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1年03月16日
重要提示
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
年2月16日《关于核准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92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21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
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
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
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
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
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
说明书。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3月16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
日为2020年12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16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
目录
§1 绪言............................................................................................................................................. 4
§2 释义............................................................................................................................................. 5
§3 基金管理人 ............................................................................................................................... 11
§4 基金托管人 ............................................................................................................................... 22
§5 相关服务机构 ........................................................................................................................... 26
§6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53
§7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54
§8 基金的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和解冻 ........................................................................... 64
§9 基金的投资 ............................................................................................................................... 65
§10 基金的业绩 ............................................................................................................................. 79
§11 基金的财产 ............................................................................................................................. 81
§12 基金资产的估值 ..................................................................................................................... 83
§13 基金的收益分配 ..................................................................................................................... 89
§14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91
§15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4
§16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5
§17 侧袋机制 ............................................................................................................................... 101
§18 风险揭示与管理 ................................................................................................................... 103
§19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7
§20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0
§21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9
§22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3
§23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5
§24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48
§25 备查文件 ............................................................................................................................... 149
§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中国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流动性风险规定》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指《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
《基金合同》
任何修订和补充
指《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
公开披露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
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
招募说明书
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
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
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
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
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指《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
托管协议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份额发售公告 指《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
银行保险监管机构
构
基金管理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
投资者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
基金代销机构
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
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
《基金合同》当事人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个人投资者
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
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
他资产管理机构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投资者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的总称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生效日 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获得中国
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
发售
行为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
申购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
赎回 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
巨额赎回
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
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具体包括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及可分
离转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中央银行票据
产业债
及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
具,但不包括城投债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
基金账户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
交易账户
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
转托管
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转换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
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
方式
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益、证券
基金收益
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
基金资产总值
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
基金份额净值
数的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
基金资产估值
过程
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
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
货币市场工具 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
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
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指定媒介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
销售服务费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本基金根据基金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
基金份额分类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
布基金份额净值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专门账
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
侧袋机制 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
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
特定资产
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3 基金管理人
3.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1亿元
法定代表人:刘辉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
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十三亿一
千万元(RMB1,310,000,000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2002年12月,公司由招商证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成
立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一亿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0%,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
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10%。
2005年4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
民币一亿元增加至人民币一亿六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受让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持
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
让招商证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同时,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
币一亿六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2013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11.7%股权转让
给招商证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全部股权的
55%,招商证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2017年12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报备中国证监会,公司股东招商银行和招商
证券按原有股权比例向公司同比例增资人民币十一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十三亿一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招商银行始终坚持“因
您而变”的经营服务理念,已成长为中国境内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商业银行之一。2002年4
月9日,招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9月22日,招商
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
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17日,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代码600999);2016年10月7日,招商证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6099)。
公司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为使命,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核
心价值观,努力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3.2 主要人员情况
3.2.1 董事会成员
刘辉女士,经济学硕士。1995年4月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3年任
招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13年至2015年任招商银行市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至2017年任招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招商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12
月起任招商银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招商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4月起任
招商银行行长助理兼招商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同时兼任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金旭女士,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
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月在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
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
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4月起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7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长,2020年11月起兼任领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凯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8月至1993年11月先后在蛇口工业区商业服务公
司和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工作。1993年12月起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证
券营业部交易员、市场拓展部副主任、经理助理、负责人,深圳分公司总经理,渠道管理
部总经理,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负责人。2019年5月起兼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王小青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1992年7月至1994年9月在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
海安支行工作。1997年7月至1998年5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1998
年5月至2004年4月在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工作。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在天一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5年4月至2007年8月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
部副总经理兼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组合管理部总经理。2007年8
月至2020年3月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党委委员、党委副书
记,投委会主任委员等职。2020年3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总经理。
何玉慧女士,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National Trust
Company和Ernst&Young,1995年4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9月退休前系
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合伙人。目前兼任泰
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丰前海证券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南顺(香港)
集团的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及审裁处的成员和香港会计师公
会纪律评判小组成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思宁女士,博士研究生。1989年8月至1992年11月历任中国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系
助教、讲师。1992年11月至2012年6月历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处长、处长、副主
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正局级副主任,中国证监会创业板部主任。2012
年6月至2014年6月任上海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2014年6月至2017年4月历任中国
证监会创新部主任、打非局局长。2017年5月起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邹胜先生,管理学硕士。1992年12月至1996年12月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历任电
脑工程部经理、系统运行部经理。1996年12月至2017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历任系统
运行部副总监、武汉中心主任、创业板存管结算部副总监、电脑工程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其中2013年4月至2017年2月兼任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3
月起任深圳华锐金融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深圳华锐金融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下属公司上海华锐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锐分布式(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锐
分布式技术(长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华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火纹区块链
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同时兼任深圳协和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
圳丰和技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平和技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
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泰和技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深圳市金融科技
协会联席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3.2.2 监事会成员
周语菡女士,硕士研究生,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及加州州立大学索诺玛分校。自
2008年3月至2014年9月以及自2002年3月至2005年9月任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自2008年2月至2014年5月以及自2002年2月至2005年7月任招商局中国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7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彭家文先生,中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学专业本科,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
2001年9月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招商银行计划资金部经理、高级经理,计划
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起任零售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
年6月起任招商银行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副总裁。2016年2月起任招商银行零售金融
总部副总裁兼招商银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2017年3月起任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行长。2018
年1月起任招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士,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历
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
后先后历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