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1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1920
交易代码
0019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1月3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78,435,736.72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类属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A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920
00192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78,434,968.59份
768.13份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 - 2018年3月31日 )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A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324,609.87
-2.06
2.本期利润
-5,979,812.52
-10.5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24
-0.012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9,974,642.49
792.34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6
1.03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1%
0.25%
0.96%
0.01%
-2.07%
0.24%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24%
0.24%
0.96%
0.01%
-2.20%
0.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5年1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其他指标
无。
管理人报告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成念良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12月11日
-
9年
管理学硕士。曾担任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限公司评级部高级信用分析师,平安大华基金投研部信用研究员、专户业务部投资经理。2015年9月加入本公司,自2015年12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毛从容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11月30日
-
18年
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交通银行、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着重于宏观和债券市场的研究,并担任金融研究所债券业务小组组长。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员等职务;自2005年6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3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1季度债市收益率整体呈现下行走势,从1、2月的经济数据来看,地产和制造业投资弥补基建投资下行,经济的韧性仍在,但名义GDP可能见顶;非标转标社融增速回落,加上中美贸易战强化了需求走弱的预期;通胀方面即使油价上行的情况下仍低于预期。央行春节以来公开市场操作超预期投放,季末资金面仍较宽松,短端资金利率大幅下行,在交易盘的推动下长端收益率也出现回落。截至3月31日,1季度10年期国债和国开债的收益率分别下行14BP、18BP至3.74%和4.65%;3年期AA中票、5年期AA中票、1年AAA短融分别下行34BP、29BP和47BP至5.40%、5.59%和4.75%。
权益方面,1季度市场投资风格有些变化,家电白酒为代表的大盘蓝筹股出现调整,以新经济为代表的创业板表现较好。主要是因为近期政策层面态度发生了改变,上层对新经济、“独角兽”企业的全面支持带来一系列催化剂,带动新经济板块快速上涨,同时资金继续从前期强势的价值蓝筹中撤出。1季度沪深300指数、中小板指数分别下跌3.3%、1.5%,创业板指上涨8.4%。
1季度组合债券操作上仍相对谨慎,在央行货币政策并未转向的情况下,担心资管新规落地的影响持续;同时信贷融资需求仍比较强,贸易战加剧对通胀的担心,因此仍是短久期策略;而信用环境仍不乐观,信用资质进一步上移;以1-3年AA+及以上信用债为主,享受持有期收益。权益方面保持灵活仓位,二月份市场开始出现大幅波动后适当降低了仓位,结构上进行了一些调整,持仓结构上更趋均衡。转债上增加了有债底保护且转股溢价不高的品种。
展望后市,美国加息落地,未来加息存在因通胀提升而加速的可能性,欧元区则继续按兵不动。国内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利率跟随上行5BP至2.55%。海外流动性收缩,国内宏观去杠杆以及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流动性压力会更甚于海外。从实体经济看经济的韧性仍在,2季度开工旺季到来,贸易战短期影响较小,受PPP整顿以及社融增速回落影响需求会有所走弱,但幅度不大。从企业盈利角度资产负债表持续修复,以及行业集中度提升,龙头企业盈利仍在改善。
政策面上,央行的货币政策并未转向,金融去杠杆和守住系统性风险仍是其关注点。2季度债券的供给量会加大,困扰债市的两大因素即供求关系和监管落地持续存在。
展望后市,债券方面仍然坚持短久期、中高等级信用债的配置,杠杆策略会比较有效,如果供给出来以及资管新规落地带来冲击会择机参与长久期利率债的交易性机会。权益方面,接下来持仓会更加均衡,家电、白酒等板块虽然短期由于过去两年已积累较大涨幅、机构持仓较重,在当前存量博弈的市场下短期有资金撤出造成回调,但认为全年来看仍能获取相对稳健的回报。产业升级方向及科技板块中,部分基本面良好、业绩确定性高且经过前期调整,估值相对于其成长性已具有吸引力的成长股也值得积极配置。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1季度,景颐宏利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6%;
2018年1季度,景颐宏利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6,254,612.60
7.10
其中:股票
36,254,612.60
7.1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10,437,771.60
80.38
其中:债券
410,437,771.60
80.3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3,075,286.59
10.3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951,445.05
0.77
8
其他资产
6,874,036.64
1.35
9
合计
510,593,152.48
100.00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3,252,961.60
4.5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13,001,651.00
2.55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6,254,612.60
7.1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601
中国太保
198,200
6,724,926.00
1.32
2
601939
建设银行
809,900
6,276,725.00
1.23
3
002841
视源股份
64,300
5,446,210.00
1.07
4
600176
中国巨石
314,600
4,888,884.00
0.96
5
002035
华帝股份
171,536
4,487,381.76
0.88
6
000651
格力电器
93,000
4,361,700.00
0.86
7
000786
北新建材
161,588
4,068,785.84
0.80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9,846,000.00
9.7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034,000.00
5.89
4
企业债券
72,717,904.20
14.2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41,077,000.00
47.27
6
中期票据
30,285,000.00
5.9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6,511,867.40
3.24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10,437,771.60
80.4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1760112
17萧国资SCP003
300,000
30,162,000.00
5.91
2
011759103
17苏交通SCP025
300,000
30,099,000.00
5.90
3
071800003
18中信CP001
300,000
30,057,000.00
5.89
4
101456049
14绍兴城投MTN001
200,000
20,454,000.00
4.01
5
041758011
17株国投CP001
200,000
20,172,000.00
3.9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11年2月23日,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度)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开立普通证券账户,一直未从事证券交易。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征信授信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公司开户满半年”为开立信用账户的条件之一,中信证券在司度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的情况下,为司度提供融资融券服务,于2012年3月12日为其开立了信用证券账户。2012年3月19日,中信证券与司度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致使司度得以开展融券交易。中信证券向司度收取融券收益、交易佣金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1]31号)第十一条“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项“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所述行为。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责令中信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655,849.78元,并处人民币308,279,248.90元罚款。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中信证券为国内券商龙头,业务牌照齐全,融资融券业务为新生资本中介业务,公司在开展初期存在一定合规问题,后续接受监管处罚并改正,我们综合分析公司情况,认为不影响其偿债能力,不影响对该证券具备投资价值的判断。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18中信CP001进行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1,845.4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822,191.2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874,036.6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A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87,804,981.65
887.78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9.54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9,370,013.06
129.1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78,434,968.59
768.13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0101--20180331
221,106,027.22
-
-
221,106,027.22
46.21%
2
20180101--20180331
191,832,430.84
-
9,349,039.46
182,483,391.38
38.14%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新规》”)的要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包括本基金在内的旗下62只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按照法规要求对适用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该基金的基金财产。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已于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62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1日