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7日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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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原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0月24日转型为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23日止,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89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0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361,805.7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89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1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0,915,762.4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灵活运用多种绝对收益策略,对冲各类系统性风险,力争为投资者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以市场中性投资策略为主以其他多种Alpha策略为辅构建多策略组合的多种绝对收益策略,通过利用股指期货和其他多种衍生品工具剥离系统性风险,力争实现稳定的绝对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特殊的混合型基金,通过采用多种绝对收益策略剥离市场系统性风险,因此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较小。而相对其业绩比较基准,由于绝对收益策略投资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灵活运用多种绝对收益策略,对冲各类系统性风险,力争为投资者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以市场中性投资策略为主以其他多种Alpha策略为辅构建多策略组合的多种绝对收益策略,通过利用股指期货和其他多种衍生品工具剥离系统性风险,力争实现稳定的绝对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特殊的混合型基金,通过采用多种绝对收益策略剥离市场系统性风险,因此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较小。而相对其业绩比较基准,由于绝对收益策略投资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袁静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66577513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irm@mfcteda.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
95566
传真
010-66577666
010-6659494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mfcted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601,491.73
本期利润
-27,038.2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0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1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11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5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569,562.9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65
- 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11月30日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等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财务报表(转型后)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23日
2017年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65,405.50
-1,681,603.99
-163,453.94
本期利润
-3,703,658.57
8,067,848.63
-6,307,530.1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42
0.0461
-0.016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66%
4.07%
-1.8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10月23日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44
-0.0128
-0.015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8,819,789.99
91,057,420.27
235,105,104.4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66
1.024
0.984
- 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10月23日
2017年末
2016年末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等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期财务报表(转型前)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23日(基金转型前最后运作日)。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10.24-2018.11.30
-0.10%
0.06%
0.36%
0.01%
-0.46%
0.05%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转型日为2018年10月24日,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11月30日。2018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③
②-④
2018.10.1-2018.10.23
-0.21%
0.12%
0.22%
0.02%
-0.43%
0.10%
2018.7.1-2018.10.23
-2.82%
0.17%
1.09%
0.01%
-3.91%
0.16%
2018.1.1-2018.10.23
-5.66%
0.21%
2.83%
0.01%
-8.49%
0.20%
2016.1.1-2018.10.23
-3.59%
0.21%
10.16%
0.01%
-13.75%
0.2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40%
0.20%
10.63%
0.01%
-14.03%
0.19%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1月17日,2015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于2018年10月24日转型,2018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23日。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选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在内的五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持续增值。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欣
本基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2018年10月24日
2018年11月30日
11
清华大学理学硕士,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12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7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产品与金融工程部高级研究员、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现担任金融工程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具备11年基金从业经验,11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杨超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10月24日
2018年11月30日
8
英国南威尔士大学数学与金融计算硕士;2010年5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金融工程等工作,历任投资管理部助理研究员、初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2014年6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基金经理。具备8年基金从业经验,8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欣
本基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2015年11月17日
2018年10月23日
11
清华大学理学硕士,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12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7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产品与金融工程部高级研究员、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现担任金融工程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具备11年基金从业经验,11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杨超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11月20日
2018年10月23日
8
英国南威尔士大学数学与金融计算硕士;2010年5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金融工程等工作,历任投资管理部助理研究员、初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2014年6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基金经理。具备8年基金从业经验,8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经公司管理层审核签署后存档备查。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事后从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同日反向交易、不同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溢价率和风格相似的基金的业绩等方面,对报告期内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本报告期内,交易指令多为指令下达人管理的多只资产组合同时下发,未发现明显的非公平交易指令;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场外交易的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场内交易的溢价率在剔除交易时间差异、交易数量悬殊、市场波动剧烈等因素后,处于正常范围之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业绩由于投资策略、管理风格、业绩基准等方面的因素而有所不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现利益输送或不公平对待不同组合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对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整体分析评估,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如发现疑似异常交易情况,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该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异常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全年,A股整体呈现出震荡下行趋势,主要市场指数跌幅约20%-30%。具体从风格上看,代表大盘蓝筹股票的上证50指数、沪深300指数和代表高股息率的中证红利指数下跌较少,代表中小盘的中证1000指数下跌较多;分行业看,金融、消费等行业较为抗跌。纵观2018年,A股的下跌是从估值适中位置下跌至估值较低的位置,反映出整体投资者对经济的悲观预期。在风格上,市场整体上延续了2017年的格局,即具有市场龙头地位,盈利质量较好的龙头公司下跌较少;而为数众多的,盈利能力平平的中小公司下跌较多。在此之中,股权质押比例较高、财务压力较大、商誉减值压力较大的公司成为金融压缩大环境下的重点问题领域。我们认为2018年的市场风格形成是2017年的延续,背后的主要原因是监管环境自2017年以来的持续转变,一方面严厉打击非法资本运作,另一方面鼓励外资等长期投资者进入A股市场,从而在运行环境和资金结构两个层面对A股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外部环境上,受中美贸易战影响的部分涉及大量进出口的行业,尤其是与海外有广泛技术合作的电子等行业下跌较多,成为整体市场风格大背景外的另一主要变量。
本基金在操作中,采用完全对冲的方式,多头股票为基于沪深300、中证500指数的风格中性指数增强组合,空头为对应同等头寸的沪深300、中证500股指期货。在指数增强方面,采用量化风险模型严格控制跟踪误差及成分股权重,控制行业与风格暴露等其他风险属性,持仓严格控制个股相对权重。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从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30日出现连续超过20个工作日但不满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因已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已于2018年12月1日进入清盘期。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转型后
截至2018年11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65元;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6%。
转型前
截至2018年10月23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66元;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23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6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从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30日出现连续超过20个工作日但不满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因已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已于2018年12月1日进入清盘期。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了如下监察稽核措施: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管理制度,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基金的投资、交易、研发、市场销售、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事前、事中或事后的监督检查。
同时,公司制定了具体严格的投资授权流程与权限;在证券投资交易前由研究部门建立可供投资的基础库并定期进行全面维护更新和适时对个股进行维护更新,通过信息技术建立多级投资交易预警系统,并把禁选股票排除在交易系统之外;设立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引入外方股东在风险控制方面的先进经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指标及流程,监控公司各项业务的运作状况和风险程度;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日常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外部监管部门。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程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低于200人的情形;2、本基金从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30日出现连续超过20个工作日但不满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因已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已于2018年12月1日进入清盘期。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基金名称为: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转型后)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3420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达宏利绝对收益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泰达宏利绝对收益混合基金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述,泰达宏利绝对收益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自2018年12月1日起清算泰达宏利绝对收益混合基金的剩余资产。因此,上述泰达宏利绝对收益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