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681
交易代码
0016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21日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3,585,567.3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主要投资于价值相对低估且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中小市值股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值和收益,在合理风险限度内,力争持续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以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为基础,采取积极的股票投资策略和稳健的债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60%×中证500指数收益率+4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齐岩
郭明
联系电话
010-687796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qiyan@nc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8866
95588
传真
010-68779528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nc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12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907,590.96
-15,964,737.96
-551,508.15
本期利润
19,098,103.33
-18,464,159.04
-1,000,662.8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71
-0.0420
-0.002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9.51%
-4.11%
-0.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33
-0.0430
0.000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81,875,370.64
329,804,820.43
493,978,683.1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8
0.957
0.99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13%
1.01%
-3.72%
0.59%
14.85%
0.42%
过去六个月
12.69%
0.91%
0.50%
0.57%
12.19%
0.34%
过去一年
9.51%
0.92%
-1.60%
0.56%
11.11%
0.3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80%
1.12%
-12.44%
0.90%
17.24%
0.22%
注:1、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1基金合同生效。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60%×中证500指数收益率+4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3、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
2、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至2017年12月31日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于2004年12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为重庆市,是我国西部首家基金管理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着四十五只开放式基金,即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华增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恒稳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华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高端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新华华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会忠
本基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副总监、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12-21
-
10
经济学硕士,历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策略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公司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根据公司制度,严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资总监、督察长、金融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平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4个季度的日内、3日内以及5日内股票和债券交易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及相应情景分析表明:债券同向交易频率偏低;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较高的因素主要是受到市场因素影响造成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大或者是组合经理个人对交易时机的判断,即成交价格的日内变化较大以及投资组合的成交时间不一致而导致个别组合间的交易价差较大,结合通过对平均溢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不允许同日反向交易行为的发生,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市场两极分化严重,以食品饮料、家电为代表的白马股大幅上涨,而以计算机、传媒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下跌较多。本基金上半年业绩表现不理想,而下半年转变了思路,抓住了白马股八月份后的上涨行情,业绩开始稳步好转。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51%,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1.6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我们认为宏观经济稳中向好、股票市场将较为平稳,但结构分化很可能依旧较大。寻求业绩增长确定性高,且和估值匹配的股票仍将是市场主线。我们将优选那些质地好、有业绩、估值低、安全边际较高的股票进行配置。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4.6.1.1 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基金会计、投资管理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人员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① 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② 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③ 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④ 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运作保障部负责人是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在基金会计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2/3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4.6.1.2 基金会计的职责分工
基金会计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基金会计和公司投资管理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会计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会计职责:
① 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② 每日证券估值;
③ 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④ 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⑤ 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⑥ 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⑦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会计认为必要,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4.6.1.3 投资管理部的职责分工
① 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讯;
② 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④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4.6.1.4 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① 对基金会计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② 通知基金会计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4.6.1.5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① 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② 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③ 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④ 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格的风险;
⑤ 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⑥ 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
2018年3月16日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张伟 胡慰签字出具了瑞华审字[2018]0136005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9,888,574.21
18,644,655.69
结算备付金
21,948.12
111,499.88
存出保证金
61,846.20
130,806.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2,512,175.33
307,294,242.13
其中:股票投资
172,512,175.33
307,294,242.1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827,509.19
5,062,538.32
应收利息
2,207.12
3,854.7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1,576.84
10,320.5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84,325,837.01
331,257,917.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570,461.29
103,353.0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7,445.11
428,118.84
应付托管费
39,574.20
71,353.1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42,985.02
590,225.52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60,000.75
260,046.84
负债合计
2,450,466.37
1,453,097.43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73,585,567.34
344,633,483.04
未分配利润
8,289,803.30
-14,828,662.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1,875,370.64
329,804,820.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4,325,837.01
331,257,917.86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48元,基金份额总额173,585,567.34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5,718,321.68
-9,092,607.53
1.利息收入
155,777.37
1,629,796.9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55,777.37
823,945.73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805,851.2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472,155.45
-8,371,636.2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057,912.22
-9,343,594.2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585,756.77
971,957.9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9,005,694.29
-2,499,421.0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9,005.47
148,652.84
减:二、费用
6,620,218.35
9,371,551.51
1.管理人报酬
4,042,850.10
6,158,056.29
2.托管费
673,808.36
1,026,342.62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427,685.91
1,722,008.4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475,873.98
465,144.1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098,103.33
-18,464,159.0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098,103.33
-18,464,159.0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44,633,483.04
-14,828,662.61
329,804,820.4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9,098,103.33
19,098,103.3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71,047,915.70
4,020,362.58
-167,027,553.1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585,943.17
-365,268.95
5,220,674.22
2.基金赎回款
-176,633,858.87
4,385,631.53
-172,248,227.3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3,585,567.34
8,289,803.30
181,875,370.6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94,979,346.03
-1,000,662.84
493,978,683.1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8,464,159.04
-18,464,159.0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50,345,862.99
4,636,159.27
-145,709,703.7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860,603.29
-858,876.86
12,001,726.43
2.基金赎回款
-163,206,466.28
5,495,036.13
-157,711,430.1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44,633,483.04
-14,828,662.61
329,804,820.4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陈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宗友,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端骞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493号文《关于准予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起募集的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不限定。于2015年11月20日通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发行期限: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17日。首次募集资金总额494,979,346.03元, 其中募集资金产生利息87,737.90 元,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验字[2015] 0136002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5年12月21日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不限定,本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股票的投资比例为0-95%,中小企业私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2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或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