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1410
交易代码
0014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7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1,175,959.4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精选新能源及其相关产业的优秀企业进行投资,为投资者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并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由于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核心投资策略为股票精选策略,同时辅以资产配置策略优化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提升投资组合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长期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率的基金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黄晖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3172666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disclosure@fscinda.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8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3196151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scind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号阿里巴巴大厦T1座第8层和第9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7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7,402,283.82
-1,594,269.74
19,132,516.59
本期利润
21,536,746.53
-5,459,622.61
22,076,833.8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291
-0.0778
0.115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9.27%
-5.91%
13.4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716
0.0673
0.133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51,601,149.06
55,353,262.48
95,132,071.3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86
1.067
1.134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及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99%
1.24%
4.33%
0.68%
-9.32%
0.56%
过去六个月
17.84%
1.22%
8.47%
0.59%
9.37%
0.63%
过去一年
39.27%
1.16%
18.42%
0.54%
20.85%
0.6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8.60%
1.46%
6.63%
1.18%
41.97%
0.28%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基金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85%、15%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每日连乘的计算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沪深300指数的发布和调整由中证指数公司完成,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公正性与权威性,可以较好地衡量本基金股票和债券投资的业绩。指数的详细编制规则敬请参见中证指数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csindex.com.cn
http://www.sse.com.cn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31日生效,2015年8月25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新能源产业主题相关的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等)资产、现金、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从2015年7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5日,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澳洲联邦银行全资附属公司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国内首家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也是澳洲在中国合资设立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2015年5月22日,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与康联首域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设有分公司。公司中方股东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4%,外方股东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6%。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执行监事。董事会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并由各委员会包括经营管理委员会、投资审议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产品审议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协助其议事决策。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设立了公募投资总部、专户理财部、市场销售总部、产品创新部、运营管理总部、行政人事部、财务会计部、监察稽核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各部门分工协作,职责明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十七只基金,包括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达澳银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健康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志新先生以参加现场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现场董事会会议、进行现场考察及约谈管理层、通讯表决董事会决议、审阅公司重要报告和提交工作报告等方式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累计履职时间10个工作日;独立董事刘颂兴先生以参加现场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现场董事会会议、进行现场考察及约谈管理层、通讯表决董事会决议、审阅公司重要报告和提交工作报告等方式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累计履职时间8个工作日;独立董事刘治海先生以现场考察、参加现场董事会会议、现场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通讯表决董事会决议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决议、审阅公司重要报告和提交工作报告等方式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累计履职时间7个工作日。
报告期内,公司及基金运作未发生重大利益冲突事件,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冯明远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10月19日
-
7年
浙江大学工学硕士。2010年9月,任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2014年1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公司,任研究咨询部研究员,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基金及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19日起至今)、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27日起至今)。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任职或离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实施办法》在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监控等环节建立了严谨的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严谨的公平交易机制,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贯彻,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进行公平交易分析,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等进行分析,形成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若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利用数据统计和重点审查价差原因相结合的方法,对连续四个季度内、不同时间窗口(日内、3日内、5日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进行了审核和监控,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投资组合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形。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本公司所管理的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的同日反向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四季度以来,A股市场新兴产业板块经历了大幅下跌。本基金净值出现了较大的波动。在2018年的基金配置上,先进制造业作为重点投资领域,挖掘阿尔法是基金管理人的一贯目标。同时,我们亦看好宏观经济的复苏,我们在2017年已经配置了部分周期类行业,随着经济复苏的持续,我们将继续持有周期类资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86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486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9.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4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新能源车领域,动力锂电池的补贴下降趋势明显,而在补贴下滑的趋势下,当前电动车的成本对于消费者来说缺乏吸引力。2018年我们预计行业内的竞争加剧,电池、供应链厂商的淘汰加剧。
但我们观察到锂电池在3C领域迎来了投资机会。
在行业空间方面,传统的手机、笔记本的电池容量在不断提升,我们相信双电芯、异形电芯的普及率会大幅提升,这将稳步提升市场空间;另一方面,智能家居,如扫地机器人、电动牙刷、智能音响等产品也延伸了锂电池的应用领域。
3C电芯竞争格局相对有序。作为一个发展几十年的‘传统产业’,3C用电芯格局稳定,ATL、三星、LG、murata(sony)占据全球领先地位,国内光宇、力神占据第二梯队。
随着板块整体估值随着动力电池下跌降低之后,3C电芯产业链具有更好的性价比。
电子信息领域,随着每年末苹果及国产手机的砍单新闻,电子股都会加大波动。智能3C产品产业链,作为一个稳定的消费类行业,其整体市场空间并不会大幅波动。我们认为年底的股价大幅波动是对全年股价过度上涨的修复,对于成长空间大,竞争实力强的企业,回调是好的买入机会。
通信类股票在最近的一个季度也经历了大幅波动,作为强周期型行业,行业内公司业绩随着运营商资本开支而变化。我们看好2018-2020年传输类设备的资本开支前景,5G商用前,传输网的建设将走在前面。
制造业复苏是我们依然看好的一个大方向。在我们重点跟踪的煤炭钢铁领域,动力煤价格在1月份看到了强劲的上涨,电厂发电量也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强劲增长。钢铁的价格在年末有所回落,但当前价格钢厂仍有丰厚利润,我们依旧看好2018年整体经济的复苏,以当前价格计算,煤炭、钢铁股的估值水平依然偏低,随着分红比例的不断提升,我们看好黑色系板块的估值、盈利双升。
制造业复苏对于科技类公司业绩亦有显著提振。如我们观察到不少制造业信息化类公司的订单已创历史新高。生产线智能化、自动化是制造类企业未来转型升级的关键手段,其中的关键零部件如电机、电控等需求亦将迎来景气度回升。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专项的估值小组,主要职责是决策制定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小组成员具有估值核算、投资研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经验。本小组设立基金估值小组负责人一名,由分管基金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基金估值小组成员若干名,由公募投资总部、专户理财部、基金运营部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专人并经经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其中基金运营部负责组织小组工作的开展。
4.7.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对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可以提出建议,但不参与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工作。估值政策和程序、估值调整等与基金估值有关的业务,由基金估值小组采用集体决策方式决定。
4.7.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4 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未签订任何有关本基金估值业务的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的规定,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137,926,988.92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以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45,760,243.91
4,163,217.98
结算备付金
1,014,531.84
229,717.67
存出保证金
159,781.33
40,201.3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12,501,935.07
51,338,666.12
其中:股票投资
511,600,074.50
51,338,666.1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01,860.57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119,039.56
-
应收利息
7.4.7.5
8,520.94
1,098.6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64,753.75
595.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561,228,806.40
55,773,496.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669,657.55
4.78
应付赎回款
4,135,965.96
57,225.54
应付管理人报酬
717,688.42
70,652.49
应付托管费
119,614.74
11,775.4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717,985.46
130,470.2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66,745.21
150,105.92
负债合计
9,627,657.34
420,234.3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371,175,959.42
51,860,777.68
未分配利润
7.4.7.10
180,425,189.64
3,492,484.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1,601,149.06
55,353,262.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61,228,806.40
55,773,496.87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基金份额净值1.486元,基金份额总额371,175,959.42份 。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8,158,847.47
-2,550,409.66
1.利息收入
178,395.08
76,901.7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78,033.06
76,901.77
债券利息收入
362.02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0,946,834.61
1,049,304.8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29,428,675.68
426,741.1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20,457.29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1,497,701.64
622,563.7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5,865,537.29
-3,865,352.8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2,899,155.07
188,736.56
减:二、费用
6,622,100.94
2,909,212.95
1.管理人报酬
7.4.10.2
3,570,184.95
1,049,771.17
2.托管费
7.4.10.2
595,030.88
174,961.89
3.销售服务费
7.4.10.2
-
-
4.交易费用
7.4.7.18
2,271,592.51
1,412,807.52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7.4.7.19
185,292.60
271,672.3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1,536,746.53
-5,459,622.6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536,746.53
-5,459,622.6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1,860,777.68
3,492,484.80
55,353,262.4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1,536,746.53
21,536,746.5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19,315,181.74
155,395,958.31
474,711,140.0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05,969,229.52
332,988,787.28
1,038,958,016.80
2.基金赎回款
-386,654,047.78
-177,592,828.97
-564,246,876.7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71,175,959.42
180,425,189.64
551,601,149.0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3,909,261.14
11,222,810.23
95,132,0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