年3月起至今)、中融融安二号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3月起至今)、中融鑫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3月起至今)、中融鑫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3月起至今)、中融鑫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3月
起至今)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2015年4月至2016年8月 贾志敏先生
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 秦娟女士
2015年2月至2017年2月、2017年9月至2019年5月 王玥女士
2017年2月至2019年4月 沈潼女士
2017年2月至2020年5月 解静女士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
主席:
黄震先生,本公司总裁。
常设委员:
寇文红先生,本公司总裁助理,研究部总经理;赵丹婷女士,风险管理部总
经理。
一般委员:
田刚先生,本公司副总裁、兼任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罗杰先生,本公司副总
裁、兼任固收投资部总经理;赵菲先生,指数投资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